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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北京通州區看守所和牛堡屯派出所警察打人並指使犯人打人,非法拘禁,私立監規,私設公堂,行政拘留,濫用酷刑
我是一名法輪大法弟子,是一個62歲的老太太,由於上訪,警察以防礙治安為名將我處以15天行政拘留。我是2月4日夜裏11點多鐘被抓到牛堡屯派出所,警察(劉、王、馬)又打嘴巴,又抽耳光,又用腳踢,打得我全身是傷,還揪著頭發往墻上撞,還罵我很多臟話。真是無法形容。然後他們把我的手朝後背銬在一根柱子上,而且,是一只手從肩上下去,另一只手從下面上來,銬了一宿,連大小便都不允許去,直到早晨7點多鐘才放下來。整八個小時。在送看守所時也是背銬著,而且看守所的其他警察也看見了。往看守所送時,他們把我塞在司機與對面的坐位中間,我進不去,他們就把我踢進去。半路上我的腿特別疼,到看守所後我發現腿上磨起了兩個大泡,到現在還紫著呢。
到看守所後又教規矩又走板。有一次警察來說教規矩,四個犯人打了兩圈,一共打八十板,打的整個屁股都是黑紫色,出看守所時還紫著呢。
又有一次警察一共抓了八個人,三個警察(劉、王、馬,其中有一個副所長)又打又罵又踢,還揪頭發往墻上撞,撞完後又讓低頭站著,頭不許超過窗臺,警察用手按著,足足低了兩個多小時,下午6~7點時,七個人都放後邊摞著,不允許坐座位,弄得我們都非常惡心,到看守所警察又用帽子抽我20多下。在看守所又是”走板”又是”教規矩”。在看守所15天期滿後,牛堡屯派出所接回後,又私立公堂,被看管4天,不給飯吃,不讓我家人去送飯,別人給我吃,警察還不讓吃,也不讓睡覺,整整4天4夜。第四天夜裏他們把我用手銬銬了一宿,整八個小時,警察還說怕我把他們弄死。我是一個手無寸鐵的老太太,他們這樣對待我是不是違法呢? 警察(馬)還說:打你,你告去,沒地方管。多麼囂張!
6月2日警察無故從我家抓人,問我去哪了,我說去人家還錢,這違法嗎?警察說我不說實話,就說給我掛上。然後就把我一只手銬在後窗戶上,整整銬了有3個小時,手腕子都腫了,我還得翹著腳,要不不夠高,到現在腕子還腫著呢。從前一天10點到第二天10點都不讓吃飯,還讓幹活拔草,非法拘禁整整2天。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他們是國家的執法機關,堂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頭頂著國徽,幹著有損國家形像的壞事。
我要控告牛堡屯派出所。
1、警察打人;
2、非法拘禁;
3、私設公堂;
4、行政拘留,帶手銬(濫用酷刑)
控告看守所(通州區)
1、私立監規,犯人打人;
2、警察指使犯人打人。
我請求檢察院幫助我查處牛堡屯派出所和通州區看守所的當事領導以及打人兇手,嚴肅法紀、法規,使我們國家法律落在實處,使我們老百姓能夠真正看到法律的尊嚴,給我這個老太太一個說法,討個公道。謝謝!
申訴人:(姓名地址略)
2000年6月20日
http://minghui.org/big5/0001/Oct/05/shensu_old_lady_b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