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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招遠玲瓏鎮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
99年9月22日,招遠玲瓏鎮政府、公安局抓了法輪功學員路友英、高瑞蘇、溫克英、孫艷芹、李美鳳、常東芳、李文德,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關押了起來,9月23日又將法輪功學員李進國、張子芬、溫進偉、魏金華、李瑞紅、郝秀芬等人抓了起來,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兩天共關押了50余名法輪功學員,並對他們進行了慘無人道的折磨。例如,在關押路友英、李文德等處15人每天只給一公斤水喝,有時幾天幾夜不給水喝,每天只準許上廁所兩次,從來不讓洗手、洗臉;天天挨打受罵。一次分局裏5-6人輪流打路彩梅學員,打了兩個多小時,並動用過電刑等刑罰,直至昏迷才罷休。同天晚上公安局的馬局長和其他二人把常東芳用繩子捆住打了四個多小時;次日晚又打了四個多小時,致使其鼻青臉腫全身淤血多處兩晚都給她過了電。9月22日晚上把法輪功學員李文德吊打了一夜,手銬、腳鐐都給帶上同時還給過了電。李進國被打得爬不起來,在泥地上躺了一夜;張子芬、溫進偉等人頭上被扣上水桶進行敲打,讓年近60歲的魏其華、魏金芹平伸胳膊蹲馬步從晚上7點一直到深夜等。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0/2/7/2375.html
這些法輪功學員被無故關押了40余天。最後,22日被抓的學員由家人在不煉功的“保證書”上簽了字,按了手印,往分局交上5千元-6千元錢才放了人;23日被抓的人員,由家裏人上交2千元錢才放了人。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0/2/2/28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