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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津市公安迫害大法弟子李學蘭


李學蘭,60歲,津市社會福利院職工。

99年3月1日去京上訪回來被罰款5000元,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後轉拘留所,拘留一個多月。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12/15/4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