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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惡的北京公安局十三處


山東大法弟子魏巖(化名),男,33歲,於2000年4月25日去北京護法上訪,被天安門分局公安送往十三處(昌平)。預審中魏巖不配合其無理審訊,被預審七處預審員張XX(原籍山東泰安)毫無人性的用皮鞋跟擊打他的腳踝骨。打累了就休息,然後再打,共計打了800多鞋底。劇痛使魏巖臉上滿是汗與淚,其腿腳腫的慘不忍睹。在他被打的同時,一位60多歲的女功友同樣遭此折磨,被用鞋跟打了600多下。對這麼大年紀的婦女也用此卑劣的手段折磨,其邪惡程度可想而知。

張XX打完魏巖後問:"我打你800多鞋底後你恨我嗎?"魏巖答:"不恨。大法修煉者無怨無恨!"張XX楞住了,看著這位慈悲的修煉者眼中含著淚說:"我以後再也不打人了!"魏巖對痛苦的無言承受喚醒了一名迷失人性的預審員的良知。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16/68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