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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清和派出所對羅淑春身亡負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清和派出所邪惡警察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破門闖入法輪功學員羅淑春的家,導致羅淑春墜樓身亡。清和派出所是犯罪的兇手,對羅淑春之死負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羅淑春,女,五十五歲,吉林省長春市人,家住安達小區24棟2門5樓中門。生前曾工作在吉林省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做檔案管理工作,二級警督。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身心受益非淺,生活充實快樂。

九九年中共對法輪功實施滅絕性的全面鎮壓,羅淑春所在單位對她施加壓力,如文革批鬥般要其表態,羅淑春把法輪大法教人向善,提高人的道德,凈化人的心靈,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事實寫成書面材料,希望單位領導明辨是非,不要被中共造假宣傳所騙。可是單位領導為一己之私,緊隨中共,對法輪功修煉者迫害有加,對羅淑春做出了“三開”的決定(即開除黨籍、開除工職、停發工資)。住地的清和派出所惡警多次騷擾、綁架、關押羅淑春。

三開後清和派出所惡警到羅淑春家裏,逼迫她寫不煉功的保證,她堅定修煉,不寫保證,一小警察出手就打她兩耳光,羅淑春驚愕的發現,這個打她的警察竟是她的學生。在中共的教育下,惡警人性全無,對昔日的老師大打出手,具足了自相殘噬的狼性。

二零零五年,羅淑春在清和派出所辦理身份證的過程中,惡警得知是羅淑春時,欲對她綁架關押,一個年輕的小警察上來當胸就打了她好幾拳,經朝陽分局所謂的批準後才放她回家。

二零零二年一次,惡警撬門入室,將羅淑春擡走。當天她正念走脫。

在多次綁架、拘留、關押後,羅淑春曾一度流離失所,過著有家不能回,有冤無處申的顛沛流離的生活。

清和派出所邪惡警察一刻也沒有放松對羅淑春的迫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十一點多鐘,惡警發現羅淑春在家,便瘋狂撬門,撬壞門鎖,強行入室,致羅淑春被迫害致死。

羅淑春被迫害致死後,清和派出所惡警為推卸責任,稱其自殺,同時趁人去樓空之時,進行非法抄家,在屋內拍照,向附近居民散布說羅淑春正在家印資料,說有十六樣證據可以證明羅淑春有罪,威脅家人,要找羅淑春的兒子欲加其罪,以其煉法輪功為名對家人施壓,轉移視線來掩蓋惡警將羅淑春迫害致死的罪行。

相關電話(區號0431):

清和派出所:
地址:長春市西朝陽路19號 郵編130061
所長:蘆樹山 88523142
指導員:勾富 88523142 13514401650 85916128
荊春風88523142 88567007
李國彥88523142
陳東明88523142
陳 超88523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