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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河北辛集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頭目耿超、耿占峰等
起訴書
起訴河北省辛集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頭目耿超、耿占峰、賈力超及其犯罪同夥大量偷搶、非法勒索人民錢財、非法殘害善良民眾、逼人死命、執法犯法、濫用職權等罪惡犯罪行徑。
辛集市人民法院及各級政府:
我們是辛集市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民眾,我們及其我們的全體親友,經過詳細的調查,現將耿超等人的犯罪事實向辛集市各級法院及各級政府部門反映公布。(這是第一批調查報告結果,後續調查報告將陸續公布於眾)
一、原告人
辛集市全體法輪大法修煉者和他們的全體家屬、親友
二、被告人
辛集市公安局及公安局政保科610頭目耿超、耿占峰(耿超的父親)、賈力超、李帥等罪犯。
(補充:耿占峰退休前因為從99年7.20到2001年間瘋狂迫害法輪功修煉者,撈取了大量的實惠和政治資本,被提升為政保科長,離職前又花錢給其兒子耿超買來了這個其發家的政保位置,繼承其繼續瘋狂迫害法輪功。)
三、案由
經過7年的對法輪功瘋狂的迫害,現在幾乎所有的中國人都知道了法輪功的真相,知道法輪功是被冤枉的,是被共產黨內那些想撈取政治資本的邪惡政客所制造的冤假錯案,許多理智的有良知的各級官員和政府部門都在消極對待,想方設法保護大法弟子,暗地裏或公開抵制來自邪惡集團的鎮壓命令,這已經是大勢所趨。
在辛集市,一少部份類似耿占峰、耿超的邪惡之徒,自願充當迫害法輪功的棍子和打手,在有著悠久傳統文化的辛集大地上,肆意行惡,迫害了我們眾多善良的辛集父老鄉親、兄弟姐妹。有的被迫害致死,有的被瘋狂毒打,有的致殘,有的被勒索的傾家蕩產,有的被迫害的家破人亡。給無數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物質和精神上的傷害,給社會帶來了極大的混亂和不穩定、不和諧。
小人得志,邪惡猖狂,良善被迫害、被打壓,這樣的社會經濟再發展,民眾再富足,也會被這些社會的毒瘤、人渣所破壞。
鑒於耿超、耿占峰之流犯下的滔天大罪,我們決不能視而不見,經正義人士調查和初步整理了其犯罪的部份事實,向辛集市的各級司法機構、各級政府部門反映,希望在辛集市為官的同胞手足,能進行核實調查,立案偵查,將這些犯罪分子繩之以法,那將是功德無量,福澤子孫的大善事、大功勞。
四、訴訟要求
1、立即追究耿超、耿占峰、賈力超等一夥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實,將它們繩之以法。
2、立即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們,立即停止這場迫害。
3、對被迫害的善良民眾,責令有關當事人和有關部門賠償一切物質、身體和精神的傷害損失,並賠禮道歉。
4、所有被搶劫、勒索、非法罰款的錢款及物品,如數退回給受害者。
五、事實、理由及依據:
(1)受害人:陳西蔔一家
99年7月20日之後,以耿占峰、賈力超等惡人對陳西蔔家無數次抄家、綁架、勒索、非法判刑,全家三口多次被關進看守所、監獄。
2003年元旦,聽說陳西蔔的女兒結婚,耿占峰、賈力超等邪惡之徒(包括市政府主要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張國珍等人),又一次來陳西蔔家中來搶劫,因家中值錢的東西早被他們搶光了,就硬把陳蘇手上帶的結婚戒指扒下來搶走。因勒索不到錢財,賈力超、耿占峰等邪惡之徒以莫須有的罪名強行將父女二人分別押送唐山監獄和石家莊勞教所判刑、勞教。陳西蔔的妻子陳雙針也曾被多次非法關押過。
幾年來被它們搶走、勒索的錢財不知有多少了。簡單的說:累計17000元現金和銀行卡;搶走的物品包括電腦、錄像機、照相機、收音機、兩部手機、摩托車、小靈通、戒指、兩條香煙、涼鞋、相片等。
(2)受害人:陳西健(陳西蔔的弟弟)、張哲夫婦
2000年10月,張哲被綁架到商業城派出所,被賈力超等惡警嚴刑拷打,惡警謝蔭明揪著張哲的頭往墻上撞,被撞的鼻青臉腫,眼前腫的看不見人,並勒索張哲1000元錢。
2000年臘月,陳西健夫婦被以耿超、賈力超等惡人為首的惡警非法抄家、綁架到看守所一個月,家中的老人和孩子無人照顧。2001年賈力超等一夥惡警又來抄家,搶走現金5000元並非法逮捕夫妻二人,用各種刑具毒打、嚴刑拷打,把張哲打的腳骨變了形,兩只腳不能穿同一號的鞋,並被非法關在看守所。
2001年9月10日上午,610的劉光旭等人將張哲戴上手銬、腳鐐進行非法提審,把她帶到康泰小區16號樓202房間,這是陳西蔔的家,被這些惡警強行侵占,成為他們迫害大法弟子的秘密據點。那天這一幫畜生大打出手,先是打她的腳、膝蓋、肩膀,棍子打折了好幾根,後來把棍子泡在水裏防止再打折。賈力超拿著在便池裏弄臟的棍子往張哲的嘴裏捅,並指使劉光旭、陳闊、聶小華、溫向輝和戴眼鏡的小平頭輪流用濕棍,每人幾棍的抽打她,並揚言誰能打出口供賈力超請客。在下午酒足飯飽後,繼續對她動刑,打她的下巴,接著讓她跪在地上,她不跪,幾人將她按倒在地,有人在背後提著她戴背銬的手,隨後將一塊木板放在她的小腿肚子上,然後兩邊各上去一個人,使勁往下踩,怕她痛苦的慘叫聲被人聽到,把所有的門窗關上、窗簾拉上,狠狠的治,並且不讓她吃飯、喝水、上廁所。這一天把她打的滿身青紫,特別兩條大腿紫黑紫黑的,臉色青紫,嘴裏被硌爛滿是血,致使她的腿腳至今都是麻木的、沒有知覺,而且左腿上落下一條溝,不能正常走路。腰疼的很厲害,後背脊柱象棍子一樣發挺,下巴動不動就摘勾,而且也是麻木的,吃東西很費勁,落下了全身的殘疾。這些看守所的人們都知道,監獄裏的人們都知道,辛集的善良的父老鄉親們也都知道。
張哲兩次向辛集市檢察院對惡警賈力超、溫向輝、聶小華、劉光旭等提起訴訟,不但沒有結果,而且還被官匪勾結,在2003年春節前任意安排了一些莫須有的罪名將張哲夫婦分別判刑,陳西健被非法判刑7年,非法關押在唐山監獄;張哲被非法判刑8年,非法關押在石家莊市第二監獄(聽說後來被轉其他監獄,估計在河北省女子監獄)。
現在家中80多歲的老父親每天都在盼,整天念叨著,我的孩子們修“真善忍”有什麼錯?處處做好人,為什麼把好人關進監獄呢?現在政府對殺人、放火、搶銀行、坑、蒙、拐、騙的也沒見怎麼管,為什麼專門欺負這些好人呢?我多希望各級官員能秉公執法,懲治行惡者,釋放這些好人。
(3)受害人:宋同芬(70多歲)
以耿超、賈力超為首的惡人多次抄家,1999年10月25日,除被非法綁架關押外,還勒索家人2600元現金;2001年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6個月,非法罰款6000元;2004年4月份又非法關押看守所,並被強行送到洗腦班強制轉化。
(4)受害人:李淑靜
2002年的一天,被非法抄家非法關押到辛集市看守所,非法罰款5000元;2004年2月9日上午11點鐘,耿超等惡警又一次來非法抄家,被搶走錄音機、錄音帶、大法書等,並被非法綁架到看守所,17天後,又被強行押送到洗腦班非法關押1個月,抓她那天正是兒媳婦在醫院生小孩,這些惡警就是不讓老百姓有平安日子過。
(5)受害人:薛曉武
2004年4月20日,耿超、賈力超、李帥等一大幫人截住了薛曉武的汽車,非法搜身,當即搶走4000元現金,扣壓汽車和車上的一切物品外,又搶走電腦等物品,並勒索5000元才放人。
2004年11月份的一天,薛曉武到某飯店吃飯,突如其來,耿超、李帥等一大幫惡人,惡狼似撲上去,搶走身上的5000元現金,非法關押20個小時。耿超狂妄的說,就是要錢,掏錢吧,又強行勒索2000元才放人。
(6)受害人:梁淑雪
自99年7月20日後,賈力超等人無數次抄家,並被非法判勞教2年。2004年4月23日上午,耿超帶領一大群惡人,氣勢洶洶的來非法抄家,當時搶走了5000元的存折、2000多元的現金,老人說,不許拿,這是給孩子買房子湊的錢,耿超得意忘形的說:就是找錢哩,就是找錢哩。這時將老人驚嚇的犯病倒在地上,這些惡警不顧老人的死活,命令幾個人將老人擡到警車裏,非法押送到公安局,不斷恐嚇審問,中午不讓吃飯,當天傍晚又非法關押到看守所,因老人血壓高、心臟病嚴重,看守所拒收,這些惡警沒辦法,又到醫院威脅醫生開了假證明,重新送到看守所,當天夜裏病情危重,醫生連送幾次藥,觀察守候,幾天內不吃不喝,睡不了覺。後來家人才知道被關在看守所,聽說身體不好,著急送禮請客、托關系,好不容易離開了看守,誰知又被非法關押到洗腦班,終於撿了一條命,勉強回來了。這些惡警根本不顧老人的死活,這和蓄意殺人有什麼區別呢?
(7)受害人:李玉德
2003年臘月26,一大幫惡警闖入李玉德家非法抄家,搶走了給兒子買汽車借來的8000元現金,並把李玉德和曹環老倆口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幾個月後,又非法押送到石家莊勞教所,曹環因病重沒被接受,但被非法強行送到本市洗腦班洗腦。
(8)受害人:劉桂戀
2005年11月24日,耿超、李帥、李曉峰、二豹為首,帶領一大幫人闖入支方村劉桂戀家,家中只有劉桂戀一個人,正在裁剪衣服幹活。這些匪徒氣勢洶洶沖進屋裏,把所有的櫥櫃、箱子、床上、床下、抽屜等處,翻了個底朝天,東西扔的滿地都是,幹凈整潔的房間,頓時一片狼藉。從廚裏翻到了3100元現金,一看有錢,這些惡狼更來勁了,又從櫥頂搶到了9張存折共計55000元,並威逼要出密碼支取現金,搶走雙卡錄音機、兩部手機等,得到錢財後耿超得意忘形的露出了奸詐的笑容。並把劉桂戀綁架到公安局,關在鐵椅子裏,嚴刑逼供,傍晚又押送到看守所,在嚴重威脅恐嚇的情況下,吃不下飯,睡不了覺,身體精神受到極大傷害,家人想盡辦法找熟人、托關系、說好話,12月2日才表示勉強放人。
(9)受害人:孔寬新
2006年7月2日上午,孔寬新給人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被小人舉報,耿超、李帥、李曉峰等惡警開來兩輛警車,把孔寬新推搡到車裏,綁架到公安局,關在鐵椅子裏審問,當天又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除扣留幾本大法書和真相資料外,又被勒索了3000元現金。
(10)受害人:邊秀娟
2006年3月2日下午,孔繁權、謝小峰等惡人非法闖入北營村邊秀娟家,非法抄家,搶走現金770元,勒索家人5000元,並被綁架到看守所。
(11)受害人:李如森
2006年3月,耿超、孔繁權等惡警到大法弟子李如森家,一次搶走5000元的存折並支取了現金,後來又不斷勒索了家人17000元。
(12)受害人:張同義
辛集市田家莊鄉彭六佐村人,2005年4月12日,被耿超為首的一大幫惡警,強行搶走了15000元現金,搜身搶走了1200元現金,搶走密碼支票一張並支取了現金,搶走電腦一部,電話兩部,1000多元的新手機一部(電腦、手機都被耿超個人占有),彩電一臺,錄音機一臺,花生油50斤,並判張同義監外執行勞教一年,他妻子李二改被判勞教三年。
(13)受害人:張同建(張同義的弟弟)
2005年4月12日,張同建和妻子被耿超等惡警抄家,搶走彩電一臺,電腦一部和一部份電腦耗材,被逼迫流離失所至今。兩個孩子由張同建的母親撫養。
(14)受害人:張香珍、張婷珍、張月香(張同義的三個妹妹)
2005年9月姐妹三人同去辛集國保大隊找耿超等要求要回被它們搶走的張同義家的錢物,被耿超當場非法拘留。張香珍被非法關押15天,剛回家兩個月後,2005年11月20日,又被晉州市營裏鄉派出所和國保大隊的惡警綁架到石家莊河北省會洗腦班,直至其父親去世,2006年1月16日才被家人接回。張婷珍、張月香各被耿超非法勒索1000元現金才勉強逃出虎口。
(15)受害人:張印海(張同義的父親)
70歲,由於耿超等惡警多次的殘酷迫害,2006年1月16日含冤去世。
(16)受害人:李青珠(張同義的奶奶)
96歲,因耿超等惡警多次的抄家恐嚇,被驚嚇的在2005年7月去世。
(17)受害人:12名大法弟子
2006年5月25日淩晨4點,耿超、李帥等惡警,開著4輛警車,氣勢洶洶的闖入辛集市南智邱鎮東陳莊村,非法對蔡增才、蔡滿根、蔡生珠等4家破門而入進行抄家,當場搶走電視機一臺、VCD三臺、錄音機三臺,裝有現金的保險櫃一臺等,一直把汽車裝滿為止。
這些敗類是見錢就搶,在蔡增才家見抽屜裏有2000元現金,立即裝入自己的腰包,見到放有現金的保險櫃,幾個人費盡力氣的搬上汽車,到公安局後,把十幾歲的孩子蔡永青扒光衣服搜身,把僅有的4元錢搶走。四個家庭,12口人,不論老人孩子全部抓走,一個不剩。要想放人,每人交3000元錢,不交錢就送看守所關押;親友想探視,先交300元夥食費,不交錢不讓見人,看守所那樣惡劣的夥食,每天交20元夥食費,這和明搶有什麼區別?!
值錢的東西都搬走,能換錢的人都抓走,其他的東西被子、褥子、枕頭扔的滿地都是,衣櫥、立櫃翻了個底朝天,小學生的課本、作業本扔的滿天飛舞。這些惡警走後,一位80多歲的老人看見劫後場面,流著淚說:我見過日本鬼子的掃蕩,我也經歷過土匪的搶劫,沒想到今天的社會,又出現了這樣的鬼子和土匪,他們這麼不要臉,竟幹出這樣邪惡的醜事,這哪是保護老百姓的警察啊,是專門禍害老百姓的惡警,真是無法無天,等著老天爺收拾他們,等著遭惡報的那一天吧!
因為70歲的老人蔡生珠和十幾歲的外孫蔡永青交不起6000元的巨額罰款,被強行送到石家莊河北省會洗腦中心迫害,最後耿超等惡警強行勒索了5000元才放人。
六、結語
以上耿超、耿占峰、李帥、賈力超等惡警的犯罪事實只是冰山一角,辛集幾乎所有的法輪功的修煉者都遭受過它們的迫害,它們用毒打、搶劫、勒索、綁架、非法抄家、非法送看守所、非法勞教、非法判刑等極其下流、邪惡的手段,恣意妄為的利用手中的權力,迫害辛集市的善良民眾百姓,犯下了滔天罪行。
依照《憲法》、《刑法》、《警察法》及相關的國際法,它們犯罪的事實,構成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侵奪財產罪、搶劫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誹謗罪、侮辱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濫用職權罪、瀆職罪、徇私枉法罪、侵犯法律罪、綁架罪、虐待罪、致人死亡罪、謀殺罪、黑社會罪、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酷刑折磨罪等罪行,是個十足的披著警服的黑社會土匪流氓團夥,數罪並罰,當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重刑。(僅以上統計這些惡警就搶劫了平民百姓近16萬元現金巨款)
各位辛集市的司法官員、各級政府領導、政府公務人員,根據以上的部份事實,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這些素養低下的、穿著制服的土匪、黑社會流氓分子,竟然能混進保護人民生命安全的警察部門,蔑視法律,公然破壞社會秩序,制造無數血腥的罪惡,肆意踐踏公民的合法權益,在社會上制造著恐怖,威脅著社會的穩定和安寧,這是對我們辛集人民的侮辱,是當政者的恥辱,堂堂的辛集政府怎麼能容忍這樣齷齪、下流、低賤的敗類來禍害我們辛集善良的父老鄉親呢?
此致
辛集市各級司法機構、各級政府機構
辛集市全體法輪大法修煉者和他們的全體家屬、親友敬上
200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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