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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天津武清縣看守所的罪惡行徑
2000年7月15日,我在天安門廣場打完橫幅後被分流到天津武清縣看守所,據所裏的張指導員說它們是對付法輪功的“先進單位”。由於李嵐清發令:“這批人是沖著7.20來的,要嚴加處理”,因此公安對我們進行了慘無人道的迫害。該縣公安局局長指使我所在的五號監室內的三個犯人,說如果能把我的姓名、地址拷問出來,可以減刑甚至放出去,而且想怎麼整都行。這三個犯人先把我的衣服扒光,一個姓張的犯人說道:“整女人最容易,法輪功又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你們法輪功說是正的,那我們就是邪的,我就邪給你看”說著她拿起鞋子拼命打我的臉,打累了就用玻璃刺我的大腿根部和身上,用煙頭燙我的大腿根部,然後又用鞋子打我的臉。反復這樣持續了一個小時。
後來,看守所的張指導員又指使它們用同樣的方法對付另一名老太太(功友)。他還給堅持煉功的學員帶腳鐐,把他們的腿打得一片片黑紫。為了掩蓋其罪惡他還讓其他學員給被打的學員穿上褲子遮蓋。他們還經常給學員打背銬並吊起來。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14/6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