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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治天治:迫害大法的刑警隊長李克強車禍而亡
2006年5月28日,河北阜平縣刑警隊長李克強在到保定追上訪群眾時,他乘坐的小車撞到一輛大貨車上,李克強當時坐在司機的後面,車上的人中只有他一人當場斃命。
99 年7月始,江××利用共產邪黨在全國迫害法輪功及修煉者。阜平縣公安局刑警隊長李克強充當了中共和江的幫兇。當年9月的一天,他和邸學勇、周秋來等用酷刑迫害本縣四名大法弟子。上午,李克強、邸學勇用電棍電擊大法弟子劉改榮的身上和臉部,直到電棍反擊電到他本人時,才停手。這本來是警示他們迫害大法弟子遭報,可他們不知悔改。
下午到晚上後半夜,李克強、邸學勇又分別對大法弟子袁桂花、辛國芝和張連芬用死刑犯送刑場時的五花大綁的酷刑將她們折磨兩個多小時。這種酷刑本身,綁一會兒,兩胳膊就非常麻木,全身難受,胸悶喘氣費勁。可是,過一會兒,惡警又使勁提一下背後的繩子,使全身血液倒流,大法弟子非常痛苦,而且還讓站直不能動。這種酷刑能致人殘廢。而他們卻居然把這種酷刑用到學真、善、忍的三個女大法弟子身上。把她們三個折磨的昏迷之後,兩個多小時才解開繩子,這時繩子已經陷在胳膊的肉裏面了。當時李還說換一種刑,接著非法審問袁桂花。當年,李克強用了如此殘酷的酷刑,迫害大法弟子。李克強平時也非常兇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