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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酷刑、精神病院——撫順黃元龍遭迫害經歷


我叫黃元龍,女,遼寧省撫順市大法弟子。因修煉法輪大法,曾三次遭當地邪黨幹部、警察綁架,被非法關入過看守所、洗腦班、精神病院,遭受過各種酷刑的折磨,曾差點被折磨致死。以下是我遭迫害的經歷

*進京上訪被關洗腦班、精神病院

99年720邪惡之徒迫害法輪功,我要進京上訪,被當地邪黨幹部、警察非法攔截。當時永安臺街道的書記袁某強迫我寫不上訪的保證。同年10月4日晨,我在兒童公園煉法輪功,被永安臺派出所非法拘留關押15日。

在被非法拘留期間,獄警強迫我和其他被關押的同修“坐板”(一種刑法)。永安臺街道辦事處的書記袁某等人以不寫所謂的“決裂保證書”就“不放我回家繼續非法關押”威脅。當時年僅22歲的我從沒遇到過這麼流氓、無賴的威脅,在高壓下被迫違心的寫了保證書。然而當時街道的書記並沒有讓我回家,而是又將我強制關到洗腦班(當時在一個廢棄的工廠,記不太清楚名字了,後他們又搬到撫順市武家堡教養院),對我強制洗腦。

我在被關入洗腦班的前7天,那裏的警察將我們十幾人鎖在一間大的窗戶有鐵欄桿的房間裏,每天坐在凳子上,強迫我們坐成一排,不準說話,並且被兩個勞教犯人看管著我們的一舉一動,我們完全失去了自由,就連想去廁所都得預先通過犯人向警察報告,得以批準後我們才能集體在勞教犯人和警察的監視下去廁所,而且時間很短。警察還逼大法弟子進行無償勞動。

由於我不堪忍受那裏警察對我的洗腦監禁,在第7天(約是99年10月26日),我開始以絕食的方式表示抗議。當日下午,洗腦班的警察隊長以談話為名把我帶到辦公室,讓我看他們毆打另一個不聽他們話的法輪功學員的場面,看後警察隊長請示在場的一個政法委的領導,又以帶我去檢查身體的名義把我騙到了遼寧省撫順市第五醫院(精神病院)。

一個警察強行把我鎖在一個有很多精神病人的大房子裏,醫院的護士、醫生都把我當精神病人對待,並強迫我吃一些藥片,每日3次。 在精神病院裏我向醫生、護士、主任以及檢查病房的書記、院長講真相,並告訴他們我是一個精神正常的人,可是他們告訴我,是政法委逼他們關押我的,不敢放我回家,並且以對待精神病人的方式對待我,強迫我吃藥,每次數片,並觀察我的一舉一動,做記錄。在我再三的向醫院的醫生、護士和主任請求下,他們才逐漸減少藥量直到停止了對我的強制吃藥行為,那已經是約20天後的事情了。

邪惡的洗腦班警察把我送到精神病院後並沒有通知我的家人,我父親在後來告知我,是他再三追問永安臺,並強烈要求看我,才得知我被送到了精神病院,那已經是我被關押到精神病院近半個月的事情了。

在我被非法關入精神病院的第二日,永安臺街道書記袁某等以及政法委人員等很多人來到我的床前,袁某問我是想回家看看還是讓我家人來看看我。 我說:“我想回家,這樣就不用家人來看我或我回家看看了。”他又欺騙我說:“你在這兒安心住幾天就行了。”然後轉身就走了。

當時,年僅22歲的我尚未涉世太深,還信以為真,並滿懷希望的盼著早點出去,回到家人身邊。每日裏看著那些精神不正常的精神病人的各種怪態、可怕甚至恐怖的行為,我感到十分的害怕和恐懼,但我記得師父的教誨,堅強的挺了過來。滿懷希望的我聽了街道袁書記的謊話,還盼著幾日後能回家,沒想到居然會在這裏熬了一個月。在這期間,我的思想精神承受著巨大的痛苦,幾乎快到了精神崩潰的邊緣,幾次幻想著以暴力等方式逃跑,但想到師父的教誨,我放棄了惡念,堅強的挺過來了。

約是11月末,在我被放出精神病院時,政法委、街道的人還在問我是否繼續煉法輪功,意思是如果還煉,就繼續關押。街道書記還強行扣留了我家人給我擔保的2000元錢交了精神病院的所謂住院費等。

回家後,街道惡人仍不放過我,讓我寫悔過、保證材料。我為了證實大法好寫了一份我得法修煉經過的材料,街道辦事處的書記不滿意,讓我按照他們的要求寫,為了躲避再次的綁架,我只得離家出走。

*再次被綁架慘遭酷刑:劈腿、窒息、煙頭燙……

2001年12月末,我在一資料點被順城區新華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時被抓的還有一位同修。警察把我綁架到派出所,對我非法審問和酷刑折磨,他們為了問出我的姓名,把我頭上帶上摩托車頭盔,然後用棒子猛擊,震的我腦袋幾次眩暈;他們還用電棍電擊我的頸部、背部、腋下、小腹、腹部、兩肋等多處,並威脅說要電我的陰部,為了不讓我動,4、5個人摁住我電擊,又把我用手銬銬在他們辦公室的水管處,兩腿綁在水管上不能動,迫使我站了約30個小時,導致我嘔吐、惡心,雙腿麻木……為了不讓我睡覺,他們輪番打我,把大便都打出來了;在我閉眼的時候,他們就用涼水澆我,打耳光,打的我眼前只看的見金星亂閃,看不見其他東西。邪惡之徒還把我被綁架的事情作為新聞在撫順電視臺播放。

之後,惡警又把我關入看守所裏,警察唆使的犯人對我澆涼水,直至把我澆得渾身發抖、縮成一團,心率快的讓犯人聽了都害怕,差點死過去。

我每天被獄警唆使的犯人強制“卷牙簽”,就是用膠水將彩色的塑料帶卷粘在牙簽的一端,做成花狀,每盒約1000支牙簽,每天約被強迫做5~10盒,做不完就強制不讓睡覺,直至幹完為止,有時要做到後半夜。因為我背不好監規而被獄警唆使的犯人踢我的咽喉處,致使我咽喉紅腫幾天吃不下東西。

約3、4天後,撫順市順城分局對我刑訊逼供,其中有關勇、隊長郝某、徐長慶,還有個姓於的科長等,他們兩天兩夜不讓我睡覺,用電棍電擊我、用塑料袋罩在我的頭上,紮緊口,窒息我,當我快沒氣息時才拿下塑料袋,等我恢復後又重復前面的過程;他們用冷風吹凍我,當時我身上只有一件囚衣和囚褲,都不是棉的,並且穿著一雙濕布鞋;連續打我的臉,打的我兩眼直閃金星,後來每當吃飯時,下巴一動就會發出哢哢的響聲,持續了約一年多時間。惡警在我面前燒毀師父的照片來威脅我,用煙頭燙我的頭發威脅我、劈我的兩腿(就是一個人按住我的一條腿,然後另一個人用肩膀用力往上扛我的另一條腿);給我澆涼水不讓我睡覺;用裝了水的可樂瓶打我的頭;用膠棍抽我;用手銬銬緊我的手腕,直至陷入肉裏。惡警也用給我安排好工作、高待遇的獎金誘惑我。

歷經兩天兩夜的折磨後,我趁他們睡覺時,戴著手銬逃了出來,從此被迫流離失所。

*第三次遭綁架幾近被迫害致死

一個星期後,我在一個同修家資料點再次被惡警綁架。他們搶走我身上的幾千元錢、呼機等物品。這次綁架我的除了前次的撫順一處的惡警外還有一個叫陳峰的。當夜他們把我關入一間沒有窗戶的小屋子裏,把我的手銬在地上,並派了一個警察在屋外看著我,我在那聽到被他們毒打另外兩名同修的呻吟聲,心中感到十分恐怖。

次日我又被惡警送回了將軍看守所,在那裏再次被迫卷牙簽。約4、5天後,惡警徐長慶幾人來非法“提審”時,我告知他們我的身體已經不行了,可能隨時有生命危險,請求他們通知我的家人見一面,可是惡警已經沒有良知,並沒有通知我的家人。
又過了2天,我出現生命危險狀態時,我再次請求獄警通知我的家人,獄警欺騙我說已經給我家裏打了電話,謊說我父親馬上就到。我當時就知道他們是在騙我,因為我家中沒有電話,父親也沒有上班,所以根本不可能電話通知他。事實上,獄警當晚打電話給綁架我的派出所。就這樣我被他們拖拽出了看守所,被順城派出所的兩個警察(其中一個警察稱呼另一個警察“龍哥”)往醫院送。這兩個警察當時知道我是心臟病癥狀,很危險,可是他們並不把我往近處的醫院送,而是找了一輛出租車把我往路程約近一個小時的望花區的第二醫院送,那裏當時是另一處非法關押大法弟子的地方,其中有幾個病房是專門用來非法關押病危的大法弟子的。

在去醫院的途中,我幾近休克,其中一名警察只好給我做人工呼吸,當時我的大腦很清醒,所以記得。到了醫院,他們也不急於給我治療,而是急於要將我關入非法關押大法弟子的病房。病房負責人看到我的情況而拒收,那個被稱為“龍哥”的警察又再三向武家堡教養院的院長等處打電話聯系,最後我被送到一個普通病房輸液。

我再次從醫院逃了出來。因為當時天寒地凍,我又沒有鞋,為了逃出魔窟,我赤腳在冰雪上走了很久,在我要飯的過程中,有善良的人給了我一雙拖鞋,盡管如此,我的雙腳仍被凍得黑紫而麻木,幾乎要爛掉。

*惡警抓不到我報復我家人

由於我的電話號碼本落入惡警手中,公安一處的惡警利用我的朋友給我的同學打電話,企圖綁架我,而且強迫我的父親帶著他們到我家的遠親去綁架我。對我的家人也采取威逼、欺騙的手段,非法關押我的家人,用刑逼問我的父親,搶占我繼母的手機等卑劣行為,為了泄私憤而將我的弟弟綁架,搶走我的所有大法書籍,並以我的弟弟“私藏”大法書籍為借口,將其非法勞教3年。我的弟弟在被非法勞教期間逃跑未成,遭到教養院的酷刑毒打,其中包括被幾根電棍同時電擊、毒打、蹲小號等,直至被迫害的得了“肺結核”,隨時有生命危險時,才通知家人“保外就醫”,並勒索了2000元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