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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營口政法委書記王友三踐踏法律迫害法輪功
大法弟子何偉,現年35歲,系營口市網通公司職工,畢業於長春郵電學院。
2005年7月3日,營口市法輪大法弟子何偉夫妻去老邊區舅父家探親,在市場雙雙被老邊公安派出所惡警綁架,原因是在他們路過的地方發現了講真相的大法傳單。懷疑是他們所為,不法人員當即到營口市內抄了何偉及他嶽母家,並以此報送老邊區檢察院要求起訴何偉。在區檢察院審定認為證據不足,不構成判刑而退案的情況下,中共惡黨營口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友三指示要對法輪功案件予以重刑,材料不夠就把以前的加在一起一並處理(2004年因何偉被惡人舉報煉法輪功,曾被非法抄家,搜走個人閱讀的大法書籍和資料等,非法拘留一個月後取保候審一年)。
由於以前抄家與此次不是同一屬地,老邊公安分局即把此案推給營口市檢察院,市檢察院秉承王友三的旨意,濫用法律監督的職能,無視案件應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指使老邊區檢察院根據非法拼湊的材料向老邊區法院起訴,惡黨法院院長劉少敏也不敢違背王友三的淫威,竟然放棄國家憲法賦予的獨立審判權,秘密的搞了一個不到二十分鐘的庭審,不通知家屬,沒有辯護人,當庭不敢宣判,經向王友三請示,方於2005年12月24日通知當事人,非法判處何偉三年徒刑。此判刑實屬執法者濫用職權,其違法行徑可見一斑。對此,何偉運用正常的法律途徑,向營口市中級法院上訴,強烈要求撤銷原判決定。
在何偉被非法抓捕後,其單位曾要求保釋何偉,惡黨政法委書記王友三竟親自到單位施壓,不準保釋,並威脅說:如果不是星期日發生的此事,還要追究單位領導責任。修大法前何偉是個體弱多病之人,曾患有心臟病、肺結核、腰椎間盤脫出等嚴重疾病。修大法後,疾病徹底根除,得以承擔起繁重的工作業務壓力。在被非法關押期間,何偉仍然按照大法要求做好人,獄警和普犯都敬佩他的為人。
王友三,平時的會議上總是擺出一副道貌岸然的面孔,實際上只是江羅集團在營口市的一個打手而已,是隨著迫害善良而爬上惡黨高位的。不論其任市檢察長,還是任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都緊跟江羅集團不遺余力的參與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每次所謂的“政法”會議上他都踐踏法律,上綱上線,把迫害法輪功放在第一位。每一個迫害法輪功的案件,經他主持過問的都要從重處理。市裏辦的洗腦班,他都要到會講話,強調迫害。自何偉案件發生後,每次政法會議上,王友三都以此案為例,強調從重處理,壓制不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