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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涿鹿大法弟子自述遭迫害經歷
2000年 10月1日,本地有大法弟子到北京證實大法,我當時沒有去。涿鹿鎮的書記,城鎮派出所所長等人把我非法從家中劫持到我工作單位。後來又轉到縣公安局,其中惡徒董飛、周孝,還有姓馬的對我進行審訊,逼著我承認進京的人是我組織的(其實不是)。我不承認,他們又把我轉送到我單位看管起來。白天上班,下班後不許回家。長達一個月之久。後因我妻子有病,我向單位請假,才回了家。
在2001年春天,公安局董飛又一次把我從家中劫持到公安局,強迫我承認給別人送材料。在審訊時姓馬的惡徒打了我兩個耳光,於當天下午將我送到拘留所。在拘留所關了三天,又罰款2000元,家裏人給寫了保證才算罷休。
在2001 年9月我到本縣礬山鎮看望煉功人(因礬山關的縣裏的煉功人),被礬山鎮惡徒非法拘留不讓回家,鎮裏一姓田的和我談了話。縣610主任對我進行非法審訊,我沒有配合他,他非常氣憤,到晚上組織一批人對我進行審訊。問誰叫我去的?有什麼目的?後半夜準備折磨我。我閉目坐在椅子上一言不發,過了12點,他們沒有辦法先後都走了。到第三天下午5點多縣公安局把我押到了拘留所,關了16天我才回了家。我到單位找領導要求上班。單位領導要我把610罰單位的3500元先交了再考慮上班,我被迫把錢交了,單位又讓我寫保證,我始終不寫,後家人按了手印我才上班。
2003年非典期間,一天下午3點多,惡徒董飛又帶人到我和父親家進行非法搜查,抄走了家中所有的大法書和資料。將我和父親押到公安局,將我和父親分開審訊。我們沒有屈從邪惡,審訊沒有結果。他們又開車到大隊,恐嚇、威逼大隊領導交款,每人3000元。後來家人交了罰款共6000元,半夜一點多,我和父親才被放回家。
2003年10月30日,縣610李志民帶人到單位又讓我寫四書,談認識,我沒有屈從他們,下午5點多他們就走了。到11月20日他們再次找我,強迫寫“四書”,談認識,如不從,就派人到家裏抄家,刨房,開除公職,然後送市洗腦班。
在四年多的迫害中,我和父親被非法罰款近二萬元,生活幾乎走投無路,給家人帶來精神上的損失更是難以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