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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龍井市金哲在長期的流離失所中去世


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龍井市大法弟子王秀清、金哲,遭惡黨不法人員迫害,被迫長期流離失所,身心受到很大的傷害,分別於2005年11月和9月去世。

金哲,男,30多歲,吉林省延邊龍井市德新鄉龍巖村大法學員,非常善良、正直,1998年得法後身心受益,對法輪大法堅信不移。因此在99年7-20以後遭受村、鄉、市、州各級610及政府部門不法人員的迫害,曾被龍井看守所拘留迫害半個月。金哲曾在派出所寫過保證書,後來在明慧網發表嚴正聲明作廢。因為惡黨人員不斷騷擾,金哲被迫長期在外流離失所,在艱苦的環境中努力講清法輪功真象。因長期的迫害,身體出現病業狀態,於2005年9月末不幸去世。

吉林延邊州龍井市有關部門的電話,電話區號:0433
姓名 單位職務 辦公室電話 住宅電話 手機
尹永日,市委 副書記 3222925、3222916
許敦頤,市610辦 專職書記 3223757 3221356
許正浩,市610辦 副書記 3223757 3253446
趙鴻雷,市公安局 副局長 3226713、3226714 3220647
姜英勞,市公安局 政保科長 3223843 3225834
金哲洙,看守所 所長 3283029
張哲龍, 安民派出所 所長 3222124 3239988
李龍善,龍門派出所 所長 3223140
宋 濱,古勝派出所 所長 3239666 3221166
金相虎,河西派出所 所長 3283780 3235834、3255025(宅)

延吉市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李東洙,2514600(辦) 2525232(宅) 13804487858(手機)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3/114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