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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輪功學員劉寧自述所遭受的迫害


我是湖北省人,名字叫劉寧。

管段戶籍(易家墩街)葉國輝到我屬單位洲際集團造謠說我煉功的目的是想當“總理”等。單位(洲際集團)於2002年以合同到不續簽為由將我從單位除名。葉國輝打電話威脅新婚妻子小張,因她是外地人,以暫住證為由逼迫她一家老少十幾口人回鄉,又到小張打工的單位威脅她的老板要挾她的工作。小張終於在壓力下提出與我離婚。從99年7月以後,我多次被送入拘留所,學習班,勞教所。特別是2001年被非法勞教,11個月後由於長期經受非人折磨,下肢麻木,雙足劇痛,視力模糊,到醫院搶救21天,花了三萬元醫藥費。

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實質是對人性的摧殘,例如,葉國輝威脅小張,逼迫她與我離婚,同時他們又將我非法勞教,不準家人探視。回頭那些邪惡之徒造謠說我不要家庭,沒有親情。這是典型的強盜邏輯,流氓打了人,回頭他還要說你打他。

在江××的“連坐”壓力下,單位將我開除。那些邪惡之徒們馬上造謠說我不要工作。他們甚至將我這個正常人送入精神病院,然後造謠說我有精神病。是不是一個人在精神病醫院呆過就是精神病了,按照這種邏輯,那精神病院的醫生豈不也是精神病了?!2000年2月左右,戶籍警葉國輝到單位找我,說是協助調查,隨後將我強行關押至武漢六角亭精神病院,關押2個月。

威逼、強壓、迫害家庭、經濟封鎖、毀人名譽,所有這些都不管用後,江××迫害法輪功的最後一招就是“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

2001 年2月我被非法勞教,送入何灣勞教所。在勞教所我看到一位很和善的老人總在掃地,後來我知道他是法輪功學員,叫彭維勝。一天,警察將老彭帶走,說到醫院看他老伴和兒子最後一面。回來後我問他,你兒子和老伴怎麼回事。老彭說他兒子彭敏(法輪功學員)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身上多處有傷,送到醫院時還沒斷氣,他的老伴(彭敏的母親,也是法輪功學員)說:“我一定要去告你們……”說完這話就被警察帶走了,再送到醫院時只有一口氣了,後腦全是血(外傷致死)。不久,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播放一條新聞:有個法輪功學員叫彭敏的在看守所自殺,其母因病不治而亡。我們問(勞教所)警察,不是說中央電視臺不會撒謊嗎,警察不說話了。為了怕真象外界知道,警察將老彭超期關押,後來又轉到別的地方。

在勞教所裏,警察指使吸毒販子們用各種方法折磨法輪功學員,為了強迫我背監規,他們不準我睡覺;為了迫使我出門打報告,他們不準我去上廁所,到後來我的肚子脹得鼓鼓的,直不起腰來,到廁所裏排出來的是血,廁所裏的白色瓷磚被鮮血染紅,象一條紅色的小溪……因為我不配合他們的非法勞役(警察強迫我們長時間勞役,在惡劣的衛生條件下生產食品,從中牟利,這些都是違法的),他們就讓我長時間對墻面壁,不準任何人與我講話,持續一星期,一個月,甚至更長時間。為了讓我參加“出操”,冬天他們將我穿單衣拉到寒風中站立,一直到“出操”結束。這種用冷凍,饑餓,寂寞,恐嚇,長時間不睡覺,不準上廁所等生理極限對一個人長期緩慢折磨的方法。

11個月的非人折磨,使我從一個本來能騎摩托車的年輕力壯的小夥子,到後來下肢麻木,雙足劇痛,腫大,因疼痛整晚睡不著覺,心跳紊亂,視力模糊,有時大便失禁,身體極度虛弱。我在地上爬,警察周厚順說我是裝病,不準許家裏人探視,甚至於周厚順對我媽說:“你兒子死了算自殺。”勞教所來診斷的醫生看完我之後說:頂多一個星期……

看著我快不行了,警察將我交給家裏人。在醫院經歷了21天的痛苦煎熬,我奇跡般地活了下來(本來醫院不收),我的傷勢至今醫生不能確定,這種罕見的身體內部傷害導致的身體機能損傷,她說她行醫幾十年未見。

11個月以後我離開勞教所回到家裏。一天,一個在勞教所過去吸過毒的人打電話來說,他親眼看到法輪功學員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現在社會上還有這樣的好人,他說他被感動了,從此以後他再也不吸毒了,要做一個好人,他要學法煉功,加入修煉者的行列。

在江××的恐怖“連坐”高壓下,為了保全自己的飯碗,戶籍警葉國輝將我囚禁在精神病院,六角亭精神病院主治醫師熊衛,將我無理扣押,幾乎所有醫生、護理人員都知道我是無辜迫害,也不用藥。在最後一次與我的交談中,熊衛問我還煉不煉,我告訴她煉。隨後,熊衛欺騙我母親逼她在同意接受大劑量註射“治療”文書上簽字,由此(強行治療)而產生的副作用或不良後果(失去記憶,植物人,臨床死亡)醫院不負責任。那一夜我無法入睡,我曾見識過醫生的手段,被註射的人非常痛苦,幾乎喪失意識。如果他們一定要這樣做,那我一定會堂堂正正地去面對,我會走到大廳,將熊醫生的陰謀告訴所有醫生與護理人員……抱著這一念,我沒有消極等待,向醫生和探望我的親人講述真象。晚上,一個親戚打電話來告訴母親這是一場騙局。醫院由於家人的不同意不敢“治療”,決定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