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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勞教所的罪惡(六)


六.致精神分裂的案例

案例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秀芬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侯志宏(管教),嶽軍(教育科長),安靜(詐騙犯)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不讓休息、關”小號“、綁”死刑床“等折磨,將被害人折磨的精神失常。

詳細情況:2000年2月4日,惡警侯志宏用兩根電棍電法輪功學員王秀芬。惡警嶽軍將她綁在”死刑床“上,只穿線衣線褲。惡警還指使安靜(詐騙犯)把門窗打開,將她線衣掀開露肚臍,線褲往下扒,床下放便桶,手腳分別銬在四個床欄上,全身不能動,吃、喝、拉、尿都不準起來。在嚴寒的冬天,門窗大開,一銬就是十八天,致使王秀芬腰以下失去知覺。勞教所還用”關小號“等各種手段折磨王秀芬,直至將王秀芬折磨得精神失常……在她奄奄一息時,才讓家人接回。

案例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李桂玲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六大隊,張濤(管教)李桐(大隊長)朱丹(大隊長)孫明艷(管教)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拳打腳踢、註射藥物、綁“死刑床”等折磨。

詳細情況:2001年春節期間,派出所強行將李桂玲非法送進黑嘴女子勞教所勞教。因拒絕寫“保證書”。管教張濤將她帶到管教室,這些邪惡之徒不顧李桂玲的強烈反對,強行給她註射藥物。註射之後,三小隊管教孫明艷猙獰地狂笑道:“哈哈,終於把你的功給廢掉了。”惡警李桐、張濤、朱丹、孫明艷、劉瑛等圍著她拳打腳踢、用電棍電擊。這樣它們還不罷休,還將李桂玲用帆布帶捆住,用手銬銬在床上……。後被折磨成癡呆狀態。即使這樣,惡警們仍然不放過她,說她是裝的,繼續折磨她,4月的一天,黑嘴子勞教所突然通知她的家人拿四千元來接人。家人見到她時:她兩眼直直地竟連自己的丈夫、兒子全不認識了,大小便也不知道,渾身無力,腿不好使。

案例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素花

犯罪嫌疑人:勞教所惡警

詳細情況:勞教所把不寫“五書”的堅定學員都強行隔離在一個小屋內,天天不讓睡覺,強迫看錄像,讀誣蔑大法的書,用強制洗腦、毒打、灌食等手段進行折磨。王素花被迫害得精神失常。

案例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韓翠艷

犯罪嫌疑人:勞教所惡警

詳細情況:學員韓翠艷九九年7.20後被非法勞教,在長春黑嘴子勞教期間遭受非人折磨,上死人床,遭犯人毒打,成天成宿吊銬在鐵床欄桿上,關小號……後被折磨成精神病,送至四平市精神病院。

案例5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宣照如

犯罪嫌疑人:一大隊惡警

詳細情況:學員宣照如被非法判了一年半的勞教,被送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一大隊洗腦班。現正在遭受洗腦迫害,有一個警察整整打了她一百個耳光,牙齒被打掉,她當時就暈了。洗腦班相當邪惡,不讓說話,不允許看一眼別的大法學員,整天低著頭,已經一個月了,一句話都沒說過,天天讓她們聽誹謗師父和大法的廣播,還有電刑,強行洗腦。她在殘酷的迫害下違心的“轉化”,現在惡人逼迫她“轉化”其他堅定的大法學員,她不願意。惡人以此為借口繼續迫害她,2004年9月26日,她的家人接見了她,家裏人看到她已經折磨得不象樣了,象癡呆了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