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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陽市大法弟子因寄信講真象被非法判刑


湖南衡陽市的大法弟子楊志蘭、廖仁元、肖啟明、唐崇玖因寄信講真象被邪惡發現,在邪惡對其抄家時搜出幾百份真象資料。2005年9月2日衡陽市石鼓區人民法院以此為罪名下達了判決書。大法弟子楊志蘭判刑兩年半,廖仁元判一年半,肖啟明判一年緩刑兩年,唐崇玖判半年緩刑一年。

衡陽市石鼓區人民法院審判長:陳錫凱
陪審員:王芳東 李樹藻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11/1101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