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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淑芬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絕食抗議兩月余(圖)


黑龍江省大慶市大法弟子劉淑芬,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三年來遭受了吊銬、大掛等酷刑殘酷迫害。她從2005年6月6日開始絕食抗議迫害,已有兩個多月,隨時都面臨著生命危險。

31歲的劉淑芬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2002年12月18日至2003年1月8日因煉功,在集訓隊被關小號、背銬,腿被吊起抻直。2004年3月12日至2004年4月8日,又被關小號,24小時背銬,不讓洗漱,喝玉米粥;5月12日因不戴名簽被幹警劉巖、孫瑞、周瑩上大掛。2004年12月13日至2004年12月21日惡警指使四名暴力犯人“包夾”,他們隨便給劉淑芬上背吊銬,手銬卡在肉裏,不讓睡覺、放便,進行體罰、虐待。因煉功不服從所謂的“管理”,2005年3月15日至8月初一直被關小號迫害,身體極度虛弱。

劉淑芬,大慶市運輸公司鴻運乘風購物中心職工,家住大慶市乘風六區6─10─3─201。

劉淑芬受迫害的經歷:

1999年10月25日進京上訪被抓由單位接回後,在大慶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2000年6月18日因參加集體煉功,被單位非法辦班10天。在這期間不讓回家住宿,被強制參加勞動。2000年12月5日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密雲看守所,在絕食抗議6天後被釋放。12月13日大慶乘風派出所非法抄家,劉淑芬被非法關押在大慶市看守所一個月後轉拘留所。在拘留期間因絕食不配合邪惡,要求無條件釋放被灌食迫害,六天後被無條件釋放。非法關押期間被勒索夥食費175元。在看守所因堅持煉功,管教指使犯人對煉功學員進行打罵。

2001年1月24日回山東老家過年在親戚家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扣留,原因是他們接到大慶邪惡之徒的電話,要求他們“配合”工作。在海陽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2天後被單位領導接回,被勒索夥食費200元。2001年4月21日為證實大法購買喇叭在家中存放,被別人舉報後被非法抓捕。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期間,不配合邪惡,絕食,遭到管教打罵,並被強行灌食、輸液。後經醫院檢查後被放回。不法人員一面讓單位監視她,一面上報勞教材料,準備對她進一步迫害。為抵制邪惡的迫害,被迫流離失所。另外大慶市公安局、讓區分局政保科及建華派出所在非法抄家時抄走講法帶兩套,錄音機一臺(價值500元)。

2002年5月中旬在流離失所住處被讓胡路區公安分局政保科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在大慶市看守所,期間小劉絕食抗議迫害120多天。9月16日大慶讓區法院將其非法秘密重判十一年(後改為八年),送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劉淑芬被上大掛、關小號,腿被吊起抻直,24小時背銬,上背吊銬,手銬卡在肉裏,不讓睡覺、放便,進行體罰、虐待。2005年3月15日至8月初一直被關小號迫害,身體極度虛弱。2005年6月6日開始絕食抗議至今。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28/1093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