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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康平縣張強鎮派出所劉春雨的惡行
1999年10月我和同修去北京上訪,先後被劫持到沈陽市第五看守所、龍山教養院、又到沈陽市第五看守所,三個多月後,被劫持到當地張強鎮派出所。
張強鎮派出所所長劉春雨極其邪惡,逼迫我寫保證書,我不寫,他們就不放人。後家人被敲詐1500元錢才放人。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他們就多次到我家去要錢。我回到家後,他們還不甘心,多次派人到我家逼迫我寫保證書,見我還是不寫,他們就非法搜查,為迫害找證據。對我實行非法監控,並提出許多無理要求,不讓我出門,不讓我和別人接觸,雇人在我家暗中監視,並且多次上門無理騷擾,攪得我家日夜不得安寧。
就在我公公病危期間,派出所還來人把我大姑子女婿(也修煉)找到派出所審訊,非讓交4000元錢。劉春雨惡狠狠的說:不拿錢,就讓你們兩口子雙雙入獄(大姑子也修煉)。還威脅說:如不交錢,就把你家三輪車開走。就在這種恐怖的壓力中,公公含冤離開了人世。
在沒有任何辦法的情況下,2000年3月,正值全國人大開會之際,我和同修聯名寫信上訪,向全國人大反映情況,要求有個合法的煉功環境和人身自由。派出所發現後,把我們列入黑名單,進行勒索,我又被勒索500元錢。
2001年,我在發真象材料時,被綁架。劉春雨問我發傳單的事,我不承認,他就兇相畢露,用手銬把我銬住,操起電棍,照我腦袋狠狠的砸了一下。接著命令4、5個人,把我按倒在地,用高壓電棍在一個地方不停的電。電完左臉電右臉,脖子,頭挨排電,臉被電出了血,血順著嘴角往下淌,淌到衣服上,滴到地上。電累了他們歇一會,緩過勁來繼續恐嚇我,讓我說出誰發的傳單,我還是不配合他們。第二天,為了掩蓋迫害事實,他們偷偷把我送回家,家人見了敢怒不敢言。一星期後,他們還不罷休,把我非法教養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