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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山市張玉蘭一家遭受的迫害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省人民檢察院:

我叫張玉蘭,女,1968年3月15日生,漢族,高中文化,家住吉林省白山市江源縣三岔子鎮正岔街二委。我們全家四口都是法輪功修煉者,自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我們家被迫害的家破人亡。我的父親、哥哥被迫害致死,我們連作為一個公民享有的一切基本人權都被終止,生活及生存都難以得到保障。

我們得知今年2004年初,我國政府將保護人權納入《憲法》後,全國司法系統已經開展整頓公、檢、法內部的違法、違規現象,並開始為期一年的嚴肅查辦“國家機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公民人身權益犯罪案件的專項活動和一些有關健全法制,保障人權的措施,希望執法機關能為公民、為百姓申張正義、主持公道。

事情經過:我父親:張全福,男,65歲,漢族,初中文化,吉林省白山市江源縣三岔子林業局退休工人。父親勤勞、善良,對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在工作單位,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長年的勞累,使父親身患多種疾病,各種方法用盡,無濟於事。1999年1月開始修煉法輪功,身體多種疾病全無,按照“真、善、忍”做人,做事為別人考慮、勤勞、善良的父親對我們也是關愛備至,同時父親身體健康也是我們全家人的福。

1999年7月20日,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後,利用了國家宣傳機器,大肆誣蔑、栽贓、陷害。父親兩次進京上訪,只為了說一句公道話。

1999年12月中旬,第一次進京上訪,在北京火車站被本地公安劫持,遣送回本地,拘留十五天。第二次上訪,在北京被抓了,判勞教一年零六個月,關押在白山市勞教所,被強制參加體力勞動,強制轉化洗腦,身心受到很大傷害。2001年正月初九回來,三岔子林業局政法委書記胡玉濤,政保科長姜玉國指使三岔子林業局正岔派出所幹警張鳳友等隔三差五上我家騷擾,幹擾父親的正常生活。

2002年3月6日晚近10點,三岔子林業局正岔派出所兩輛警車、八九個公安跳杖子、砸門,不出示任何證件,張風友等惡警強行將我父親拘捕。關押在三岔子林業局看守所,關押十五天後,3月21日,正岔派出所,張風友等三名幹警搜家,以搜出大法書為由,判父親勞教一年。5月15日送往長春朝陽溝勞教所,在勞教所遭受酷刑折磨,被犯人包夾,沒有說話權利,白天、黑夜坐小板凳,不讓睡覺,強迫奴役勞動。強行把父親衣服脫掉,在數九寒天,犯人把涼水一盆一盆準備好,水房前、後、窗、門全部打開,走廊的窗戶全部打開,犯人你一盆,我一盆往我父親身上倒水,父親凍得渾身發抖,在病重期間,父親已不能進食,去吃飯需要走一段路上、下樓。包夾犯人嫌父親走得慢,拖胳膊、拖腿、拖著走,回來後,包夾犯人嫌父親走得慢,讓他們受累,拳打腳踢打父親,在監獄去世時,還遭受毒打。2003年1月7日為掩人耳目,稱父親生前,內臟沒有任何毛病,進食非常好。送往長春一大分院,8日淩晨去世,病因:多器官衰竭。即使這樣,在朝陽溝這座人間地獄,父親沒妥協過。

2003年1月8日,我和母親來到長春朝陽溝勞教所,質問為什麼將人打死時,六、七個警察你一言,我一句說:“沒動你父親一指頭,沒讓幹一點活。”後來,在質問中,一個警察說:“林業公安不送來,我們能將人打死嗎?你們願哪告哪告,我們奉陪”。

從朝陽溝勞教所出來的人都知道勞教所的酷刑折磨,到底是誰指使,迫害死我的父親。天理難容!

2003年1月8日父親去世,我和母親來到朝陽溝勞教所,我的哥哥張啟發在2002年3月6日同時被三岔子林業局正岔派出所拘捕,同時判勞教一年,同時送往朝陽溝勞教所。

我們要求接見我的哥哥,同時要求勞教所釋放我哥哥,那時我哥哥身體非常消瘦,身上長了很重的疥瘡,右腿走路一瘸一瘸,忍受很大的痛苦。原來我的哥哥身體健壯,皮膚白裏透紅,身體非常好,而在勞教所被迫害的簡直判若兩人。我們要求提前一個多月釋放我哥哥,管理科的張科長以這個手續,那個手續難辦,不放,後來說:“春節前釋放我的哥哥。”1月15日接到勞教所打來的電話。18日讓家人去接人。

18日,我只身一人來到朝陽溝勞教所,那天正是星期六,我在門衛等著接人,我的哥哥被人背著來到了門衛,哥哥倚在暖氣上,已一步不能行走,我的眼淚流了下來,一個50多歲的警察牢騷滿腹和我把哥哥扶進車裏,拉到長春客運站,在我支付車費27元,剩下的73元,警察以給你家打電話為由據為己有。

18日近三點,哥哥趴在我的背上,母親在身後扶著,好不容易進了屋,哥哥說在那裏白天、黑夜坐小板凳,不讓睡覺,夏天活累,不讓吃飽飯,三頓飯也就是二頓的量,菜湯不放一點油和鹽,不讓說話,犯人包夾,哥哥說話已非常弱小,吐字不清,吃飯時手拿不住筷子,直抖。晚上尿排不出去,我和母親看到哥哥的身上,原來白白的皮膚已變得又黑又硬,長滿硬刺,兩條腿上長了兩個象小饅頭大小的硬包,膝蓋兩處布滿了血口子,渾身是傷。第二天哥哥已不能進食,不能說話,渾身疼癢難忍,不停抓騷,於中午11點30分去世,年僅38歲。

我的哥哥張啟發,男,1965年8月生,漢族,技校畢業,三岔子林業局工人,1998年11月開始修煉法輪功,明白了人生意義,用真善忍要求自己,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為人樸實、善良。

1999年7月20日,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以後,哥哥憑著良知去說一句公道話,二次進京上訪,第一次被本地公安遣送回來,非法拘留一個月,只因為說了一句真話;第二次上京被非法判勞教二年,關押在白山市勞教所,被強迫從事重體力勞動,強行轉化。因哥堅持信仰,2001年11月末,轉至長春朝陽溝勞教所,剛入所便被管教指使五、六個犯人毒打一頓。打嘴巴子,木棒子打,拳打腳踢,電棍電,皮帶沾鹽水。2002年2月19日釋放,在家僅14天,2002年3月6日同父親一起被三岔子林業局正岔派出所非法拘捕,於5月15日同父親一起被非法送往長春朝陽溝勞教所。

我們全家僅僅因為按“真善忍”做好人。在歷盡五年多的打壓中歷經磨難,多次被非法拘捕,拘留夥食費半個月225元,有時還多,總共達2千多元。在遣送回當地,公安人員索要車費1千多元,駐京辦事處公安孫大力把我們600多元據為己有。

我們家兩個強壯勞力被迫害致死,母親失去了丈夫,又失去了兒子,精神遭受了沈重的打擊,承受了莫大的痛苦,母親也曾兩次進京上訪,判勞教一年,在長春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零35天。承受著超負荷勞動,被強制看誣蔑大法的錄音、錄像。回來後,因母親沒有工作,江源縣派出所三岔子分局多次上家騷擾。

我也因為兩次進京上訪,被非法判勞教一個零六個月,在長春女子勞教所從事超負荷勞動,經常加班加點到半夜,遭受過電棍、體罰,被犯人包夾沒有說話權利,因不放棄信仰,超期關押七個半月,於2002年4月9日釋放。工作被三岔子林業局開除。回來後,江源縣派出所多次上我家騷擾,在2002年11月1日,原派出所所長趙志全在晚8點30分,兩輛警車,八、九個公安,跳杖子、砸門、砸窗把門拽開,不出示任何證件,強行把我從炕上拽下來、搜家(非法拘捕,在絕食二十多天,關押40天後,將我釋放)

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有錯嗎?
我們祛病健身,凈化身心有錯嗎?

我們希望最高執法機關能成為人民可信賴的執法者,不負億萬民眾的眾托,嚴明執法,能給我合法公民人身自由,信仰自由的基本權利,同時公安人員不得再無度侵犯人權,迫害我們身體,使我們人身安全,生活居住得以保障。

原本我們修煉大法後,父親身體健康,紅光滿面,變得更加慈祥,母親不識字現已能通讀《轉法輪》。父親和她一起念書、學法,我們全家按著師父的教誨,修身養性,按“真善忍”做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對國家、對社會、對任何人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我們全家只為說一句真話,被迫害得死2人,沒人管,沒人問,在哥哥去世後,他的女兒回來想看爸爸最後一眼,江源縣派出所三岔子分局阻擋不讓看,孩子那時才13歲,親戚、鄰居過來幫忙,兩輛警車堵在我家門口不讓進,惡警郭中山拎著一個本子上鄰居家調查,讓鄰居合作,還想抓住我們什麼不是,整人的證據。

我們說了一句真話,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三岔子林業局公安張鳳發等對我們非法審判,對我父親、哥哥、我(因母親沒有工作不被關押在一處)非法宣判錄像,亂扣罪名,上電視上誣蔑大法,羅列罪名,侵犯我們的名譽,白山報紙登載侮辱我們人格。

哥哥和我工作被三岔子林業局開除(局長:劉力,政法委書記:胡玉濤),哥哥留下一個未成年的孩子。由於我們全家沒有經濟來源,我們去找原膠合板人事姓陳讓我們上局裏找,林業局以我們堅持信仰為由,不給。我和母親東奔西跑辦低保,都以我們堅持修煉法輪功,左推右推不給辦,在父子倆去世近兩年的2004年12月20日,給我們三口人,低保每月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