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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打和迫害的事實經過


王華(化名),女,45歲,家住黑龍江某廠,於2000年12月23日因散發法輪大法宣傳資料,被公安機關拘留審查,在審查期間慘遭毒打和迫害。

下面是王華口述她遭受毒打、迫害的事實經過:

我是2000年12月23日晚半夜被公安派出所審查,據說是富裕縣公安局來的兩名幹警,名叫陳良軍、張英。我自從被他們抓去後,過一段時間遭一次毒打,他們開始用手打我的臉,用拳頭打我的前胸。後來,他們把書卷成卷,往我的臉上抽打很長時間,嘴裏還不停地罵著難以啟齒的臟話,把我的臉打得紅腫,眼睛充血,視線不清。它們拿書往我的身上抽打,我的兩只胳膊被打得擡不起來,多處青紫。接著它們又變本加厲,用卷成卷的書放在我的前胸,用拳頭猛擊書,說這樣能打成內傷,我真的感到胸內劇烈疼痛。緊接著還往我的頸部、淋巴結處猛打,使我呼吸困難。他們真是用盡了心機。打完了我的上身,又把我打坐下,把腿分開,陳良軍穿著皮鞋,用最流氓的手段往我大腿根內側,猛踢猛踩,我疼得死去活來,他們還不肯罷休,直到踩夠為止,我的兩胯骨被掰得象變了位一樣,超前來了月經。半天站不起來,每走一步都很艱難。他們又想出了更惡狠的招數折磨我,在我冷不防的情況下,兩位惡警用手使勁在我的腋窩處猛勁掐,他們好像還不解恨,又把手伸向我的乳房猛擊,然後把我的鞋脫掉,用皮帶猛抽,腳腫得不敢著地。我被打得遍體鱗傷,心靈也受到從未有過的創傷。我做夢也想不到,人民警察怎麼會對人民這麼狠毒,我究竟錯在那裏?我宣傳法輪大法材料,是讓更多的人了解法輪大法好。讓更多的人來做更好的人,怎麼會遭受如此的殘酷折磨。盡管如此,我還是忍著劇痛,堅持到他們審完我,時間長達12小時。當回到監號裏,這一夜,恍恍惚惚,閉上眼睛就做惡夢,無法安睡。這是我有生以來從未有過的心靈創傷,這是對我人格的侮辱。為此,我從內心深處呼籲上級主管部門依法認真處理這一事件,嚴懲打人兇手。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12/6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