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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澱看守所迫害大法學員,罪行累累


我叫吳新(化名)女,29歲,大本學歷,石家莊某學校教師。2000年12月9日,我和功友一行三人來到天安門廣場證實大法。既沒打橫幅,也沒喊口號,卻被警察以查身份證為名,知道我們是煉法輪功的,立即就被揪著頭發、連推帶搡強行推向警車,我不上車它們就狠狠地用膝蓋撞我小腹,我就這樣被帶走了。
1、三、四個男幹警按住我這個只有92斤的瘦弱女子要強行按手印

下午我與其他功友被帶到海澱看守所。無任何理由和法律依據就被刑事拘留。我想,走到哪兒都得助師護法,為除盡邪惡,我不報姓名,拒不配合他們的所謂工作。進號前搜身時,三名女警強行踩住我的雙腿,扇我臉,直到我被扒光衣服坐在冰涼的水泥地上。按手印時,我不按。他們就冷嘲熱諷,還說一些侮辱師父的話,當我告訴他們留點口德時,換來的是一記狠狠的耳光,打得我眼前一陣發黑。他們又改為勸說,看看無效,就上來三、四個男幹警對付我這個只有92斤的瘦弱女子,反扭著我的胳膊,摁著我的頭,還有人掐我肋下及肩頭穴道,想強行按手印,我奮力攥著拳,掙紮著,抗拒他們的強制。後來我想,我是大法弟子,不必與你們爭鬥,於是全身放松,只留右手仍緊握著,他們一下子無處用力,隨即松開了我。就這樣軟硬兼施,近一個小時也沒弄成。最後,他們放棄了,罵著:“算了,明天再說吧,真是給臉不要臉!”

2、絕食、絕水抗議非法關押,學法煉功被帶上犯人腳鐐

進到號裏,我們四名法輪功學員就開始絕食、絕水,抗議這種非法關押。從第三天開始,他們不顧我們反對,強制灌食。第二次灌時,胃管插不進去,兩次從嘴裏出來,鼻子插出了血,陣陣幹嘔逼出了眼淚,他們仍不罷休,繼續強灌。

因我煉功,管教看見就大罵同號犯人:“你們都瞎了眼了!”指使五、六個犯人把我按倒在板上,反扭我的腿,我動不了,就大聲地背《心自明》,她們慌忙捂我嘴,還扒下我襪子,捏住我鼻子猛往我緊閉的嘴裏塞,直到牙齦上的血沾染了襪子。

在號裏不讓背法,有一次我就在管教房間背,一女管教立即火冒三丈,指使勞動號(已判刑的犯人)緊抓住我,拿來臟抹布堵我的嘴,我掙紮著,不張嘴,她就狠踹我的胃部,直到臟抹布塞進去。之後她坐在椅子上,翹著腿,嘲諷我,一邊還挑釁地邊罵師父邊說:“我就罵你師父,你能怎麼著?”我實在不忍心看她無知地造業、害她自己,沒有別的辦法,我就向後一仰,撞向身後有釘子的墻。女管教暴怒,沖上來就狠扇我眼睛,我吐出抹布,大聲說:“打人犯法!”她更急了,又扇我一巴掌,我又喊:“你執法犯法!”她發瘋似地對我又打、又踢,全不顧我已絕食四天,被人緊抓著動彈不得。在其他管教極力攔阻之下,才阻止了她已失了控的發泄魔性。後來,兩女管教還到號裏一唱一和地辱罵我,說我這個挨打者是“潑婦”,還指責我連累同號犯人。事實上,我只不過按照修煉人的本分學法煉功,本不影響任何人,但它們卻要罰同號犯人“坐板”、不準午睡(嚴格的“坐板”很辛苦,腰酸背痛,臀部都能掉層皮),這顯然是挑動同號犯人遷怒於法輪功。我質問他們這是哪條規定,他們拿不出條文,後借口為犯人們著想取消了懲罰。最後,還是給我帶上了腳鐐,原因竟說是我煉功,而全不提執法打人者。

第七天,一個男管教帶我去灌食,不顧我腳帶鐵鐐,行走不便,揪著我肩頭,踉踉蹌蹌地直奔灌食房,急促的腳鐐聲在整個樓道回響,仿佛在告訴人們它們已氣急敗壞。在那等候時,還踹我的腿強迫我蹲下。

3、摧殘犯人良知,設陷阱迫害學員

同號有一犯人和我們聊起她的個人身世,說特別佩服煉法輪功的,還偷偷地告訴我們她會背幾首《洪吟》,她說:以前進來的法輪姐(她對不講姓名的法輪功女學員的稱呼)對她講了出去之後的聯系地址和方法,要幫助她得法。過了幾天,她陪一同號功友輸液回來,說看見那個法輪姐又進來了。她哭了,不知出去後找誰學法煉功。一功友就這樣被鉆了空子,告訴了她一個電話,過後隨即醒悟,想要挽回,為時已晚,那犯人已報告管教。

第二天,這一功友就被帶走了,沒再回來。但我看到,這個犯人雖“完成了任務”,內心卻痛苦不堪。那天上午,飯都沒吃,蜷縮在角落,情緒低落。她明明知道大法好,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卻迫於管教的壓力,做出了這樣出賣良心的事!生命在背離大法走向毀滅而自不知。管教們也在無知中,利用手中僅有的權力,迫使她誘騙大法弟子,摧殘著她懦弱的心靈,泯滅著她向善的良知!而在無知中毀滅的還有管教們自己。沒有比把一個生命推向罪惡的深淵更可怕的事了,這就是江澤民最邪惡的!

4、隨意侮辱,用學員的錢隨便遣送,還要說“國家對你們太寬了”

在我與同號另一功友絕食第十一天時,說是要放我們,把我們共八個絕食者帶到一起,借口編號,用綠色簽字筆侮辱性地在我們臉上、腦門上寫字,還命令我們蹲下,我拒不服從,就被她們三、四個女管教(有姓王、李、郭的)強行按住寫,那個胖胖的王管教不顧我已絕食十一天,揪住我衣服,把我撂倒在地壓住我不讓起來,我不讓她們擺布,她們就單腿壓在我背上,甚至有一女管教還坐在我背上顫悠,後來專門叫來一勞動號單腿強壓我大概有半個多小時,直壓得我兩腿酸脹,站立不起。

女管教都很年輕,二、三十歲左右,卻滿口說著不堪入耳的汙言:“再鬧,把她脫光衣服送男號去!”“還有勁呢,幹脆送新疆去,新疆人壯,她這麼瘦,一晚上就趴下了”。

出去領東西時,取出錢,卻不讓我們拿著,我要求留一百元給號裏犯人用,都不允許,(當時不知它們葫蘆裏賣的什麼藥)同行七、八名男、女幹警,把我們帶到北京站,它們拿著我們的近兩千元錢買了一些食品,還有給我們胡亂買的車票,其實根本就用不了多少錢,剩下的錢不還給我們,而是開成食品發票塞給我們,錢就這樣被他們貪汙了,還對我們說:“國家對你們太寬了。”

等車時,讓我拎著食品袋站著,後來才發現有人給我攝像,卻不告訴我。不敢光明正大,就一定有問題。我當即指問它們為什麼這樣做,一幹警竟詭笑著說:“你還有肖像權呀!”我及一位絕食七天的老大爺身無分文,被隨便送上了去天津的列車,直到看著車開了它們才回去。

居然還說對我們太寬了!它們已完全善惡不分,是非不明。寬在哪裏呀?用我們自己的錢強行把我們扔到異地他鄉,還偷偷地攝像,制造假象蒙人,這是“寬”?我們煉功修身做好人、我們依法上訪、和平請願就是顛覆政府,這是“寬”?大法弟子無論到北京去做什麼,哪怕去旅遊,面臨的都是進看守所、勞教所、甚至被關進精神病院、戒毒所,遭受酷刑拷打、威逼利誘,強迫進行藥物摧殘,這是“寬”?這就是所謂的“依法治國”?這就是邪惡之徒江澤民所極力鼓吹的什麼“人權狀況最好時期”?邪惡在真象面前越來越敗露出來,江澤民等邪惡之徒徹底滅亡的日子為期不遠了。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10/6638.html

春節前夕,北京市海澱區看守所的各牢房對不說姓名的學員進行了殘忍的迫害。七筒八號犯人高峰對編號為245的學員進行謾罵、毆打,並在寒冬將學員衣服扒光,澆冷水,逼迫說出姓名。七筒十三號,扒光不說姓名學員的衣服,在外邊的寒風裏澆學員冷水長達2小時,後又把水池灌滿,把學員的頭壓入水中,逼其說出姓名。春節前後海澱分局又大批勞教了許多被關押的外地學員。

北京海澱區甘家口派出所春節期間將不寫保證的學員強行帶到派出所的地下室,關進鐵籠子,鎖在鐵椅子上,並將他們認為的頑固分子遣送到海澱看守所關押。連65歲的老人也不放過。他們還威脅要將學員李雪蓮勞教。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1/2/19/8177.html

大法弟子,男,30余歲,原個體經營者。於2000年2月進京上訪,和全家及當地功友在天安門拉起了橫幅。被公安抓回當地。4月25日,在天安門拉橫幅;5月11日在天安門城樓拉橫幅;由於不說姓名,被關進北京海澱看守所,絕食9天,中途,一公安說:“如果你能證實法輪大法好,你就撞墻,那我就相信大法好。”亓英俊悟道:如果我的生命能證實大法好還能喚醒他的良知,能讓他改邪歸正,我這麼做就值得。他的頭被撞了一個大口子,被送到監獄醫院縫了六針。後被當地公安認出並接回。監視居住。6月初,和當地十幾個功友在外煉功,被抓被判勞教三年。現在山東某監獄服刑。他愛人(也是功友)去看望他卻因也是同修而遭拒絕接見。現她和一個14歲女孩、一個5歲男孩相依為命。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9/24/1610.html

我在北京海澱區看守所女牢,親眼看到一些邪惡之徒的行為:

一名湖南大法弟子韓xx,36歲,被警察騎在身上打,打得她在地上翻滾,渾身青一塊,紫一塊,警察還對她肆意侮辱,耍流氓。

黑龍江雙城趙xx,46歲,被三名警察拿電棍電了三個多小時,把她電昏過去了才住手,嘴裏還說:"你就是年歲大了,不然就給你送進男牢。"他們幾天幾夜不讓大法弟子睡覺,有的大法弟子被他們用針紮眼睛,使眼睛腫得無法睜開。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1/5/9/108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