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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汪清縣天橋嶺林業局大法弟子丁海清遭綁架


2004年12月28日晚8點,吉林省汪清縣天橋嶺林業局地區一所副所長姜濤與惡警李文東勾結,在沒有任何根據的情況下,非法將本地區的法輪功學員丁海清強行綁架,將其送到地區一所。在所長郝維良、副所長姜濤與惡警李文東的直接參與指揮下,共有九個惡警直接參與了對大法弟子丁海清慘無人道的酷刑迫害。

丁海清,女,1965年出生。97年前她身患多種疾病,好多次被疾病折磨的都不想活了,但因為孩子還太小,才一次次打消了“輕生”的念頭。更因為常年在疾病中煎熬,使得她脾氣暴躁,因而和婆婆的關系也處得很糟,曾對丈夫說過這輩子都不再跟婆婆說話、就算婆婆死了都不去。

97年,她修煉了法輪大法,不但多種疾病不翼而飛,而且整個人就像換了一個人似的。她按照“真、善、忍”的法理嚴格要求自己,遇事向內找,哪兒做不好,下次一定做好,不爭不鬥,與婆婆的關系也融洽了。婆婆逢人就說“法輪功就是好,我兒媳婦要不是學了法輪功,這輩子都不會再跟我說話了。”單位裏和周圍的鄰居也都看到了丁海清學法輪功後的巨大變化。

99年7.20,江澤民違反國家憲法、法律、利用手中的權力一意孤行,悍然發動了對法輪功的鎮壓。一夜之間,電視、報紙、廣播、媒體全面開始了對大法的誣陷、造謠和栽贓,警察抄家、抓人、打人、拘留、勞教、判刑,仿佛天都塌了一般。

作為大法的受益者,丁海清知道國家的一切栽贓都是假的,更知道大法是好的、是正的。於是她開始向人們講清真象,揭露大法被迫害的事實。並於2000年年末,毅然踏上了北上的列車,希望能用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來履行作為公民的合法職責――上訪。原準備到北京的國務院信訪辦“上訪”,但人還沒到信訪辦就被警察給抓捕了。後來被天橋嶺林業公安局、610辦公室把丁海清從北京劫持回來。幾天後被冠以莫須有的罪名,強行送入吉林省黑嘴子女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家中只有年幼的兒子和忠厚老實的丈夫艱難度日。

當時的公安局長蔣治安、政保科長李艷春、局黨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610辦公室主任張太植等充當了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先鋒,瘋狂的到處抓捕迫害大法弟子,想治大法弟子於死地。丁海清在看守所被關押半個月,理應算在勞教期內,但它們不算。在勞教所經歷了一年的精神與肉體的迫害之後,她於2002年1月回到家裏。很快,她又投入了證實大法的洪流之中。

丁海清利用一切生活中的條件,向她碰到的每一個人講真象和揭露迫害、曝光邪惡。因此邪惡非常害怕,當地的惡人也極力想找機會再繼續迫害她。2003年7月,在公安局局長蔣治安、政保科長李艷春的直接授意、指揮下,多名惡警再次將丁海清強行綁架,並帶其回家去非法抄家。由於丁海清堅決不配合邪惡,大聲向過往行人講真象。十幾個惡警拳腳齊上,幾乎將丁海清打倒在地。當時圍觀的很多群眾都目睹了發生在光天化日下的惡警行兇的暴行。後來丁海清正念走脫,從此有家不能回,過起了流離失所的生活。而她未成年的兒子只能靠著她那個善良厚道的丈夫,又當爹又當媽的艱難度日。

2004年12月28日晚,丁海清在天橋嶺住宅樓中印“法輪大法好”的印章時,被惡人發現,並被綁架到第一派出所。從她被抓之日起,無法確知她到底遭受了何種酷刑與迫害。在政保科長李艷春的指揮下,所長郝維良、副所長姜濤、惡警李文東等九名惡警直接參與了對“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大法弟子的慘無人道的迫害。酷刑毒打中丁海清的眼睛險些被打失明,羽絨面包服被打碎多處,惡人用拳腳打她不死心,還把她的雙手用手銬銬在椅子的靠背上,她的前胸銬在椅背上,惡警們用纏上布的鐵棒子對準丁海清的後背猛力擊打,丁海清痛得心就象要破碎了一樣,在惡警逼她簽字時她在上面寫下了“法輪大法好”,又遭到了更為殘暴的毒打和虐待,並且不給她飯吃。在29日晚惡警把丁海清送到看守所時,丁海清被迫害後的情形,使看守所的警察看了都覺得慘不忍睹,她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20天後,被送往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繼續迫害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