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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灤縣兩法輪功學員自述遭迫害經歷
1、我叫劉建萍,曾用名劉桂榮,女,今年34歲,原唐山廣建塑料品集團公司工人,家住河北省唐山市灤縣茨榆坨中街。
99年7.20以後電視開始造謠誣蔑,鋪天蓋地,我仔細思考分析,對照自己修煉前後的變化,認定法輪功是叫人修心向善的好功法。2001年5月16日,我去了灤縣公安局,因當時惡警抓了我村的幾名大法弟子,我想通過自己的親身體驗,向警察說明大法的美好,惡警卻把我也抓入縣拘留所。
一科的惡警楊勇、袁××、巍軍等逼我寫不煉功的“保證”,我不肯,他們就用繩子把我綁了起來,手從後面幾乎能碰到後腦勺,逼我在地上坐直,腿上還讓人用腳踩,第三天,他們把我們五名大法弟子和刑事犯一起遊街示眾,同時還威逼家人,我不放棄修煉就不讓我丈夫上班,我也因此丟掉了工作,在拘留所為抗議超期關押,我們幾個大法弟子聯名給縣委寫信,要求無罪釋放。邪惡之徒把信搜走了。5月29日我被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待了3個月。8月29日被非法勞教兩年。被送入河北省第一勞教所。在勞教所呆了8個月,2002年4月回家。
在這不到一年的時間裏,我的家人同其他千萬個家庭一樣,也承受了很大痛苦。這都是中共江氏集團迫害的造成的。希望世人擦亮眼睛,分清是非,選擇一條光明之路。
2、我叫李慕珍,女,今年44歲,家住河北省唐山市灤縣茨榆坨中街,我是1996年農歷二月初六得法的。
1999年7月20日以後,我不相信電視上的謊言,繼續煉功。7月23日早晨5點左右,當地派出所到我家非法抄家,抄走了大法書籍。2000年3月2日,我因為在家看《轉法輪》被抓到當地派出所。3月3日,我和同修共13人被非法綁架到灤縣拘留所。3月4日下午,我被叫到一間小屋,由於我堅持說煉(法輪功),惡警楊勇和袁××把我的雙手反綁在背後,綁的很緊,同時一人用橡膠棒用力打我,由於當時承受不住,我妥協了,之後被非法關押20天,並被罰款900元,才放我回家。
2001年6月1日,灤縣610的楊勇到我家,只因我說大法好,就將我抓到灤縣公安局一科,遊街後關押在灤縣拘留所。6月13日我又一次被灤縣610提審,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我被送到灤縣看守所,8月29日我被非法勞教一年,監禁在唐山開平勞教所。2001年12月29日被放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6/949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