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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大法弟子張守生自述受到的殘酷迫害


我叫張守生,男, 49歲,漢族,高中文化,家住吉林市龍潭區,吉化公司工人。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五年多來,我多次被非法抓捕、關押、勞教。還不斷的被不法人員騷擾,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摧殘。

一、我履行憲法賦予我的權利,卻被非法關押戴上了手銬

從99年7月22日後,不斷的聽到媒體誣陷法輪功的報導,我經過認真思考後,決定用《憲法》賦予我的權利,向中國政府反映法輪功使億萬人身心健康、凈化人類道德的真象,告訴他們法輪功是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而江××利用共產黨發動的對真善忍的迫害,是在摧毀人類的道德、善良和文明,“取締”是錯誤的。於是1999年10月末,我到了北京,當我還沒等弄清到哪去上訪時就被警察綁架,送到天安門派出所,他們搜去我身上所有的錢;警察還大打出手,對我進行人格侮辱,給我上酷刑折磨:做噴氣式飛機。所謂噴氣式飛機就是頭在地上,後背靠墻上,腿直立,兩胳膊上舉靠墻。一個多小時頭暈眼花,汗水直流,身體的痛苦簡直到了極限。這時我明白了,北京天安門早已不是人民說理的地方,而是國家公安公然違背《憲法》,光天化日之下,無故抓人、行惡的地方。

從駐京辦事處上車,我一直被強行戴著手銬38小時後到吉林市。我所在單位、公安處長在吉林火車站將我“帶走”,又強行勒索我800元錢。沒有任何理由、任何手續。我就向被強盜打劫了一樣,隨後他們又非法拘留我。

回來後因我在朋友家串門,又遭漢陽派出所綁架,他們無理的非法拘留我15天。 15天後沒有讓我回家,廠公安直接給我送到洗腦班,強制我改變思想,對我進行30天的強制精神洗腦,給我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二、在朋友家遭警察綁架,我被非法勞教兩年

2000年11月22日我上朋友家串門,又讓榆樹溝派出所綁架,一名警察來給我寫材料。我去串門有什麼罪呢 ?我不寫,他們就毒打我。半夜11點鐘,所長給我了扒光衣服,打開門窗,氣溫零下20多度,外面正下著大雪,他們殘忍的往我身上澆自來水,寒冷襲擊了我的全身,我就向被冰凍了一樣,心直哆嗦,全身凍得發紫,不能說話。所長說:“我知道你們是好人,可我們是國家機器,執行上面任務,這叫做黑社會一對一,你上哪告也告不贏。”

警察給我戴上手銬折磨我。在外面雪地裏又凍了一夜。教導員進來,所長說看我寫的怎麼樣,教導員說行,所長說時間怎麼辦。教導員說往前提。當時時鐘是2點15分。教導員過來問我:“你恨我嗎?”我說:“修煉法輪大法無怨無恨,不恨任何人。但是你們是犯法的。”他說“法律是誰定的,不是共產黨定的嗎?共產黨說你好、你就好,說你壞、你就壞。”我告訴他們說:“你們已經關我24小時了。”所長說:“24小時不行,再加24小時。”第二天這些不法人員上我家抄家、搜書,結果什麼也沒搜到。我愛人和孩子面對眼前的一切都哭了。

警察毫無人性,他們不給我任何申訴和辯解的權利,我只是串門就被非法判二年勞教。

三、我在吉林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2001年我被送往吉林勞教所,在那裏警察不讓我們睡覺,只能坐著,還要一個擠一個伸直腿,一坐就是一天,腿痛的不會動。冬天不許我們穿棉衣服。在外面跑,正步走,耳朵凍出大泡,夜間痛得睡不著覺。有一天隊長說你們成天這樣,想幹什麼(學法煉功)?我們說:“我們要求無罪釋放!我們沒有犯法!”徐繼楠(隊長)說:“我就是學法律畢業的,對你們是不負任何法律責任的。放你們,我沒有權力。所裏也沒有權,上面通知放,我們才能放。”

2001年3月我們正在煉功,進來六七個警察拿著狼牙棒、電棍、麻板子,進來就打,從7點打到11點多鐘。所裏來個領導,我嚴肅地和他說:“你們也太不像話了,這樣做你們是違法的。”他說:“都給你們定×教了,有什麼違法的。”就這樣樓上樓下打了我們三天,有幾個人骨頭都被打斷了,把他們用車拉走,不知死活。

我不知道人民警察為什麼跟隨江氏集團,不分正邪迫害法輪功,忘記了他們的職責是打擊罪犯、保護人民的。如今警察迫害好人他自己成了罪犯,最終後果還得自己承擔,這是天理!

四、我在遼源勞教所遭遇的迫害

2001年3月27日,吉林勞教所把我們14個法輪功學員轉到遼源勞教所。同年8月,遼源勞教所的一名警察夥同幾個刑事犯等毒打一名16歲走脫未成年的大法小弟子。我當時在監室裏高喊:住手,禁止打人,打人是犯法的,警察自覺理虧就走了。

過一會兒管理科教育科長氣急敗壞的對我說,你不是講人權嗎?接著隨手用力打在我的臉上。當時打得我鼻口出血,我的頭隨即撞在墻上,管理科長狂叫著,這就是人權。教育科隨後把我叫到外邊說:“在這裏整死你,你上哪去告。快把臉上的血擦掉吧。”

在遼源勞教所被強制每天10多小時的挖溝勞動。一天挖溝左腿受傷感染了,爛出一個洞,腫得有兩條腿粗,紫黑色,走路非常吃力。就這樣侯××(科長)還強迫我在外邊跑,正步走,一走就是一兩小時,跑一個多小時,立定,不讓動,在太陽下曬。他們這樣無人性的折磨、欺侮大法弟子,在中國的勞教所到處可見。

五、朝陽溝勞教所對我施以非人的暴力折磨

朝陽溝勞教所是吉林省所謂“轉化基地”,實際是迫害大法弟子的魔窟,是壞人行惡的場所。這裏的警察專門對付大法弟子,他們臨時組成了小分隊。警察頭戴鋼盔,腰紮武裝帶,手持電棍瘋狂般沖進屋內無理搜查,對搜出經文的大法弟子用電棍電,還說這是第一關;第二關警察指使刑事犯非法搜身,我衣服中的經文被搶走。四個刑事犯毆打我,其中一個叫趙國的,抓住我的頭發用力將頭往身後的墻上撞,用膝蓋反復往我的小腹部位猛力的撞擊,其他人用拳頭擊打我的臉部、眼睛。

我的臉被擊打得青腫。左眼、嘴、牙均被打出血,我立刻感到頭暈目眩,兩眼直冒金星,頭嗡嗡作響。刑事犯打過後把經文交給劉愛國(副隊長),劉愛國和其它四個惡警又對我進行拳打腳踢,劉愛國說你還敢往這帶經文,我說看經文有什麼錯,他說:你不想活就在這看,又指使刑事犯再次無理搜查,他們無理而野蠻的撕壞我的衣物和被子等。

2002年3月後勞教所對不“轉化”的大法弟子進行了殘酷的“攻堅戰”摧殘。那是10月初的一天中午,警察趙××和從610調來的楊立波,把我劫持到管教室。當時屋內有6個警察,先是範××(隊長)強迫我寫保證書。我沒答應,他就對我拳腳相加,我平靜的對他講真象,我說,我救過10來個人,不圖名,不圖利;按“真、善、忍”做好人,有什麼不對?

範惡狠狠的說:“做好人也得政府允許,像你這樣不圖名,不圖利是傻子。”當時我被打得頭發暈,耳朵聽不清對方說話。在這種情況下,警察趙××拿繩子,狠狠的把我的雙手背過去用力捆緊,再用腿頂住我的後背,手抓住我反捆的胳膊,用力往上提,把我的頭插進上鋪的梯子空裏,使我全身不能動。

這時警察趙××用劈柴用的一米長的板斧子把,猛力的打我的臀部,直到把他累得滿頭大汗,氣喘籲籲。範××(隊長)說你休息一會。他接過警察趙××手中的板斧把繼續打我。範××(隊長)也打累了,警察趙××又拿拖拉機的三角帶,四股合在一起用鐵絲捆起,猛抽我的後背,脖子等處。

當時我的衣服被打破,鮮血浸透了我的衣服。警察馬××用電棍電擊我的膝蓋,腿裏側和小腹部位,當時我就被電得大小便失禁。警副隊長又掄起胳膊左右開弓打我幾十個嘴巴子,當時我感到天旋地轉、頭在擴大、耳朵嗡嗡直響,牙齒松動、面部疼痛難受,我身體承受到了極限。

警察副隊長仍不罷手還在叫喊著:“今天不寫就打死你,直接給你火化,就說你自殺,這是敵我矛盾。”他們打了我一中午,那些土匪式的警察簡直無法無天。打完後我不能站立由兩個人架著,還得一個人在後面拽著我的脖領子,我才勉強走下去。幾天後洗澡時渾身的傷還在疼痛,在場的人看到我身上的傷口,我的全身都是紫黑色,連男子漢都流下了眼淚,有的實在看不下去就走了。這裏簡直就是魔窟。

不法警察們對我無理搜身並問我經文在哪呢?我說在我心裏呢?警察說一會就把你心掏出來,我依然平靜的對他們講真象。警察李××說當著這麼多人你還敢說好,一邊罵我一邊將我劫持到“管教”室,先是一頓嘴巴子。接著又給我戴上背銬,把兩臂反到背後銬上,用電棍電我,他們把我打倒在地。大隊長用力踢我的腰部,踢我的頭部,只感到耳朵、頭嗡一下子,眼前立刻發花、發黑。

電棍轉圈電擊我的嘴、頭部、脖子,電棍放射的電象放鞭炮一樣。火辣辣的,鉆心的痛。我全身顫抖,兩腮都不聽使喚了,牙齒上下嗒嗒地響。隨著電棍發出藍色的滋滋、叭叭的響聲,我的身心在極度痛苦中掙紮著,隊長還在後面一直踢我的腰,腰部象斷了一樣疼痛無比。上身和腰的下身像沒連在一起,大小便失禁全便在褲子裏。反銬的手臂松銬後不能動,手好幾天都不好使。

這些警察在重賞之下早已喪失了人性,第二天兩個人架著我上食堂,我根本不能吃東西,而且到期還不放我。他們超期羈押我20來天。2002年12月12日我終於逃離了這所人間地獄。目前我的人身安全仍得不到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