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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興縣大法學員被迫害事例
永興縣大法弟子朱秀玲被迫害事實:
1、 1999年因看師父《在新加坡講法》光盤被邪惡罰款300元(無收據)
2、 2002年被惡警非法劫持,非法拘留4-5天,在看守所被非法監禁2個月零3天、罰款1400元(有收據)
3、 農歷2月16,被邪惡尹水平跟蹤,非法拘留15天。
永興縣大法弟子李紀容被迫害事實:
1、 1999年10月看師父《在新加坡講法》光盤被城關派出所、公安局外事股彭沖生罰款200元(無收據)。
2、 2001年6月被公安局、610辦尹水平抓到洗腦班強逼李紀容的女兒要走1200元現金。
3、 2002年被惡警劫持到城關派出所非法關押30多個小時,罰款40元。
4、 2003年610辦尹水平帶5-6名惡警非法搜查並從李紀容的兒女處逼走3000元(從兒女單位工資中扣走,無收據)。
5、 2004年農歷2月16日公安局曹學傑、610辦許歸紅帶6-7個惡警非法抄家,拿走師父法像一張,並劫持派出所3個小時。6月14日9點多,公安局曹學傑、610辦陳躍華把李紀容劫持到公安局,強行在他們寫的材料上按手印,上面寫著拘留15天,李紀容未配合非法拘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