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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女子監獄對大法弟子趙亞倫的迫害
獄中規定戴刑具最多不超15天,但對法輪功學員可以無限期的續簽下去,一個票子期滿再換一張再續,再簽,隨意延長禁閉時間。禁閉室的生活更加慘不忍睹,即使在寒冬臘月有的小號沒有暖氣也要扒去大法弟子的棉衣、毛衣、只剩線衣線褲。24小時被銬在沒有被褥的木板鋪上,睡覺也不摘。一天兩頓很少的稀玉米粥。小號陰冷潮濕,有的坐鐵椅子,想出各種折磨人的辦法,長期虐待等等。四中隊大法弟子趙亞倫已60多歲,腿略有殘疾,依據我國《監獄法》的規定,對老、弱、殘犯禁止使用刑具。對女犯,除個別特殊情況外,也不得使用刑具。使用刑具的時間,除死刑待執行的罪犯外,一般為7天,最長不超過15天。趙亞倫本不符合戴刑具的條件,但四中隊幹警吳艷、桃淑萍、李笑宇將其關禁閉室,戴刑具,虐待,原本健康的身體出現嚴重的病態反映,不得不在15天時將其放出小號。經診斷為心肌炎,放回後仍用手銬銬到半夜不讓休息。進小號是因為幹警縱容了刑事犯隨便搜大法弟子的包,打大法弟子,她為了抗議,不點名、不蹲,不戴胸卡,就這樣,趙亞倫繼續被虐待,整日被銬在床頭已有5、6天了,有時一整天不給飯吃無人管。小號不許洗漱,多數都不讓換洗內衣、內褲,連來月經都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