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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雙口勞教所殘酷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人


*鄭金東,雙口勞教所副所長,專管迫害大法學員。從其“講話”的語調中可知,他對大法學員的瘋狂迫害決非簡單的上指下派,而是發自內心的狂惡。一提“法輪功”三個字,他也不知哪來那麼大仇恨,咬著牙瞪著眼的詛咒。開“大會”時他最常咆哮的一句話就是:“我們這是黨的專政機關,是鐵拳不是面團!”意味著他支持一切手段的酷刑、折磨、淩辱。

2000年底的那次各隊用酷刑逼寫“悔過”,他就是主謀。當時二隊有一名學員在酷刑中沒有承受住留下了汙點,見到鄭金東時指責他為什麼用這麼慘無人道的方式逼寫“悔過”來進行欺騙,鄭冷冷拋出的一句話就是:“我們這是專政機關!”

2001年秋一隊大法學員進行了集體絕食反迫害,有力的震懾了邪惡;然而鄭親臨灌食現場“指揮”灌食迫害,咬著牙狂惡的叫囂:“應該給他們灌辣椒水!”

2001年秋冬之際,鄭又一次糾集迫害大法學員的邪惡“會議”,會上將幾名雙口勞教所最堅定的大法學員刑具加身,象押重犯一樣將他們推到臺前;所有警察全身裝備,手銬在腰警棍在手,還準備著電棍隨時備用,而鄭在臺上大放厥詞大肆汙蔑大法侮辱大法學員,語調極為險惡憤恨,用詞全是用來審判重刑犯的;“會”後將這幾位大法學員“押”赴其他勞教所隔離迫害。這一切恐怖的場景、布置,皆系鄭所要求,以解其心頭對大法之恨。而對於普通勞教呢,鄭明目張膽縱容各隊惡警進行貪汙腐敗,然後按比例與“場部”進行分成,比如想提前解教一個月的給他們“上貢”1500元,提前解教兩個月的“上貢”3000元,以此類推(只要是教期過半);錢交齊後由各隊警察對該名勞教進行“包裝”,整理材料謊稱該名勞教勞動怎麼怎麼出色,勞動技術上有了什麼什麼創新(而其實這樣的人恰恰可能幾乎沒幹過活,幹活的都是沒有錢的),然後再由鄭金東糾集所謂的“表彰大會”厚顏無恥的“宣布”;最可笑的是好幾年來這些拿錢買了刑期的勞教人員搞的“技術突破”都是一樣的,而鄭金東依然無所顧忌的無恥“宣布”,這幫司法蛀蟲已猖狂到什麼地步。

就這樣,他們不以惡為恥反以善為仇,真真正正體現了無以復加的醜惡嘴臉。時至今日,鄭金東還在進行著對大法學員的迫害。

*常建平,該犯為雙口勞教所四大隊“指導員”,四隊曾為臭名昭著的“悔過隊”,因為一旦某位學員寫了“悔過”之後就立即被送往該隊。

不要以為寫了“悔過”就可以放,還要經過這個隊的邪惡洗腦。相當數量的學員在各隊是被毆打得違心寫了“悔過”,在這個隊呆上一兩個月後就真的邪悟了,看來邪惡不把有問題的學員毀到底不算完。而該隊進行精神毒害的“操刀手”,就是常建平。常本人從不訴諸武力,給人感覺似乎有知識有口才有素養,其實他扮演的是一個“文鬼”的角色,一次次偽善的“演講”、“談話”逐步把動搖的學員引向邪惡的泥潭,象蒼蠅叮雞蛋一樣無孔不入,一旦發現哪個學員思想出現了裂縫就用偽善和迷惑性極強的歪理撲上去,把該學員毀到底。由於他會談笑風生,會廣征博引,而且不同於那幫擡手就打人張口就罵人的大老粗警察,他會說一口標準的普通話且從不說臟字。這樣,他披著迷惑性極強的外衣不知害了多少人。最終若學員不吃他那一套的,醒悟了要撤“悔過”的,常就猛然撕下偽善的外衣與各隊劊子手串通一氣再次把大法學員推進行刑室(常自己不動手打,然而誰打得最厲害最狠毒,常就安排該學員到誰那裏去“談話”)。

然而,2002年春夏四隊大法學員集體覺醒,發起了集體撤“悔過”的正義行動,該隊集體洗腦計劃破滅了,這個隊裏撤了“悔過”的學員又集體被分回其他各隊,“悔過隊”就此解體;然而就是這樣,常還經常到其他各隊用他邪惡的偽善繼續毒害大法學員。因為他對大法學員在精神上的毒害超過各隊一般小鬼,在此將其列為雙口勞教所首惡之一,緊位於鄭金東之後。

*王立芳,正如明慧網2004年9月20日《為什麼“精進反遭迫害”》一文所述:“王犯立芳,男,30多歲,瘦小枯幹,形容猥褻,嗜煙如命,面皮從內到外透著邪惡的黑,表情總是滿臉寒霜。見了大法學員,就象它個人有什麼刻骨的仇似的,那眼中的兇光恨不得將大法學員吞噬。此人無官無職,最底層獄吏一個,上級也從來不屑於委任它‘負責’所謂的‘法輪功工作’,然而它自己一見到大法學員就按捺不住仇恨,咬著牙謾罵,發了瘋的毆打。它雙手沾滿大法學員鮮血,而大多數迫害案例還不是上級命令的,是它自己失控的要做。”

經過我們核實,該文所述王犯犯罪事實完全屬實。王立芳是迫害法輪功的馬前卒,沒人要求它它自己按捺不住對大法學員的仇恨,對唐堅及其他大法學員多次進行駭人聽聞的毆打,這是此處將其收錄為首惡之一的原因。其實,王犯對大法學員犯下的罪行絕不止《為什麼“精進反遭迫害”》所披露的,而每次對大法學員的折磨沒有一次是他接到了什麼“命令”被要求做的。在此僅舉一例,作為對其罪行的更多披露:2001年的某個深夜,又是王立芳當班。只要是他的班他就琢磨著怎麼折騰大法學員。大半夜的,誰也沒招它沒惹它,它自己坐那兒就越想越氣,那個幹巴臉兒也越來越黑,突然“噌”的一聲站起來,回到隊部拿出電棍,“劈啪”響著就走到大法學員黃禮橋的班裏把黃禮橋拎起來拖到樓道裏,就要拿電棍電;黃禮橋屈辱已極,寧死也不叫其當玩具折騰!掙開那家夥“砰”的就向暖氣片撞去;幸虧旁邊有個執夜班的普通勞教,一把把黃禮橋抱住了;黃禮橋沖王大喊:“你為嘛電我?為的嘛?!”而王呢,此時嘴唇也白了,小腿兒也癱了,坐那兒捂著心臟半天沒搗過氣兒來!我們可以看出:王犯多麼邪惡——在沒有任何借口的情況下就要對大法學員行兇而泄憤或取樂!

*杜穎新,20多歲,同王立芳一樣,小警察一個,從上指下派的角度它本可以脫離開直接迫害大法學員的勾當。然而它也是發自內心的憎恨大法學員,多次對大法學員行酷刑皆系無人指使,自欲為之。

2000年杜穎新在一隊,4月30晚,他指使多名勞教犯將一名秘密學習師父經文《洪吟》的大法學員進行群毆,將該學員打得滿臉是血,然後眾勞教犯將該學員打翻在地並有一個1米8多的犯人穿著大皮鞋狠跺其胸口。杜穎新指使四個勞教犯將此名學員四肢擡起來、使該學員掙紮不得,它親自用電棍電擊大法學員的頭;5月1日,組織所有在押人員看電視期間,杜穎新又沒事找事,借口大法學員魯德旺“盤著腿看電視”將其揪到樓道施以長時間電刑,所謂的“五一節日”成了對大法學員的“行刑日”,將魯德旺後頸電得整個潰爛,皮肉翻綻目不忍睹(事後該隊中隊長鄭俊洪對外宣稱魯德旺脖子上的傷是燙的),此後數月不愈,稍有好轉就在非人的勞動折磨中又化膿了,加上魯德旺經歷過兩次熬夜折磨、連年勞動摧殘、紐春傑等惡人的毆打,致使他在解教後一天內即離世,這是每一次肉體及精神摧殘的積累的結果,其中也有杜犯的罪惡責任)。

4、5、6月份期間一隊某大法學員堅持所內煉功,很多警察當班時已佯裝不見,而杜偏要叫囂“跟法輪功鬥到底”,先是指使惡人對該學員進行毆打,既而親自施刑,那些日子裏對該學員一打就是一夜,或者一電就是一夜,但最終也沒有阻止該學員煉功。後杜犯調五隊,又開始了對大法學員唐堅及其他堅定學員的殘酷迫害,動輒毆打、電擊、捆綁,無所不用其極,對唐堅的死負有直接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