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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冠縣大法弟子徐恒奎自述全家受到的迫害
我是山東省冠縣法輪功學員徐恒奎,98年10月得法。得法前我父親和我妻子、我三人都身患重病。父親胃癌;妻子乳腺結核;我也是嚴重的腎炎、心臟病患者。
99年10月1日,我進京上訪,但憲法賦予我們的和平上訪權也成了空話。回家後,我被鄉政府非法抓捕送到縣看守所拘禁,期間惡警唆使犯人對我拳腳相加。
2000年9月26號,惡警又一次將我非法抓捕並拘禁27天後發話:交錢犯人。由於家人救人心切就交給鄉政府1000元,給方青海所長1200元,惡人吃喝花費後把我放出。
2001年7.20鄉政府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將我家又一次非法查抄,當時抄走500斤小麥。
2001年11月初1晚12點,鄉政府將我夫妻非法抓捕,並送縣看守所(第二天下午3點到縣看守所)有二個惡警對我妻子範秀芹進行刑訊逼供,嚴刑拷打。他們手段十分惡劣,巴掌劈頭蓋臉的朝臉上打,撕拽頭發,最後將左眼致殘失明後才放手,整個過程將近8個小時,他們慘無人道的折磨簡直沒有人性。他們將我妻子非法關押至02年(農歷四月十五日)以回家“看眼”為名才她讓出來。在回家後的時間裏還經常以所謂的回訪為由對我妻子進行多次幹擾(其中一個惡警是冠縣公安局刑警二中隊許明國,手機號:13963502221,另一個不知姓名)。
同時同地我也在另外的屋裏被他們拷打(刑警中隊長王勇),由於當時在我家找到一個有“法正乾坤,邪惡全滅”字樣的自制印板,他們問我從哪來的,和誰還有聯系,我拒絕回答。他們就讓我罵師父,我不聽他們的命令。他們想‘轉化’我,看達不到目地就發著狠的打我,我就不說不煉功。在2002年3月5號,在沒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他們非法判我勞教2年。
我被轉到濟南章丘官莊鄉勞教所,在那裏他們使用各種惡毒的刑罰企圖‘轉化’我,讓我放棄修煉。剛到的時候就想磨掉我的意志不讓睡覺,連續40天,只要我一閉眼他們就立即用冷水激我的頭。那時天還冷,水倒在身上凍得渾身發抖,口唇發青,我挺過去了。
他們就換了一種梳肋條的刑罰:雙手吊起,腳尖挨一點點兒地,指導員(王新江)抱住我的頭使我一動不能動呼吸都困難,他指揮七八個人嚎叫著抓我的胸部,底下用刷子刷腳心。20分鐘下來渾身沒有一塊好肉,他們一個個累得大汗淋漓,氣喘籲籲再沒力氣了,就放下來了。不定啥時候又吊起來。他們三番五次的殘暴折磨我,但這些對我都不起作用。
又一次,大隊長井旭勝帶領七八個猶大對我用刑迫害,剛開始讓我罵師父,我不幹,他們就用鐵夾子夾我的肉,臉上眼皮上都是。由於我不聽他們的命令,他們就又換了一個武警(不知名)聽說有絕招。在我胸前連重錘四五錘,並在胸前亂抓,他們真是用盡了吃奶的力氣去抓。一會兒我的胸部就又腫起來了(在那裏整天是舊傷未去又加新傷)。一看不行,就使了最後一招,在背上點穴,這一次我沒有守住心性,失去了大法弟子應有的清醒和理智。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寫悔過書(它們寫好讓我抄寫一遍)。
在以後的嚴管期間,井旭勝、孫風軍,一頓飯只讓我吃一兩饅頭,也不讓吃菜。井孫二人動不動就打人,稍不順他們的心就拳腳相加。在監管室裏,幾個猶大看著我,不讓動,惡警唆使他們對我進行侮辱、謾罵、嘲笑譏諷,對我的自尊心進行攻擊。我說:“你怎麼罵人呢?”他們就說罵你怎麼啦!還揍你呢!當時一股正念的力量充滿我的心胸,大聲喊道:“為真理可以付出一切,為正法可以放下生死!我一進這個門就沒想站著出去!你打不死我就煉!”惡人蔫啦,隊長說:讓他好好坐著吧。後來我有機會就跟他們講真象,講我修煉後身心受益,並講善惡有報的道理和天災人禍、非典惡疾都是天警世人。
2004年3月3號,刑滿釋放,縣委以‘兩會’的借口又企圖拘禁、勒索我,這次家人和我配合拒不交錢,我絕食5天後無條件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