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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大法多位弟子受迫害


史臨萍(化名) 女 57歲
2000年11月4日進京上訪,11月7日被遣送農安縣第二看守所,11月8日提審時,楊樹林派出所的幹警用手掌用力打史臨萍的頭,嘴裏還罵著:“你個老不死的……”雲雲。

梅麗(化名) 女 43歲
2000年1月7日進京上訪,走到長春車站,被警察盤問,並讓她罵老師罵大法,梅麗不罵,就把她關在車站派出所4小時,後當地派出所到車站把她送到農安縣第二看守所,派出所所長還從梅麗手中勒索人民幣65元。次日下午提審時,政保科隋XX狠狠地打了梅麗5個嘴巴子,還踢了她一腳。

張康(化名)
1999年10月27日,為法輪功問題進京上訪,在信訪辦門前被抓上警車,帶上手銬押到長春,被農安公安局拘留,遲遲不放。在農安縣第二看守所被關押38天。在此期間,每日從早到晚挑豆子,時常挑到深夜,出獄時還必須得有人擔保在獄期間每日交費用19.5元。

2000年2月16日,警察到張康家問她煉不煉,她說:“煉!”警察說不行,要煉就送到拘留所裏去。於是張康第二次入獄,因獄中無被褥,睡不著覺,凍得大家起來煉功,結果被管教人員用四股手指粗的電線抽打,不管是頭部,面部,手還是腳,還用腳踢,要想出獄必須得罵老師,與大法決裂,結果張康又在獄中被關押34天,每日交納費用20.5元,必須還得有擔保人。

2000年10月28日,張康再次進京上訪,剛走到長春火車站,就被無端詢問,看車票,結果又一次被農安縣公安局拘留。公安局揚言,只要進京上訪,就勞教三年。至此張康第三次被拘留,至今不放,並在公安局政保科被搜走290元。

雷玉敏(化名)
2000年2月20日,因進京上訪,在半路被捕,送農安縣第二看守所,被拘留22天,被迫簽決裂,才被釋放,並且被當地政府罰款2000元,被拘留期間每天需要交納費用20.5元。如果不說與大法決裂就不放,並且在2月20日從長春回農安途中被勒索人民幣150元,不給就打。

2000年10月28日,雷玉敏再次進京上訪,10月29日順利到京,在天安門廣場用和平方式──煉功證實大法,而後再次被捕,10月31日再次被送往農安縣第二看守所,至今未放。

石鐘(化名)
為了讓世人知道法輪大法好,讓世人了解大法的真相,石鐘為了弘揚大法到大街上去貼傳單,於2000年11月14日在講清真相時被捕並遭到非人折磨,臉和手被打得腫的很高,即使在消腫後都是青的。耳朵也是青的,嘴被打的都是血,警察用來打她的苕帚都碎了。至今被關押在農安縣第二看守所。

警察連小孩都不放過,與石鐘一起進京上訪的她的女兒還讓交納500元的保釋金才能放回家。

劉友貴(化名)
2000年1月27日,劉友貴進京上訪,1月28日剛到北京信訪辦門口就被警察抓捕,在農安駐北京辦事處被非法搜身,把身份證,法輪章以及90元人民幣搶走,回來時候大法弟子給代交200元錢做路費。1月29日被送到農安縣第二看守所拘留。因絕食煉功被帶上腳鐐。直到2000年3月5日才被釋放,被關押37日,春節在獄中度過,共交費用近800元,每日20。5元。當地政府又罰款2000元人民幣,回家時在當地派出所又交納200元。

2000年11月7日,劉友貴出去講清真相,被當地派出所抓住,揪頭發,並且拳打腳踢,而後又被送到農安縣第二看守所,至今不放。

王春玲(化名)
1999年9月8日,王春玲因進京上訪,說法輪大法好而被拘留,每15天審問一次,王春玲堅持上訪煉功,堅持說法輪大法好,因而遲遲不放直到99年11月21日才被釋放,共交納費用1600元人民幣。

2000年10月17日王春玲家被非法搜查,找到幾份法輪大法材料,懷疑王春玲散發傳單,於是將她帶到公安局,進屋就開打,打了兩個多小時,警察邊打還邊說不能入耳的臟話。不管王春玲是否承認,就再次將其拘留15天。

2000年11月14日,王春玲家再次被非法搜查,他們進屋就將王春玲帶到公安局,進屋劉尚寬(科長)就開始打王春玲,直到她右邊的臉被全部打青。並告訴他的手下們說:“往死裏打,打死也沒事,禍害死她……”還狂妄地惡言道:“我不怕你們法正過來。法正過來我找黑社會也一樣收拾你們。”事後王春玲再一次被非法拘留,至今未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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