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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大法弟子黃偉、邱麗英等被惡警陷害
【明慧網2004年6月16日】2004年4月13日,石家莊市河東派出所楊玉良帶人非法抓捕6名大法學員黃偉、邱麗英、苗建濤、鄭海、邢立紅、卓貴賓,他們在石家莊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30多天後,又被轉到河東派出所滯留室關押。河東派出所重新給他們做筆錄,而且找人替他們按假手印,企圖無中生有、羅織罪名對大法學員進行非法勞教。
6月4日,河東派出所不法之徒用欺騙的手段將大法弟子黃偉、苗建濤、卓貴賓、邱麗英送到醫院體檢,欲強行將4人勞教。由於邱麗英一直絕食抗議,期間曾有兩次出現生命危險。這次體檢嚴重不合格,故被送回家中,說是“所外執行”。目前黃偉、鄭海已被先後非法勞教,可能是三年,關押在石家莊市勞教所二大隊。苗建濤、卓貴賓情況不詳。
石家莊市發生的對大法弟子迫害案例,無論大小(哪怕派出所抓一個發資料的學員)都要連夜及時上報,每一樁、每一件都要由派出所或分局國保部門(原來610)直接上報石家莊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原來的610)備案。只要上了石家莊市公安局黑名單的學員,惡警們就會強行重判。逼迫下屬分局、派出所對大法學員嚴刑逼供、無中生有、誣陷、捏造,下屬公安人員為了維護眼前的個人利益,出賣良心、道義,執法犯法,羅織罪名。在沒有任何口供、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將大法學員勞教、判刑。石家莊的王宏斌(於2003年10月已被迫害致死)、宋之凝、黃偉都是這樣被非法勞教的。石家莊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原來的610)是迫害石家莊市大法弟子的真正兇手。希望石家莊市學員能更具體的揭露他們的邪惡行徑,剝去它們的偽善畫皮。
被劫持的大法學員的釋放或勞教,由辦案機關(一般是派出所)上報分局,由主管局長決定。當然派出所主管所長或片警如果有善念,也可以將學員“保”回來(分局一般也都不願意參與迫害大法學員,他們內部有一個說法:誰轄區的人誰管,能管好不出事你就釋放回家,管不住就送勞教,尊重具體單位意見)。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6/16/772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