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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陽縣特級教師彭俊南被非法關押、抄家


【明慧網2004年5月27日】我叫彭俊南,男,現年61歲,衡陽縣西渡鎮蒸陽中學特級教師,全國優秀科技輔導員,省優秀教師,由我主持的創新教育在省內外,乃至全國教育界,曾多次受到嘉獎和表彰。2000年3月在市創新作品大寨中,由本人輔導學生的創新作品有24項作品獲市級一、二、三等獎(獲獎數占全市的五分之一),有十項獲省級金、銀、銅牌獎。

我曾長期患有神經官能癥、胃炎、骨質增生、皮膚病等多種疾病。我於1998年7月喜得法輪大法,修煉法輪功的第二天就感覺到自己一身輕,全身的病一下子全消失了,身體從來沒有感受到的舒服、美妙。同時,在人類道德世風日下之時,我卻能按照法輪大法的要求嚴格要求自己。我拒絕了學生家長送來的紅包,辭謝了學校用公款的請吃。2000年4月一次參加省裏會議(5天),別人花費上千元(住宿費、車旅費、會務費、生活費),我省吃儉用為學校盡量節約,只花95元,平均每天開支19元(學法前說不定另找發票充數多報款塞腰包)。本人兩次被抓,都是本校教師舉報,每次釋放回家後,告訴家人不要仇視他們,他們也是不明真象的人。

2000年6月12日我來到北京上訪,看到信訪局成了公安局,警察林立,上訪無門,為了喊出自己的真心話,我來到天安門廣場,高呼“法輪大法好”。

只因為喊這兩句口號,6月16日我竟被衡陽縣公安局、派出所非法拘留,7天以後被送到衡陽縣看守所,在拘留的7天時間就逼迫家人交生活費230元。

當我被送到看守所後,一個中年幹警(忘記名字)詢問我姓名時,我只是說自己是大法弟子,那個幹警氣勢洶洶地走到我跟前,狠狠地給我一個耳光,然後把我腳鐐手銬,送進監獄時,到第八天才把刑具松掉。7月5日我開始絕食抗議幹警的違法行為。3天後,張偉等幹警叫了七、八個犯人,采取野蠻灌食,首先用20多斤重長約1米的硬鐐把我的雙腳鎖上,用手銬把雙手銬住,犯人們按我的按頭、捂我的鼻子、撬我的嘴,強行灌食,弄得我嘴裏鮮血直流。更無人道的是,在7月中旬的大熱天,惡警用沈重的硬鐐鎖住我,連續8天不讓洗澡換衣服,接見或非法提審也是戴著硬鐐出進。7月10日,衡陽縣公安局國安大隊教導員伍建軍等8人,分成5批,實行車輪戰術,從上午8時提審到晚上12時,長達16個小時,當時我兩腳腕腫得碗口粗(因為未取腳鐐)。這麼好的大法,為什麼偏偏逼迫我放棄呢?做好人都有罪嗎?在這期間,幹警吩咐監獄裏的犯人24小時值班監視我,在幹警的指使縱容下,犯人不給我飯吃,不給我吃飯用的餐具,不許我使用肥皂,牙膏,手紙等用品,還以各種借口來折磨汙辱我。一天牢頭故意說監子裏有蚊子,命令我用手打30只,少打一只罰用鞋底使勁打一個耳光;並且規定我們家裏送來的衣服、食品之類,全歸他們所有;在那裏失去一切人身自由,包括說話權,只許我們講三句話四個字,“是”、“到”、“謝謝”,他們說墻壁是黑的,你就要跟著說是黑的,否則就要挨打、受罵;解大便也只得在每天兩次放風的時間內完成,就這樣我在這種白色恐怖中被折磨了三個多月。

2000年9月29日,我被送到長沙市新開鋪勞教所,被非法判勞教1年半。在勞教所每天由兩個犯人24小時監控,連排隊吃飯都要站在兩個監控之間,長時間的勞動,每天早上從6點一直要幹到晚上11點(裝訂書本),強迫我們看汙蔑大法的資料、錄像、電視新聞等,否則就用加教來恐嚇。勞教所生活差,餐餐吃冬瓜。由於長時間的折磨,我的身體逐漸支撐不住了。2001年4、5月間,我長期失眠,一次連續10多天晝夜失眠,至5月15日早上出操時,身體實在支持不住,便向7.28大隊的周幹警請假,未準假,不久我便暈倒在地,經搶救蘇醒。就是在我的生命處於垂危狀態中,史孟等幹警仍然沒有停止對本人的迫害。2001年9月12日我才被釋放回家。

2002年9月29日,我給本校教師馮、劉法輪功真象資料,他們打電話舉報,我再次被抓,非法關押在衡陽縣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副所長張偉曾多次強行逼迫我背監規,每次都被我的義正詞嚴駁斥,維護了自己的尊嚴。張偉無奈只好揚言要在牢飯上給予制裁。在縣看守所期間,他們強迫我長時間的體力勞動。2002年冬,惡警每天強迫我們選蓮子,從早上6點多鐘幹到下午4、5點鐘,晚上還要加班兩、三個小時,每天至少要工作13、14個小時。2003年春季,為了趕清明節人間掃墓,惡警強迫我們卷花扡,每人每天的任務至少卷一千支,每天勞動14、15個小時還完不成。在看守所內整個冬天全是冷水洗澡,從不考慮年老或身體等方面因素,實行非人的待遇。我第二次又被非法判勞教一年,送長沙新開鋪勞教所,經體檢不合格(高血壓),被勞教所拒收,返回後仍羈押在看守所2個月。3月20日我出操時暈倒,惡警才慌忙釋放(害怕人死在監內)。

我先後兩次被抓,兩次被非法抄家,被非法關押21個月,一次性罰款5000元,女兒也因父親之事被勒索3000余元。縣610辦公室執行江××的指示“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在我被非法勞教期間工資分文不發,不顧我家人生活及兒子讀書(兒子上大學年費萬多元),真是慘無人道。我的特級教師職稱,是經省教委評定審批,而衡陽縣教育局因本人修煉法輪功就給取消了,並取消了每個月80元錢的特殊津貼費。四年來共給我家造成經濟損失約37000余元。2003年3月我還未到退休年齡(關押在看守所,本人也未寫退休申請)就由學校提前給予辦理退休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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