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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北安市惡警犯罪事實
黑龍江省北安市公安局的不法之徒,自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迫害大法以來,緊隨其後,對北安市的法輪功修煉者進行迫害,敲詐勒索無惡不做,公安局正、副局長荊占江、姜長軍等不法之徒訛詐法輪功學員的罰款就達六十多萬元。
2003年12月22日,大法弟子李殿榮在家中被北安市公安局惡警綁架,現被關押在北安市看守所。
荊占江、姜長軍夥同屬下武振明、李文革、李明濤等人,還利用職務之便,隨意抓人,隨意批捕,借機高額罰款、肆意勒索或暗示嫌疑人家屬拿錢,達到數額方可放人。否則,被抓的人就被長期非法關押或任意做假材料,上報判刑。因拿不起錢而被無辜判刑的冤案太多了。
北安農民苗鳳英,因自家田地被姜的親屬多占了,便多次上訪,遭到姜報復,被拘留。出來後,她又進京上訪,被當地公安接回後,武振明惡狠狠地說:“這回老子關死你,看你再上訪。”她被關押數月後,竟然以“煉法輪功”的罪名被非法判勞教三年,送進齊齊哈爾市雙合勞教所。而她根本不是煉功人。只是這些不法之徒都知道對法輪功學員他們可以為所欲為的加以迫害。
另外,武振明、李文革、李明濤等人有恃無恐,常以查法輪功為名破門而入,見有錢人家,就逼主人罵法輪功,不從者,便以法輪功論處,搶了錢財,再把人帶走。有一次,他們三人闖進一百姓家,搶走三個皮包,五百元現金被武振明塞進腰包。武振明為泄私憤,曾用手槍把將一個人砸得頭破血流。提審時,他和李文革私設刑堂,將一對嫌疑人夫婦“上大掛”,尼龍繩勒進肉裏,身上多處血跡斑斑;將一名女子手指砸斷;李文革把一壺開水倒進一女子上身……
武振明本是北安一流氓,素質極差,品質惡劣,花錢混進公安隊伍的。在荊、姜庇護下,武家開起了“酒吧”,荊、姜及公安中的色鬼都去武家。北安市看守所違反國家法紀法規,任意對嫌疑人濫用刑具,侵犯公民合法權利。所長鄭海濤、陳忠夥同惡警鄒傑、龍大夫、李吉祥等人動輒打罵嫌疑人,對他們上刑——手銬、腳鐐、灌食、“扣地環兒”。令人發指的是,他們把人踩在地上,用粘滿泥土的液化氣管子給人灌食——粒鹽、泄藥等。被灌者吐出的有血、蛾蟲、黑線頭兒。有的牙都被掰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