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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衛士”還是惡棍?──錦州市勞教所惡警李松濤犯罪事實錄
【明慧網2004年4月27日】錦州日報2004年2月3日A2版刊登了第二屆錦州市“傑出青年衛士”評選揭曉的消息和他們的事跡介紹,其中錦州市勞動教養院二大隊副大隊長李松濤榜上有名。讓我們揭開這位“傑出青年衛士”的畫皮,與全市人民一道剖析一下他的內心世界和他的所作所為。
今年31歲的李松濤看上去文質彬彬,可骨子裏卻陰損毒辣。江氏迫害法輪功後,一些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被送到錦州市勞動教養院教養,當時李松濤是錦州市教養院教育科的科員。2000年10月,在院長張海平的策劃下,該院成立了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二大隊,李松濤好似看到了升遷的機會,稍加活動便來到了二大隊,並當上了副大隊長,具體負責對法輪功學員的嚴管和所謂的“轉化”,根據江××的旨意,強迫一個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可得獎金若幹元,轉化多者可晉升,李松濤便開始大顯身手。為了達到強迫大法學員放棄信仰的目的,他挖空心思、絞盡腦汁,想出了許多招數,他又親自去沈陽馬三家教養院學習犯罪經驗,回來後很快制訂出迫害方案,大致分兩步,即先勸說,後用刑。但在對外的宣傳上是他和院長張海平制訂的八字方針,即“教育、挽救、轉化、幫助”,他們稱之為“人性化管理”,而實際確實非人的迫害。所有對大法學員轉化的方案和對警察業績的考核內容,都是李松濤出的點子。正巧這時沈陽馬三家教養院的幾個背叛自己信仰的猶大在利欲的驅使下也來到錦州教養院協助犯罪,兩股邪惡勢力合在一起,開始了對這裏的數十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攻勢。
一、偽善的伎倆
李松濤首先采用不讓家屬接見的辦法,使學員產生苦悶、孤獨感,又拒收家屬送來的一切錢、食品、衣物等,讓學員生活陷入極度困頓,並實行“包夾”制度,即兩個犯人和馬三家來的幾個“猶大”監視一個法輪功學員,不許學員之間交流。他明知這樣做違背教養院每月可探視一次的監規,所以他哄騙上級、同事和其他犯人說:“煉法輪功都是一家一家的,讓他們見面不好轉化。”又造謠說:“如果裏面的轉化了外面的就會想法害死裏面的,聽說他們往食物裏塞毒藥,往易拉罐裏註射毒液,出了事咱說不清,所以(物品)一律不收。”法輪功學員按真善忍修煉自己,李松濤的造謠是何等下流無恥。每當有家屬來接見時,他笑容可掬地向家屬解釋說:“你看他也沒轉化(或轉化不徹底)上邊不讓接見,我也沒辦法”,有的家屬哭著央求他說:“我們來一趟不容易,讓我們看一眼就行了,我們不跟他說話。”李便對家屬說:“你們不用惦記,我們對他可好了。”家屬沒辦法只好要求將錢、物留下,李又說:“這些也不能留哇!我們教養院的夥食不錯,他要是缺衣服,明天我從家裏拿一件給他。”這時受騙的家屬往往都感激地對他說著拜年的話。
法輪功學員劉永生的母親,從義縣農村來看望兒子,雖說家中貧寒,但作母親的還是做了劉永生最愛吃的食物帶來,又給永生拿來了換季的衣服。老人家背著沈甸甸的包裹,翻坡越嶺,擠長客,趕公汽,好不容易來到了教養院,可是惡警不讓見,老人家的眼淚像斷了線的珍珠一樣往下淌,他對負責接待的警察說:“我兒子是好人啊!讓我看一眼吧!”可是沒人理會,最後劉母被攆出了大門,這位日夜思念兒子又陷入絕望中的母親,踉踉蹌蹌地走出教養院大門,便一屁股坐在地上,失聲痛哭……
太和區一位那姓學員的妻子,分娩前一個月來探望丈夫,正趕上那天早上下雪,她頂著雪一步一滑地挪到教養院,人已筋疲力盡。負責接待的人對她說:“你丈夫沒轉化,不能見。”她見夫心切便繞到教養院後墻,扒著墻頭大聲喊著丈夫的名字,他丈夫聽見了,剛與她說上幾句話就被李松濤手下人拖走。後來孩子一歲多了,已經會說話了,可從未見過父親。一天這位妻子抱著孩子又一次來到教養院,含著淚對看守人員說:“孩子會說話了,還沒叫過爸爸,讓孩子的爸爸抱抱孩子,讓他們爺倆兒見一面吧!”可得到的仍是無情的拒絕。
每次騙走家屬後,李松濤便來到法輪功學員面前,偽善地說:“你家人看你來了,你看你也不轉化,上邊不讓接見。你媽多大歲數了?你媳婦和孩子多苦啊!他們不想你嗎?你咋這麼沒有人情味呢?你看別人都轉化了,你也別太死心眼了,說句假話不就沒事了嗎?只要你轉化,就給你減期,這事我包了。”他把法輪功學員被劫持迫害完全說成是法輪功學員的過錯,這是何等的強盜邏輯。對失去工作的法輪功學員,他總是諷刺地說:“你看你有班不上,上這兒呆著來,孩子不管了?家也不要了?煉傻了吧?趕快轉化,讓你回家。”有的學員沒有換洗和換季的衣服,他又假惺惺地來到面前:“你看你沒有衣服換,我看你這樣真心疼,這樣吧!明天我給你拿一件。”果然第二天李松濤就把自己穿剩的衣服送來了,當看出哪個人動搖了,他便乘虛而入,親切地摟著那人說:“你帳上沒錢了吧!我這有10元錢,拿著。”說完就把錢塞到學員手裏。(可他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所得到的獎賞遠遠大於他的“施舍”)有時,他還把自己不愛吃的食物拿來,讓學員吃下,表現得十分體貼和熱心。
在對法輪功學員洗腦時,李松濤往往欺騙他們說:“轉化就讓你回家。”或者說:“轉化就給你減期。”可是當一些人違心妥協後,他卻不讓回家也不給減期,個別的只給減了一個月(因為如果人走多了,影響上級給他們的撥款數額)。當有人問及此事時,他露出了一付流氓相說:“你有功績嗎?沒有功績怎麼給你減期,趕快去轉化別人,有功績了我再考慮。”於是他便逼迫已經違心妥協的人在堅定的大法學員中找同鄉,以老鄉的情份作為突破口,協助他做這些法輪功學員的洗腦。
許多法輪功學員一眼就看穿了他的狡猾和偽善,所以對他這一套不予理睬。對於用這種方式不見效的學員,李松濤變換招數,由他組織成立了由馬三家來的“猶大”組成的“管委會”,在對“管委會”成員的管理上,李松濤費盡心機,利用減期、家屬接見等方式誘惑這幾名仍在服刑期中的“管委會”成員為他賣命,每天早晨他都給“管委會”成員開會,聽取匯報,布置任務,責任落實到人頭,這些成員每日都得向他匯報,他們對法輪功學員的思想動態和日常生活表現進行跟蹤監視,研究方案,然後逐一強制洗腦。在這場“轉化”攻堅戰中,他每周都要向教養院院長張海平等人匯報,聽取領導意圖,再與幾個“管委會”成員調整對策,諸如如何動搖、瓦解堅定的大法學員等。這些人一開始對大法學員也表現得十分偽善,若不見效便像癩皮狗式地死纏爛磨,他們采用“各個擊破”的方法,七、八個人圍著一個學員不讓他睡覺,只要他一閉眼就連打帶掐,輪番上陣,如對大法學員王舟山的圍攻,整整磨纏了19天。
二、狠毒的手段
在用偽善的勸說、狡猾的欺騙和精神折磨等方式動搖不了大法學員信仰的情況下,李松濤兇相畢露,只見他剛才還滿臉笑容,剎那間變得面目猙獰,吼叫著撲向大法學員,人狼之間瞬息轉換。他親自動手施用各種喪失人性的法西斯手段來折磨堅定的大法學員,這些殘忍的手段主要有:長時間體罰(包括罰站、罰蹲、罰坐一尺見方的小板凳),罰站時他們讓學員的鼻尖觸到墻面,一動不準動,學員一動他們就連踢帶打,還不準學員閉眼,只要一閉眼他們就使勁地扯學員的頭發;罰蹲和罰坐小板時讓法輪功學員始終保持一個姿勢,也是不準動,一動便遭來一頓毒打,幾個犯人和警察輪班倒,晝夜不停地折磨學員,還不準學員上廁所,更惡毒地是他們還使用戴戒具、電擊、毆打、上鐵椅、加墊、上繩等酷刑。以下是他的一些犯罪事實:
1、2001年3月,李松濤看出用偽善和謊言欺騙不了義縣學員肖鵬,便采用恐嚇的方式讓肖鵬寫揭批書,他帶著幾個人圍著肖鵬晝夜折磨他,肖鵬在極度的恐嚇中自己感覺精神要崩潰了,便違心地寫了,當他清醒過來後,又寫了嚴正聲明,聲明所寫的材料作廢,堅定修煉大法。李松濤以其出而反爾為借口,夥同警察楊廷倫將肖鵬帶到陰暗、臟亂的空房子裏,把他銬在鐵椅子上(一種刑具)用電棍擊。3月中旬的一天,李松濤又夥同馬勇將肖鵬叫到二大隊後院平房,銬到鐵椅子上,李松濤、馬勇一個電胸、腹;一個電腳心,直到胸腹皮膚焦糊才罷手。李松濤還曾與警察馮子斌一起把肖鵬帶到辦公樓一樓銬到鐵椅子上,同時電擊他的胸、腹、腳心等處,直到焦糊。幾度折磨之後肖鵬精神失常,之後由幾名犯人輪班看管,肖鵬抵制迫害,李松濤就將肖鵬綁在鐵椅子上,氣急敗壞地一氣抽打十幾個嘴巴,並叫囂:“誰敢反彈,就朝李隊長來!跟我對抗,就是跟政府對抗!”2001年4月11日,神志不清的肖鵬被送回家。後來在家中去世。對肖鵬的死,李松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錦州港務局的榮剛在教養院邀請石化公司工人馮守民進行汙蔑大法的所謂演講時,為抵制其惡行,毅然離開教室,李松濤邪氣高漲,將榮剛帶到一樓,綁在鐵椅子上,為了不讓榮剛叫喊,李松濤指使犯人孫維臣用馬甲(犯人服)捋成帶狀將榮剛的嘴勒住,李松濤、馬勇二人用兩根電棍同時電擊榮的頸部依次向下至腋下、兩肋、腹、腳心,反復電擊,電棍觸及部分均已紅腫、脫皮。同時李松濤滅絕人性地取笑說:“你挺胖,我給你查一查有幾個褶兒(用電棍在肚皮上查褶兒)”。約20—30分鐘後停下,將榮的嘴堵上繼續電,這時整個屋子裏彌漫著肉皮的焦糊氣味。榮剛痛苦難忍,又不能喊叫,掙紮中,手腕、腳腕已被鐵環卡得破皮,出血。電完後,仍不讓榮剛下來。過了一會兒,李松濤又卑鄙地說:“你坐著,我站著不公平。”讓榮剛下來蹲著,在罰蹲過程中,李松濤始終無恥的問榮剛:“你想不想和已經轉化的人談?”榮剛拒絕,李松濤一直強迫他蹲到晚上9點,然後李松濤又把電棍和充電器拿來說:“我讓你清醒清醒,你不是修“真、善、忍”嗎,我看你能忍多久?今天我就陪你了,咱倆沒完。”於是他把自己的行李也搬到了刑訊的屋裏來,並找來馬勇繼續電榮剛的胸、腹、頸、腋下及腳心等身體敏感部位,約20余分鐘,才罷手。這時榮剛在鐵椅子上已下不來了,不能走路。事後就連李松濤本人都說:“榮剛被電的時間太長,我都有些怯手了。”
3、對來探監的學員家屬,李松濤先是一律不準接見,後來他又想出一計,先與家屬套話,看看是不是也煉法輪功,如果不煉或被媒體欺騙敵視大法的,他便用減期來引誘家屬幫助做轉化工作(事實上違心轉化的人並沒得到多少減期的優待)。大法學員趙連權由於沒有聽從不明真象親人的勸說,李松濤就與另一警察把趙帶到陰暗臟亂的空房子裏,綁在鐵椅子上用兩根電棍同時電趙的兩肋處,導致趙昏迷,他們急忙又掐人中又噴水,待趙連權醒來後繼續追問他:“轉不轉化?”趙說:“法輪功教人做好人,往哪兒轉化?”他們又繼續電,直至將其弄成臉色鐵青,嘴唇毫無血色,呼吸困難,幾乎休克才停止。
4、2001年3月28日,李松濤與警察馮子斌、張加彬三人將義縣大法學員劉永生帶到二大隊後院閑置的平房裏,他們把劉永生雙腿、雙手銬在鐵椅子上,三人同時施刑,李松濤還獸性大發地將劉永生的褲子脫到膝蓋處,電擊其小便。幾天後放風時,劉永生也被兩個犯人架了出去,他一見到功友便像見到親人一樣,哭喊著說:“他們往死裏打我呀!”當時整個院子裏的人都聽得真真切切,這時只見離劉永生不遠處的警察張加彬和馮子斌立即沖上去一個人拽著劉的兩腿,一個拖著劉的胳膊把他擡到了後院,不久便傳來劉永生痛苦的叫聲,李松濤趕緊命令集合,沒等放風時間結束就把人趕了進去。
5、錦州重型機械廠大法學員王玉泉堅決不妥協,李松濤向幾個同夥面授策略,由張加彬、楊庭倫、馮子斌、張春風等人具體實施,對王玉權進行了殘酷地迫害,最後導致王玉權胃出血,從此落下了胃出血的毛病。
6、學員王舟山被李松濤等人用電棍折磨兩晝夜,從鐵椅子上下來時兩腿變成羅圈形,整個下肢是紫色的,精神恍惚。
7.2002年12月30日上午淩河區學員王桂令被警察押到二大隊,當晚10點多李松濤氣急敗壞地大喊:要來個“速戰速決”,於是親自把王桂令按在地上,幾名警察(張加彬、楊庭倫、張春風、馮子斌)還有一名姓安的犯人,把他兩腿雙盤上,然後往極限拽兩腿,十幾分鐘後看沒有效果,就用繩子將雙腿捆綁上,扒掉襪子,用高壓電棍電兩腳,繩子被兩次掙斷,他們就把王桂令按倒在地上用電棍電前心、後背及周身。
8、在對鐘屯鄉學員劉常平施用電刑前,李松濤和幾個馬三家的“猶大”對劉進行長達幾天的罰站、罰蹲、蹲坐小板,罰蹲過程中,劉常平連續蹲了兩天一宿後,再也支持不住了,“撲通”坐在了地上,這些惡人一擁而上,將他拖起再繼續體罰他。見劉常平還不動搖,李松濤便指揮手下對其施用電刑。
9、錦州市百貨大樓學員石忠巖的被害致死是李松濤親自指揮和參與造成的。(詳細經過另有材料介紹)
10、2002年10月,他又私設酷刑室,只要是堅定的大法學員,就被李松濤一個一個地帶入樓北側陰暗的酷刑室,這樣的酷刑室有兩個。酷刑大體是兩種形式:⑴警察先把學員用手銬背銬上,再戴上硬塑安全帽,個別的要帶嘴撐子,將大辦公桌斜放著,把人堵在墻角站著。兩名警察、一名勞教犯人為一組,警察每三小時一班,勞教犯人6小時一換班,6名警察三班倒。警察與勞教犯人對學員輪番問話,滿嘴是誣蔑大法的謊言,大法學員被24小時罰站不準閉眼,到48小時,再到72小時……高壓電棍隨時使用。由一根增加到四根同時電。⑵對於受到第一種折磨不妥協的學員就采用大鐵椅,手腳全銬上,和上述同樣方式、電棍用的就多了,還采用往座下加墊酷刑。(學員石忠巖被害死後,在國際社會的壓力下,教養院將押在此樓的學員全部轉移。)
11、2003年以來,李松濤配合新任大隊長白金龍又加上“上繩”、常時間戴戒具等殘忍手段對付堅定的大法學員。在折磨堅定的大法學員時,李松濤常常這樣吼叫:“我今天寧可把這套警服整丟了,也要把你轉化過來,告訴你打死你白死,算你自殺,你聽見沒有?沒人知道。”
12、三年多來,先後有數名學員被他折磨得精神失常,他怕出事,成天給這幾名學員戴著塑料安全頭套,這就是報紙上吹噓他的“通過個別談話,避免事故10余起。”
13、2003年12月5日,李松濤夥同警察張春風、周金躍、李厚玉、韓建軍一行五人,帶著自己在錦州教養院迫害大法學員時常用的工具(手銬、電棍、安全頭套),來到沈陽馬三家勞動教養院,對那裏的七十多名堅定的女大法學員進行了長達21天的迫害。12月26日才返回,每人得到了司法部頒發的獎金300元。
14、2004年1月7日、8日,李松濤參與了逼迫違心妥協者向各自家裏寫信,強迫他們必須對家人說:明慧網造謠,教養院裏從未打過人、罵過人,警察如何好,大法學員想吃什麼,他們就給買什麼,有病吃藥不用花錢,他們出錢買等等,並把有些人違心寫的家書連載到教養院的希望小報上,以此來蒙騙其他普通勞教人員。
15、李松濤流氓成性,淫氣十足,為了鞏固轉化成果,削弱大法學員修煉的意志,有一次他竟然組織違心妥協的人觀看淫穢錄相,後被大法學員們制止。
16、一些法輪功學員修煉前患有各種疾病,煉功後身體迅速康復,無病一身輕。在教養院的長期非法關押中不準煉功,而且關押學員的房間有的是北屋,陰冷潮濕,冬季采暖又不好,導致這裏的許多學員舊病復發,有的還染上新病,有的學員便偷偷地煉功,被發現後,李松濤命人將學員的雙臂、雙腿綁在鐵床上,幾天不松綁。有一個學員(尚不知姓名)修煉前患有牛皮癬,花了大量的醫藥費也治不好,絕望中幸遇法輪大法,結果煉功後不久牛皮癬不見了,完全康復,幾年內都沒犯病,被非法關押到這裏不久,舊病復發,渾身的牛皮癬疼痛難忍,一撓就掉皮;義縣劉龍溝學員梁玉棟被關在這裏後,腰間盤突出復發,連上廁所都得功友攙扶,他們在迫害中承受不住,已經妥協了,但只因沒有“業績”(沒去轉化別人),即使病情如此嚴重,李松濤仍不放人。(我國《刑法》中有因病保外就醫或院外執行的條款)。他們在對法輪功學員的強制性洗腦中施用了酷刑,也致使一些法輪功學員筋斷骨折,遍體鱗傷,甚至神志不清。李松濤怕出人命,便勒令其他學員捐款,為這些被打殘、打傷和患病的學員們治病,他說:“你們不都是功友嗎?應該學雷鋒,捐款給這些人治病,多捐點兒,除了治病再買些學雷鋒的書,你們好好學習學習。”然後不經學員同意便在學員帳上扣款,可是去教養院診所治病的學員的醫療費仍從他們本人的帳上扣,而對於那些帳上沒錢的患病學員,他根本就不動員他們去看病,不知那些“捐款”哪去了?
李松濤的惡行被國際媒體曝光後,國內外一些大法學員給他打電話或寫勸善書,希望他停止作惡,但他聽不進良言相勸,一意孤行、繼續施暴,還造謠說法輪功學員恐嚇他。
在這種暗無天日、晝夜酷刑的摧殘下,有的學員承受不住,違心地妥協了,這就是所謂的轉化率的由來。難道這就是官方媒體所宣稱的“春風化雨般的轉化”?
李松濤的“業績”得到了他的上司張海平等人的賞識,他便洋洋自得,開始撰寫文章誹謗法輪大法,並用謊言掩蓋他的暴行。
李松濤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罪行累累,鐵證如山,他的上述行為已經觸犯了我國《刑法》第251條的規定,構成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觸犯了我國《刑法》第248條、399條和238條的規定,構成虐待被監管人員罪、徇私枉法罪和致人死亡罪;觸犯了《警察法》,構成刑訊逼供罪和瀆職罪,也違反了《國際反酷刑條約》,理應受到法律的制裁,可這個雙手沾滿善良人民鮮血的劊子手不但逍遙法外,如今錦州市司法局還把他推舉為“錦州市傑出青年衛士”,而市有關部門竟然批準了這一推薦,法律的尊嚴和政府的信譽何在?這是對社會公德與公民權利的踐踏;是對善良人性的摧殘,這一決定將把錦州人民引向何方?是崇尚邪惡,還是崇尚善良?是崇尚暴力,還是崇尚和平?這是值得每個人沈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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