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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開灤呂家坨礦大法學員遭受的迫害


在各級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610恐怖組織操縱下,開灤呂家坨礦從黨委到科室,從分處到各車間,各區,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迫害。陳海燕、馬英傑、王桂林、錢桂紅、林立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分處不法人員送看守所、勞教所、洗腦學校非法關押。他們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被抄家、毀書、關押、挨打、挨電、罰款,有的被強制洗腦。

2000年12月29日,巷修區法輪功學員馬英傑因去北京上訪被遣返,分處惡警吳連生、劉繼紅用警棍電他的嘴、耳朵、舌頭等敏感部位,用尼龍繩反綁馬英傑的胳膊,怕勒不緊用腳踩後背用力勒了有十分鐘,至今馬英傑的胳膊都不能舉高。他們把馬英傑放在一間沒有暖氣的屋子,打開窗戶,讓他穿很少的衣服,不給被褥。看守警察穿皮衣皮褲戴棉帽,四小時一輪崗在屋子都凍得直打哆嗦,卻只讓馬英傑在屋子裏來回走或躺在床上,不許有其他動作。惡警還強迫馬英傑的家人交3000元,卻不給開收據,強迫寫不修煉“保證書”,在分處非法監禁四個月。

2001年6月,馬英傑給礦黨委寫信,聲明自己修“真、善、忍”沒有錯,是在分處打壓下寫的保證。惡警吳連生、王利光在礦黨委、礦分處的直接唆使下再一次對他進行迫害,把他踹在地上跪下,打了他很多耳光,最後把他送進了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進行迫害兩年。

大法學員王桂林、陳海燕因進京上訪被分處送往看守所非法關押40多天,在那裏他們受盡了淩辱和折磨。王桂林被分處多名警察毆打過,惡警吳連生更是首當其沖,就連年輕女學員錢桂紅都不放過,被用電棍電,用腳踢。他們把陳海燕帶到呂家坨派出所,在所長的指使下惡警錢某、甘某用狼牙棒毆打她,致使她一個多月不能坐床,腰間到大腿被打得黑紫色,腫得很高。惡警逼迫她寫“三書”,逼迫錢桂紅、陳海燕放棄修煉,她們的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在分處陳海燕被非法關押三個多月,失去人身自由,至今仍被分處監管。錢桂紅被分處非法關押2個月又送回拘留所15天,罰款3000元。王桂林後被送強制洗腦學校(唐山市紡織大學)三個月,林立被分處非法關押近一個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