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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牙克石市610不法之徒剝奪法輪功學員謀生權利


內蒙古牙克石市大法弟子李永全因修煉法輪功,多次被非法關押,工作單位不讓他上班,後來的工作又不斷受到騷擾,到安徽安慶市弟弟處打工謀生,牙克石市610又通知安慶公安抓捕關押。李永全既無法在本市工作,又不能外出謀生,生活沒有著落。

1999年12月3日,李永全因去北京向國家有關部門反映自己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的實際情況,被當地公安帶回當地非法關押,被牙克石市有關人員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主要責任人:市政府領導李寶昌、王國才、政法委葉顯傑、公安局長陳維極、辛樹和、檢察院楊成文、法院吳文志、曲年忠等。

在被超期關押近5個月後被釋放回家,由於李永全被非法關押近一年半時間,其所在單位大雁醫院,因為他修煉法輪功,不讓他上班。為了謀生存,他決定去弟弟處(安徽省安慶市)打工謀生。2001年9月下旬,“十一”國慶節前幾天去安慶找工作,剛剛到那裏,牙克石市610辦公室的負責人張清林、公安局、新工派出所的負責人就通知安慶的公安部門抓捕關押李永全,理由是“十一”國慶節所謂的敏感日。牙克石市新工派出所去安慶把李永全接回後直接關進看守所,對其非法關押一個月,才放出。

出獄後,李永全在本地西十一道街中蒙醫院門診牙科工作,新工派出所的警察經常去他的診所騷擾,不得安寧。李永全的父母、哥哥弟弟都住在南方,唯獨他一人在牙克石生活,他的弟弟再次讓他去安慶謀生,李永全向公安局派出所申請去安慶謀生,經公安局派出所同意後,他正準備動身去安慶時,卻再一次被公安局派出所關押進看守所,理由是怕他去北京上訪講真話。這樣他們把李永全關進看守所就放心了。

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看守所副所長李一龍,對李永全施以暴行,將李永全打傷,李永全的身體極度虛弱,後來開始吐血。李永全家人因長期得不到他的消息,他的哥哥千裏迢迢來到牙克石市尋找他的下落,才知道他已被非法關押半年之久。他的哥哥到公安局問其因由並請求他們放人,公安局就往610推,說去找610,到610辦去問,610又往公安局推,說是公安局抓的人,讓去找公安局。就這樣推來推去的,費了很多周折,才把李永全釋放。

從此,李永全再也無法在牙克石市工作,又不能去安慶謀生,只好在外漂泊,否則一到年節或中央開什麼會,610辦及政法委公安局的人隨便找個理由就會把他關起來。這就是江××所說的中國人權最好時期的真實情況。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7/732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