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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牙克石市“法制學習班”是罪惡的洗腦班
2002年11月4日,正當中央即將召開十六大之際,內蒙古牙克石市堅持信仰“真善忍”的大法弟子遭到綁架。主謀策劃實施綁架的有關人員有市委副書記呂鐵志,政法委書記謝文忠,610辦公室主任袁紹剛、副主任張清林,教育局的教師610辦公室的幫兇董權,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李群、李月忠、張士亮等人。
當天晚上7點,秘密抓捕、綁架劫持行動開始。這些大法弟子,有的還在單位上班,有的正在家中做飯,同時被劫持到位於東二道街的電力賓館,被非法關押入所謂的“法制學習班”,其實就是罪惡的“洗腦班”。
被非法綁架劫持的大法弟子有第一中學的教師格日樂、市委體改辦的裴新民、百貨大樓的周淑華、環衛局的劉明英、蔬菜公司退休職工劉桂榮、居住在第一辦事處的張麗香、王秀傑、第二辦事處的張麗梅、第五辦事處的金鳳雲、圖裏河的李艷玲。
參與迫害這些大法弟子的人員對被迫害的大法弟子所在單位施壓,在各單位財政都十分緊張的情況下,為了自己的“烏紗帽”,不敢違抗上級命令,迫於無奈夥同他們把自己的職工送洗腦班,並拿出5000元錢做為被迫害的大法弟子及單位陪教人員的住宿夥食費用。
在洗腦班裏,每個房間三個人由公安局的一名公安幹警,一名大法弟子所在單位的幫教人員共同看管一名大法弟子,吃飯、睡覺、上廁所他們都跟著,寸步不離,不允許大法弟子之間交談,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他們強迫大法弟子看誹謗大法的錄像片,市委宣傳部的李保成上誹謗大法的課,610辦公室的幫兇董權極力討好上司和610辦公室的人,極力誹謗法輪大法,強迫大法弟子洗腦,寫“保證書”等等,誹謗大法、說假話騙人。
這些610不法人員及警察對大法弟子施行暴力、酷刑,以勞教、判刑作威脅。它們的手段卑鄙無恥,強迫大法弟子所在單位出錢,出工作人員陪同洗腦,由警察看管的洗腦班是一個變相的看守所,以洗腦班的名義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其行為已經構成“非法拘禁罪”。不法人員們把大法弟子關在這裏不讓回家,還說大法弟子不要家了、不要親人和孩子等。
不法人員們為了達到洗腦目的,以各種利益相威脅大法弟子所在單位的領導、陪教人員、和公安人員,挑起他們對大法弟子及大法的仇恨,威脅他們這些人就都得陪著等等,還隨意地給大法弟子扣上“反黨”、“反社會”、“跟共產黨鬥”等大帽子。
洗腦班,實際上完全是非法拘禁,迫害堅持信仰“真善忍”的無辜好人,強迫其放棄信仰,是對我國憲法所保護的公民信仰自由和人身自由權利的公然踐踏。這就是所謂“春風化雨”的“法制學習班”的真實內幕。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7/732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