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我們
湖南祁東縣步雲橋鎮曾凡村、李言秀五年來的遭遇
自從1999年7月20以來,直到今天,短暫而漫長的五年裏,難以計數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得妻離子散,流離失所,有班不能上,有家無處歸,有的甚至被非法抄家、關押、勞教、判刑、迫害致死……,我們家也無一例外的遭到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的殘酷迫害。
我叫曾凡村,妻子李言秀,我們均是湖南祁東縣步雲橋鎮大法弟子。99年10月,妻子李言秀因與本鎮三十幾位同修進京和平上訪而被非法抓捕、關押。祁東步雲橋鎮政法書記鄧雲庚、鎮派出所所長鄒愛明、賀必林及幫兇陳善武竄入我家強行收取勞務費(北京往返車費)800元,因當時我沒有屈從邪惡,拒交,他們便強行開走了我家的中巴車。晚上我得知車在汽車站內,於是我與另一位同修立即把車開了回來。第二天綜治辦(即610)主任陳善武便竄入我家強行敲詐勒索我300 元,妻子李言秀也被非法關押一個多月,被政保股股長賀崢嶸、李偉非法敲詐生活費、押金2800元才放人。
2000年4月步雲橋鎮政法書記肖忠及610辦主任曾祥盛企圖詆毀、汙蔑法輪大法。他們首先在堆積村強行逼迫大法弟子接受所謂的思想教育,第二天來到我們村,我們村三十幾位同修堅決抵制,無一人配合,肖忠一夥無空可鉆便逃之夭夭。之後他們又來到我家,對我說:“你們為什麼不去”,我說:“我們是大法弟子,不能配合邪惡!”他說:“曾凡村、李言秀,如再去北京上訪,房子都炸掉你的。”我們一臉鎮定、神態自若,他們只好灰溜溜的走了。
2000年5月10日,步雲橋鎮政法書記肖忠、派出所所長鄒愛明、譚方其及幫兇們把我從稻田強行綁架(當時正值春插時期)。原因是:前幾天因我發放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公民有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和上訪、言論自由之權利等復印件,給本鎮同修們要大家抵制邪惡。當時肖忠、鄒愛明一夥把我帶進派出所。我家人(爸爸、嫂嫂、妻子三人都是大法弟子,哥哥雖沒修大法但很支持)知道後立即到派出所要人。肖忠、鄒愛明卻造謠說:我散發反革命傳單。我質問他何為“反革命傳單”,反動綱領在哪裏?你們是知法犯法。鄒愛明還揚言要拘留我半個月,我說我的人生道路只有師父說了算。當時他們欲把我與匡宗華,肖文元、譚珍榮關進車子一起帶走,我家人極力拒絕、阻攔,不準司機開走。鄒愛明、賀必林、周少文、譚方其氣急敗壞,對我爸爸、哥哥、嫂嫂、妻子大打出手。鄒愛明把我爸爸從面的車上摔下來。他們用扁擔、拳腳打我的哥哥,當時圍觀的人很多,有人不服氣說:江澤民要你們這樣欺負“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大法弟子!連司機都說:“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所長,像土匪一樣不講道理。”當時我與三位同修齊背師父《洪吟》中的“善惡已明”和“分明”。鄒愛明狠狠的打了譚珍榮幾個耳光,經過一番正邪較量,邪惡鄒愛明氣得目瞪口呆、喘不過氣來,最後他們把其他三位同修非法關進了拘留所,而把我拘禁在留置室。當天下午6點左右,妻子送飯給我吃時,發現留置室鐵門未鎖,她把門拉開讓我出來。就這樣我堂堂正正走了出來。
為了證實大法、救度眾生、揭露邪惡,2001年元月1日,我們與同修們再次進京和平請願,不料妻子被邪惡抓捕,非法判勞教一年。2001年元月4日,在光天化日之下,步雲橋鎮政法書記肖忠、曾祥盛、派出所惡警賀必林、幫兇曾愛明、曾凡書、李遠紅,鳥壙村書記惡人陳福元等人私闖民宅,從我家後門破門而入,強行掠奪我家稻谷1200多斤,抄走電風扇、縫衣機、煤氣竈、桌子等(至今未歸還、稻谷已變賣)。當時有一位同修出來講了句公道話,肖忠一夥便要將他推進車子裏,並威脅當場看熱鬧的圍觀者。群眾們看到後義憤填膺,一致指責肖忠一夥的惡霸行為,使邪惡的囂張氣焰有所收斂,放開了講公道話的同修。
2001年元月即農歷24日過小年,晚上惡警鄒愛明、賀必林(現已遭惡報,得了怪病)及幫兇們強行把我帶走,並非法送進拘留所,而且時間長達二個月之久。拘留期間,惡警劉正田、周佑忠、周道生對我們大法弟子施以各種酷刑,我們受盡他們的毒打與折磨,祁東縣政保股賀崢嶸還非法敲詐了我800多元錢。回家一個月不久,惡人們又將我非法拘留15天,後以所謂的“頑固不化”(即堅修法輪大法)為名,將我非法關進祁東縣看守所。當時妻子李言秀也被非法關押於此,家裏僅剩下一個10歲的小孩,無人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