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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寶坻區大法弟子自述遭惡警毒打折磨的遭遇
我是一名大陸法輪功修煉者,女,家住天津市寶坻區,工作單位:天津市寶坻區水務局排關站大鐘鎮關區。(住:兩個“關”原文為有三點水)
我 99年5月份得法,身心受益。7.20以後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違背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益,開始迫害法輪大法的學員。2000年4月朱金霞、張玉霞、藏惠,我們四人為了證實大法,按照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益,便每天早晨天不亮一起去小草場煉1小時的功。兩個月後被惡人舉報。大鐘農場派出所惡警胡朝輝、王景元、王振和夥同大鐘鎮派出所惡警強行把我們非法綁架到了派出所。所長張志剛、劉海山逼迫我們放棄修煉,寫保證書,我們義正辭嚴給予拒絕。他們還在院子裏體罰我們,叫我們在墻根底站著,到了晚上張志剛沒有達到目的。就惱羞成怒利用職權踐踏憲法。把我們強行綁架到了看守所非法拘留半個月。
2000 年8月由於江澤民極力利用媒體造謠,汙蔑攻擊大法毒害了眾多世人,我們四人再次走出向世人講真相揭露邪惡。當天被惡人舉報,被北潭惡警強行帶我們去派出所,並非法扣留了我們的自行車。到了晚上又把我們送到寶坻區公安局政保科。當晚9點多開始對我們刑訊逼供;這些惡警有的醉醺醺的,他們把我們各關進一個房間,進門不由分說掄起胳膊向我們臉上抽打。姓劉的科長打累了,惡警張勇又用卷起的雜志書瘋狂的行惡,一直到天亮。
第二天,政保科流氓科長齊汝申用兩根電棍,用流氓的手段電擊我們的乳房、陰部、各部位,同時還喪失人性的叫我脫光衣服,我沒有服從,他又繼續行惡。我身體被電擊的部位出了一層水泡,這樣又打了一晚上,第三天天還未亮就把我們送進寶坻區看守所。到了看守所還要強行勞動(撿豆),因我們被打的遍體鱗傷,幹活十分困難,檢查時他們認為不合格,就罰我們重幹,只有吃飯時間休息一會,每天都要幹到很晚。由於我們四人一起煉功,被監控器發現,又一次遭到迫害。所長叫姓盧的惡警把我們每人的雙手銬在了鐵窗上,到了晚上該睡覺了姓盧的惡警才把我們從鐵窗放下來,讓我們戴著鑄鐵的手銬睡覺,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吃飯時才給我們松開並惡狠狠的說:“你們再煉功就讓你們寒鴨浮水”(一種刑罰)。在這期間派出所所長張志剛用欺騙的手段,告訴家人每人交押金4000元,不交錢不放入。就這樣我們在看守所裏被非法關押了一個月。
1999年一直到2000年底,單位兩次派人到我家,把我和我不滿兩歲的兒子一起非法綁架到寶坻區黨校洗腦班強行洗腦,並強迫我們收看汙蔑大法和師父的電視片、文章及中央電視臺的焦點訪談炮制的天安門自焚慘案。他們利用單位和家人強迫我寫保證,我單位局長張會林還威逼我如果不寫保證,就把我送公安局,還沒收了我的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