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我們
對秦皇島市大法弟子朱薇華、李艷霞的迫害
2003年2月25日昌黎縣公安局的邪惡黑手又伸向秦皇島市燕山大學。燕山大學的老師大法弟子朱薇華因給昌黎縣大法弟子送幾張真象光盤被壞人舉報遭到非法綁架,並非法抄家。抄走其女兒的電腦、小型打字機(還沒用過),錄放機、VCD、復讀機、小型復印機、小靈通(只能當地使用的手機)。還有師父的講法錄音帶、大法書等。其中VCD被昌黎縣公安局書記拿回家(現要回),小靈通被秦皇島市公安一處徐英斌拿走使用500多元話費後要回,復讀機被昌黎縣公安局警察拿去至今未要回。
秦皇島三五四零工廠的大法弟子李艷霞因到朱家去那裏裝了一本《轉法輪》也被非法綁架並抄了家。
在北方的秦皇島正月是最嚴寒的季節,朱薇華被非法綁架時衣著單薄,而惡警連外衣外褲都不讓穿,大衣還是在其女兒的男朋友再三請求下披在身上,就連推帶打強行戴上手銬塞上警車。當晚非法審訊時朱薇華月經正多,昌黎某派出所暖氣根本不熱,至淩晨2、3點鐘惡警不但汙言穢語、威逼、恐嚇,還把朱薇華身上的大衣拿掉,站在地中間凍得朱渾身哆嗦,惡警在一旁取樂。上廁所也不給摘下手銬。
在被關押昌黎縣看守所期間,大法學員朱薇華絕食17天抗議要求無條件釋放她與李艷霞,並歸還她們的所有物品。而昌黎縣公安局根本不予理睬,而將李艷霞送到撫寧縣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後又非法送進唐山開平勞教所進行迫害。
朱薇華曾因外傷做了脾切除、左腎切除、右腿做過兩次手術、一次甲亢手術,保險公司陪保時定為半殘廢。在昌黎縣看守所關押37天,絕食17天,此期間每天強迫和普犯一起裝火柴盒、挑冰棍筷子、糊紙筒。其後又以莫虛有的罪名,判朱薇華勞教三年,送往唐山開平勞教所進行迫害。
2003年5月份,唐山開平區勞教所給外貿加工辣椒每天從早到晚不停地剪辣椒柄,午飯後也不許休息。僅三天朱薇華就氣短,輸氧得以緩解,她在累病時曾給女兒寫信,被當時女隊的中隊長(專管法輪功)楊海風把信扣壓。家屬提出保外就醫時校方拒不擔保,在關押了7個月後才被學校接回。
朱薇華的丈夫早在96年因公出差突發腦溢血病故,只有女兒與她相依為命。在昌黎縣看守所關押期間,昌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高接力夥同秦皇島市公安一處的李處長、徐英斌(科長)曾多次非法傳訊其女兒及男朋友,恐嚇他們如不協助調查就會影響他們的工作,甚至開除公職,逼迫引誘他們說出與其母親有聯系的其他大法弟子。在朱薇華回家後該校保衛處紀檢委又對其女兒施壓,令其女兒看管其母親,孩子精神上受到極大壓力。
惡警們除對朱薇華進行身體、精神迫害外,還對她進行了經濟迫害。在朱薇華絕食期間他們對其強行插鼻管灌食,僅五次就收取430多元,當朱薇華回家後校方以未解教為由不但不給生活費,已經上了一個月的班也視為未正常上班,不予以安排工作。現朱薇華已一年多沒開支,一切補助也已停發,因她自1999年以來7次非法綁架、關押,校方每次都以此為由扣發工資,上班很長時間也不給開全工資。朱薇華為此給校黨委寫信,揭露了在看守所、拘留所、勞教所許多大法弟子被迫害致傷、致殘、致死的實例,他們將此事報到市公安局,其中揭露了公安幹警非法抄家、拿走實物竊為己有等事實,他們為此心虛,該校610以關心為由分兩次給送了2000元生活費,如今開學一個多月,燕山大學610還以各種借口遲遲不給朱薇華安排工作。母女倆承受著一次次精神與經濟上的雙重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