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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樺甸市公安局惡警金哲憲惡行
吉林省樺甸市惡警金哲憲(公安局國保大隊副職)追隨惡首江××,仇視、迫害大法弟子,專門從事盯稍、跟蹤、蹲坑、抓捕、酷刑逼供等,現舉兩例:一、2003年2月金哲憲跟蹤大法弟子宋桂芬(女)七天,於2月14日在外貿樓會同兩名惡警非法將宋桂芬抓捕,判兩年勞教。
二、2003年3月3日晚9時,金哲憲和另外兩名惡警對大法弟子李春山非法酷刑逼供,開始手銬、再塞磚頭兩個,推胳膊,惡警怕李疼的喊出聲來,就往嘴裏塞抹布。當時李春山痛苦地滿地打滾,惡警再往他頭上套塑料袋,一連套了三次,憋得眼球發脹,臉發青,直到把他折磨得滿身是汗,站立不住、要虛脫了才肯罷手(時間長達4小時)。惡警金哲憲邊動刑還高叫著“今天就整死你算自殺”,連喊三次。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30/712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