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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川市馬口派出所惡警幾年來對某學員的騷擾迫害
某學員是從1997年開始學習法輪大法的,自從修煉大法之後,原來病魔纏身的她變得身強體健,那些病都神奇地好了,從此以後,她更加堅信法輪大法。
自7.20後,漢川市馬口派出所幹警到她家去過多次騷擾,尤其是99年10月19日,馬口派出所廖建國到她家去東張西望,發現她在房裏,他認為她是在煉功,猛將房門推開,在她臥鋪上亂翻,發現一本《轉法輪》,怒氣兇狠地將她使勁一推,並把一本新的《轉法輪》甩在她胸部,口裏說:“你在找死!”等許多臟話。
99年11月29日,馬口派出所徐三華等人到她家,惡言惡語地威脅她,目的是想讓她害怕,知難而退,並撒謊說:“漢川煉法輪功的槍斃了幾個人,你們不準煉。”她善意地反駁了他們,他們於是便怒氣沖沖地把她送到馬口派出所見英實。他聲稱:“我是所長,我說了算。”他還變態地要求她罵師父,她未理他,他又不耐煩地說:你寫個保證決裂。她沒有寫,因未達到他的目的,當夜11點鐘,送她進漢川第一看守所,關押30天,並要她交1800元罰款。
2000年10月21日,她因發真相資料,被馬口派出所發現,當天馬口派出所來了幾個人,擅自闖進她家,未經任何法律手續,對她家進行抄家,任意毀壞物品翻箱倒櫃,在她家中肆意破壞,把她與幾個同修存放這裏的全部大法書籍、資料、影碟機,收錄機,坐墊等……全部強行拿走,當晚把她送往漢川一看,她家裏只有兩個十歲左右的孩子,沒人照看,據說兩個小孩痛哭不止(她女兒在東北打工,托她照看他們),漢川公安局罰她1500元款。試問她沒有犯罪為何要罰款?她只是堅持自己的信仰,做個真正的好人,這有什麼錯?直至2001年7月4號惡警才放她回家。
2001年7月19日,正值炎熱的夏天,她女兒托她照顧她的兩個小孩和另一個小孩(當時正是放暑假期間)。馬口派出所英實和幾個人,夜晚11點多鐘到她家來喊她開門,她知道他們來意是想把她抓走,英實說:“你不開門,我將門砸爛。”她老伴沒有開門,並大聲說:“我老伴坐牢八個半月,剛回家十幾天,你們又要抓他走。”英實說:“你不開門,我將門砸爛。”她老伴怕開門把她抓走了,在二樓準備往下跳,她迅速將老伴拉住,幸好周圍的鄰居聽見後都來觀看,並指責他們,他們才勉強溜走,才免去了這場可能發生的災難。
一天深夜約兩點多鐘,她和老伴叫一的士到兒子那裏去,隨身帶兩萬元錢幫助兒子維修房子,車行至馬口加油站,被惡警拉住後回派出所牢號過了一夜,她向他們解釋說:“我們是到兒子那裏去送錢幫他們維修房子的,你不信,兩萬元還在司機那兒放著呢?”(因我們在派出所關押司機已回家去了)他們知道後迅速將放在司機手裏的1.95萬元錢拿來扣押,次日天亮,將她們送往漢川二看。
據縣內部消息,7月20日是敏感日,全國性搜查法輪功修煉者,不準外出,怕上天安門,邪惡之首近似於瘋狂地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體現了他們的恐慌與懼怕,及自身是多麼的邪惡,為達到目的,不擇手段,當她老伴說:“家中還有三個小孩要我們照顧。”他們中有人說:“餓死他們。”可見,他們是多麼的惡毒,心中沒有半點善念,連老人、小孩子都不放過,她老伴被非法關押75天,她則被關押195天。
在被關押中,有一天晚上,她在床上打坐,被執班幹警馬大發看見,他勃然大怒,將獄中的那把鑰匙環猛擊她的臉和頭部十幾下,暴怒地聲稱:“打死你。”當時她的頭部已打得失去了知覺。
在被關押的日日夜夜裏,她整天聽到的都是那些警察的大聲吼叫。
2002年9月30日,她與一同修傳看修煉資料,不料被惡警廖建國看見,於是她倆被帶到馬口派出所關押,廖建國非常仇視她們,便使勁一反掌把她的腰部猛擊一下,她當時腰部劇烈疼痛,在監號地上躺了一個多小時,同時惡警徐三華將她的手表、眼鏡皮帶拿走,然後把她拽到警車上,送往漢川一看,關了9天牢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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