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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錦市羊圈子派出所惡警曹樹勝和李可軍的罪行


2000年所長曹樹勝、指導員李可軍開始接手迫害法輪功,有9名大法弟子去北京上訪,其中有六名被派出所綁架送往盤山縣拘留所關押,然後進行非法勞教。期間齊永志上訪被派出所罰款3000元,並強迫寫了保證。

2002年一月份,曹樹勝指使派出所幹警半夜闖入大法弟子張玉勇和老汪家,張玉勇被非法綁架並送盤錦市教養院非法勞教,老汪被非法拘留並罰款。

2002年10月份,大羊村村幹部張衡彬和派出所喬樹玉、趙榮國等四人到張玉權家,將張玉權非法綁架。此後,又第二次非法闖入張玉權家撬開門,搶走全部大法書籍和錄音機。當天把張玉權送教養院教養,在教養期沒滿的情況下又非法判刑8年。

2004年1月15日晚,由於不明真相的惡人在羊圈子葦場馬丈房張貼誹謗法輪功的圖片,大法弟子王建全、馬福月將其撕下。被惡人孫曉利、孫志強舉報,每人得獎金500元,然後,被羊圈子派出所所長曹樹勝、指導員李可軍和片警趙榮國非法綁架送往盤山縣看守所。

羊圈子派出所在村幹部帶領下,把正在院裏洗衣服的張玉權擡著象搶人一樣塞到車上拉走。當時並未抄家。人抓走後,又返回來在無人的情況下非法闖入張玉權家私自撬開房門,任意亂翻亂拿它們想要拿的東西,正當惡警要離開時,張玉權的母親來了說道:“家裏沒人,你們這是幹什麼?”惡警回答說:“家裏丟什麼東西,一切後果我們負法律責任。”結果把大法的書、錄音帶和錄音機全部抄走。請問這是什麼行為?不是偷是什麼?明目張膽的行竊,是一個人民警察的職權和行為嗎?張玉權在家被警察擡到車上,劫持綁架還何談人身安全?自由何在?同時在無人作證和沒人見到的情況下,派出所造謠揚言:在張玉權家搜出了三麻絲袋大法資料,用這莫須有的罪名,加害善良的張玉權,導致張玉權被判刑8年。在善良的大法弟子家裏胡作非為,是公安警察的形象嗎?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大法弟子王健全、馬福月用正義的行動撕下誹謗法輪功的邪惡宣傳圖片,被所長曹樹勝、指導員李可軍非法綁架送往盤山縣拘留所。他們說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九條第五項的法律。4天後,更換罪名,任意迫害,“又搬來勞動教養條例”罪名加大,由拘留所又綁架到盤錦市教養院。曹迫害大法弟子加重罪狀不遺余力。他們不計後果的惡行實乃有私利可圖。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9/686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