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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蘆島大法弟子裴中華被迫害的經歷
2000年6月20日我和同修們一起進京,同去的同修有的在車站被抓,我和同修孫士權躲過了一道道警察的關卡到了北京天安門廣場,這時一個大法弟子在英雄紀念碑前突然打開了一條“法輪大法好”的橫幅,警察上去就搶,我趕緊過去將橫幅奪了過來打出去。這時廣場上到處都是橫幅,耀眼奪目。我高喊著“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幾個警察搶走了橫幅並把我推上汽車,當汽車開出廣場時,我把窗戶打開,將橫幅打了出去,一直打到公安局,一個警察看到我的橫幅說:“這小子還打呢。”車一停那個警察就把我拽下車,搶去了我的橫幅,對我拳打腳踢,然後讓我站到一邊,樣子象是要單獨對付我,一會兒孫士權過來,把我叫到了同修中間,我們進屋後,那個警察找到我,又對我大打出手,同修們都喊“警察不許打人!”在同修們的譴責下,那個警察打了我旁邊一個同修幾下後就走了。我們都被關在地下室,只能人挨人地站著擠在一起,我們一起學經文、背《洪吟》,一會兒橫幅就掛滿了地下室。
當天晚上,我們被送到了北京懷柔看守所,被強行登記和搜身。我沒有報姓名地址。警察把我帶到了監號裏、對一個犯人囑咐了幾句就走了,然後那些犯人就按著我讓我蹲在便池上,強迫我臉向上仰,從頭頂往我身上澆水,我被嗆得喘不過氣來,他們又用保溫桶的熱水澆我,就這樣幾桶涼水、一桶熱水交替進行,還用多種手段體罰我。我連夜被提審,警察沒有達到目的,就把我全身澆上水,澆得衣服全濕透了,然後強迫我坐在水泥地上,過一會幹了再澆,只要我一閉眼就打我,讓人看著我背監規,兩人一班、每班兩小時。我說:“我沒犯法、背什麼監規?”他們就對我連踢帶打,這樣幾次之後,他們不讓我背了。
我被好幾個提審室非法提審。第一提審室問我:“國家不讓煉法輪功、定為××了,你知道嗎?”我說:“定錯了,我是來上訪的。”我就把我煉功受益的情況講給他聽了。我說:“大法是修煉,是教人做好人的,能使人心向善、社會道德回升,法輪功是正法。”警察說:那是人大會議定的。(其實人大的所謂立法也並未提及法輪功,對法輪功的定性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我說:“這是偏聽造成的,可以派人去調查,就會有一個公正的說法。”警察說:那是不可能的,定了就得執行。接著是第二提審室、第三提審室,我始終堅持我的觀點和看法、跟他們洪法。
幾天裏我沒吃沒喝,也沒合上眼睛睡覺,不知挨了多少次打,傷痕累累,站著都要摔倒,一天下午警察把我叫出去,說:把你放回去,以後別再來了。門崗說沒有放票不能放,這時過來一個人說:不放出了生命危險你負責嗎?這樣我被放了。
2001年,我和妻子李玉傑為證實大法掛橫幅被非法勞教兩年,我被送到葫蘆島教養院,妻子被送到馬三家教養院,家中只剩兒子一人。全家支離破碎,親朋好友都受到了很大打擊。兒子心靈上受到的創傷更大。我和妻子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也不知道為什麼就要受到這樣的迫害。
2003年1月6、7、8日,葫蘆島教養院對堅定大法弟子進行了一次血腥暴力的強制轉化,動用了教養院所有的警力、刑具和幫兇勞教犯,整整進行了3天。
那次以院長姚闖為首,大隊長劉國華等坐鎮指揮,二樓東側三個教室變成了三個行刑室,對三個班的堅修大法弟子同時進行了毒打、吊銬、電擊。刑具多種多樣:除了警棍之外,還有鋼筋纏塑料、折幾個來回的電話線、塑料管、狼牙棒、老虎凳……
1月7日下午,大隊長丁文學、範永傑把我叫出去,以檢查身體為名找獄醫高××拿了幾片藥,然後將我兩手緊緊銬上,讓兩名幫兇勞教犯架住我的雙臂,惡警張福勝一手捏住我的兩腮、一手用鞋刷撬開我的嘴、把藥灌進去。張福勝、王維珍、宋忠天、吳揚等惡警手執電棒放進我的襠部、小腹、脖子、頭頂等處,幾根電棍同時點擊,同時毒打,6個小時之後又強行給我灌下了那種不知名的藥,張福勝說:非把你打迷糊不可。丁文學也多次揚言:“裴中華你不轉化後果自負,這裏是專政機關,沒人管的。”最後他們扒去我的衣服給我全身潑上水再用電棍電,我當時正念很強,電棍反電,惡警們面面相視說:這小子有功吧?張福勝挨了電氣急敗壞,顛倒黑白地反罵我:不打你我能挨電棍打嗎?之後,他們有所收斂,不用電棍了,而是用打耳光、坐凳、墊板等體罰方式繼續折磨了我10個小時左右。這次迫害之後,我小便處紅腫、襠部、腹部、脖子等處都是血泡、傷痕,牙床紅腫不能嚼東西,這種情況下惡警還要我們下樓走步、跑步,我們身上的血泡都磨破了。
2003年夏我兩年勞教期滿,才離開了葫蘆島教養院那個人間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