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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610首惡楊振斌犯罪事實


職務: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610辦組長
住址:烏魯木齊市光華路14號2單元102號
郵編:830002
電話:0991 2392410宅 2391701辦 (2396114自治區黨委查號臺)

楊振斌原在自治區黨委信訪處工作,自1999年6月調610辦,至今四年來,楊振斌為迫害法輪功,不僅坐鎮指揮,還經常到北疆各地勞教所視察。這兩年又在烏魯木齊南山主持洗腦班,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性洗腦,對法輪功學員精神上進行殘酷的折磨。在洗腦班期間,楊振斌為此吃住在南山,一周回家一次,後來半個月回家一次,不遺余力地奔走在南山與北疆各地之間進行犯罪活動。這個洗腦班強制每個參加者自己出3000元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