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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市大法弟子因依法上訪遭非法關押、罰款、勞教
劉丹,家住嶽陽市洛王園藝場。於1999年修煉法輪大法,修煉至今,由於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因此劉丹三次進京上訪,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結果被非法關押、罰款、勞教。
師父一再要求大法弟子必須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修成一個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正因師父講的是佛法,才使法輪功在短短的幾年間以人傳人、心傳心的方式傳遍了中國的大街小巷,傳遍了世界各地,使上億人走上了修煉之路,就在此時,邪惡的江氏集團利用宣傳工具造假、誹謗、汙蔑大法與師父,利用了整個國家的一套邪惡工具(軍、警、特)對大法弟子進行了全面的鎮壓(抓、打、勞教、判……)。作為一名大法弟子,為了維護大法,為了證實大法,為了制止這場毫無人性的迫害,為了讓天下所有的人了解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千千萬萬的大法弟子走上了信訪辦,走上了天安門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卻遭到了江氏集團與追隨江氏集團的邪惡之徒的瘋狂迫害,使一些大法弟子因此而失去生命。
劉丹於1999年12月中旬出於對政府的信任,進京上訪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和大法弟子的心聲,結果被非法關押於嶽陽市湖濱收容所1個月,強迫交納600元的生活費。
於2000年正月初八再次進京上訪,又遭到了他們的非法迫害,被送往嶽陽市看守所關押1個多月後轉至收容所又關押二三十天。後因絕食絕水才得以釋放回家,並被強迫交納生活費幾百元。在關押期間洛王知青場、派出所、工區的部分人員:宋新階、楊建初、婦女主任小範、鄧隊長等,大概十來多位不法人員來到劉丹家,當時劉丹媽媽和外婆在家,他們要求劉丹媽媽交錢給他們,原因是劉丹進京上訪,因此而要罰,又因劉丹爸爸曾經在他們的壓力下寫下了什麼所謂的保證劉丹不上京的保證書。他們便以這無理的理由威脅劉丹母親,要劉丹母親給他們六千元錢。劉丹母親向他們作了一些解釋說:“法輪大法是正法,我們沒有做錯什麼,你們不應該罰款。”由於他們沒拿得到錢,他們就采取了強盜的手段,將劉丹嫂嫂的嫁妝(電視機、音響、工放、冰箱、DVD)等電器從三樓搬至一樓,當時劉丹媽媽囑咐他們別弄壞了這些電器,其中一個人回答說:“弄壞了就弄壞了。”正在這時,一位好心的阿姨看到了,問明此因。她出於為了保留劉丹嫂嫂的嫁妝與對劉丹家所遭受非法迫害的同情,借了三千元錢給劉丹母親,就這樣劉丹母親把三千元錢給了楊建初,楊建初寫了一張所謂的收條,是什麼追逃費罰款三千元。憲法規定每個公民都有上訪的權利,那為什麼不可以上訪?究竟是上訪違法嗎?還是你們這些罰款的人違法?問問自己的良心,你們應該明白。
得到這三千元錢後,他們並不知足,最後又要劉丹母親寫下了三千元的欠條,他們才算是“滿載而歸”。沒過幾天,他們又來到劉丹家,要求劉丹母親拿出三千元錢。2000年12月27日劉丹再次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於北京嶽陽賓館,在那裏有兩名惡警他們用皮鞋踩劉丹的臉、拳腳一頓亂打,其中洛王的一名惡警說:“看你是個孩子,要不然打得你開花。”
關押幾天後劉丹被送往臨湘縣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於2002年10月中旬被釋放。2003年某月劉丹找到洛王工區的楊建初,然後又多次找到宋新階要求他們退還罰款,結果被無理拒絕,宋新階很說罰款不止你一人,有的人的罰款數目比你的還多,又說要劉丹找知青場,等等一些毫無理由的話,拒絕退還劉丹三千元錢。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9/688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