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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多來曹玉強和家人遭受的迫害


99年7.20那天晚上,曹玉強他們正在家煉功,村治保主任尹德敏帶領幾個村幹部到曹家,揚言以後不許煉功,再煉就抓,沒說出什麼理由,看沒人理會,大家還在繼續煉功,便自行離開,他剛走不久,保安徐功文騎摩托車來到曹家,說所長叫曹去一趟,曹說現在天黑了,明天再說吧!他沒走多遠,派出所惡警安波、周井群又來到我家,拿出紙和筆叫我簽不煉功、不上訪的保證書,曹說你們什麼理由也沒有,給你簽什麼保證?我家不是辦公室,僵持到10點多鐘他倆才不得不離開,離開後曹和家人商定要到大連上訪。
7.22日晚,原徐大屯鎮派出所指導員張傑帶惡警安波、周井群、村書記孫長全、治保主任尹德敏、保安徐功文、李廣有等人深夜潛入曹家,無任何保證開始非法抄家,當時曹家無人,曹到大連上訪未回,妻被關在派出所。他們拿揪啟窗,拿鎬頭砸鎖頭,目無法紀,執法犯法。

7.23日下午,曹從大連回來,看到家中已是一片淒涼,孩子生病正在治療,地上是一片腳印和泥土,房子空蕩蕩的,曹坐在沙發上感覺有一種說不出的滋味。一會兒,派出所派人把曹綁架走,惡警安波搖頭晃腦地對曹進行審問,並攻擊大法,看曹無反應,就離開了。一會兒,治保尹德敏手拿皮棒進來,想對曹采取暴力手段,曹問他為什麼要這樣做。他說他就是一條狗,人家叫他怎麼做,他就怎麼做。正在這時天陰沈下來,並突然下起了暴雨,把派出所的燈打滅了,窗玻璃震碎了。在這時,曹家人到派出所找曹,免去了這一場暴力,他們便利用親朋好友對曹勸說和一些鎮領導的幫教想使曹放棄修煉,曹沒有動搖並向他們講真相,於27日下午便被釋放(關押4天)。

9月份,曹因進京被普市公安局政保科長馮海昌5等人領回,被送進看守所,在回來途中馮海昌極其邪惡汙蔑大法及大法弟子,並說這回叫你們在看守所裏呆著,什麼時候不煉了再說。在看守所裏他們采用強制勞動手段對大法弟子進行精神和肉體折磨,利用長期關押、到期不放、高罰款等對大法弟子進行迫害。曹因當時正念不足寫了一份保證書,在99年12月15日釋放回來後才知被罰款3000元,在看守所呆一天10元。

2000年春,曹在本地辣廠上班,派出所指導員張潔帶惡警宋立軍到廠來恐嚇曹說,如今年到外地打工要向派出所交5000元押金,否則不準外出打工,並叫曹到派出所去一趟,曹沒聽便上班去了。五月份朋友找曹到外地打工,曹便離開家,星臺鎮政法書記藤某某協同村治保主任尹德敏到曹家威脅曹家人,如不找回便下通緝令,曹妻子很害怕,通過多方面打聽,找到了曹,曹把實事真象說明後,便回家了。

在這過程中,99年末原徐大屯鎮派出所所長劉長安出車禍遭報。2000年示星臺和徐大屯鎮合並,滕某某被免職回家,這也是對大法及大法弟子的迫害所遭到的報應,和對其他助紂為虐的惡人的警示。

2001年星臺派出所懷疑曹在周邊地區發真象材料和懸掛條幅,於4月29日晚,警察多不洋、保安徐功文、李文文、治保主任尹德敏等十多人又一次深夜潛入曹家,當時天正下著小雨,曹於4月29日早外出打工不在家,他們到曹家便開始砸門,曹妻推開窗問他們幹什麼,他們便把曹妻從窗口揪著頭發光著腳,穿著襯衣、襯褲拖入警車,7歲的兒子嚇得大哭,當曹母親責問他們時,便把曹母親打倒在地躺在水中,他們又一次觸犯國家法律,執法犯法,肆意妄為,以強盜的方式侵入民宅,侵犯了百姓的人身自由、生命、財產等安全。

2003年1月26日下午3點左右,曹被鐵路派出所綁架,在車站大廳,曹高喊法輪大法好,他們就捂曹的嘴,用公文包猛擊曹的頭部,最後被他們拖入警車,送入豐榮派出所,在那裏惡人一會兒都到齊了,公安局專管局長張福久、政保科長馮海昌、綜合治理辦公室局長王有財等。晚9點左右,他們找來兩個打手,把曹押入審訊室,打倒在地,並把曹的褲腿摟起,局長張福久拿著根四分粗的鐵管子在曹的小腿上由上而下使勁地敲擊著。看曹不哼聲,就用穿著皮鞋的腳在敲擊過的地方用力搓著,一會發現自己拿鐵管的手在往外流血就進入洗手間,王有財厚著臉皮說,要叫曹嘗一嘗他的分筋錯骨法,他就在曹身上亂扭一氣,累得氣喘籲籲地說:我說得對不對?,曹說:不對。他便很沮喪地離開了,後他們商定把曹立即送往看守所,在四號監室,由於曹抵制他們,管教肆意讓犯人整曹,不許曹睡覺,讓站到廁所裏面臉靠墻,曹不聽,犯人頭兒想對曹動手,曹說現在是休息時間,你不怕影響別人睡覺嗎?,他聽後便去睡覺了。天亮了,四號管教曲乃憲叫曹穿號服曹不穿,他就命令犯人把曹背銬在墻上,並戴上腳鐐。

從此,曹就開始絕食抗議並不配合他們的所有安排。3天後他們給曹灌食。正月初二,不知是哪位管教和所長值班,他們叫犯人送來食鹽和開水叫犯人給曹灌下,灌下後曹便覺得天旋地轉,但意識還算清醒,在師父的加持下,全部嘔出便暈倒,他們便把曹從墻上放下,開始給曹打點滴,因為困,曹睡著了(他們已有7天多時間沒讓睡覺了),曹醒後點滴已快打完了,完後,又把曹銬在墻上,這次曹便順墻躺下,雖然手銬勒著手腕,但多少能睡點覺。管教曲乃憲告訴犯人不許給曹蓋被,但有一個好心的犯人拿著一個棉襖給曹蓋在身上,他們4~5天把下的胃管拔出。3~4天再插入,一天只灌兩次,一次只有一小碗,管教曲乃憲在曹絕食期間還邪惡的威脅說,五號監室大法弟子絕食,犯人頭給他灌尿,往嘴拉大便等,最後進食。

80多天左右他們才把曹手銬打開,並送進醫院檢查,回來後管教曲乃憲又開始邪惡地說,你從大連到關山子勞動教養院後到葫蘆島市教養院都是用這種絕食的方式出來,這一次你別想了,那是不可能的,你進食吧,看我沒有理他,便離開了。就這樣在師父的加持下,堅持了95天,被無條件釋放。當時體重只有40多公斤,不能走動,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經醫院檢查為肺結核,現在已半年多喪失勞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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