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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漢川老年大法弟子遭受的迫害


文/漢川老年大法弟子遭受迫害自述

【明慧網2004年2月10日】我是湖北漢川大法弟子,68歲。1996年11月30日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得法前我不能和人共坐一條長凳,別人腿一閃,我人就暈。煉功三個月後,感覺身體年輕了十多歲,我於是把全套大法書和資料全部請回家,並開始參加集體學法煉功。
99年4.25後,惡徒開始迫害大法,我於99年6月去南昌上訪,維護大法。

7.20以後,村裏利用廣播迫害大法,派出所開會,把煉功人找去要求交書,有不服從的,惡警就發狠。我自己由於學法不深,有些事配合了邪惡的要求,但還在家煉功。

2000年4月,我們鎮有5名大法弟子去北京,我獨自一人啟程去北京時他們已經回來了。11日我到北京,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找同修商量怎麼辦,2天下來一個也沒碰到,就稀裏糊塗地坐車回來了。回家後聽說去北京的5名學員被派出所接回,發現我不在家,警車嘶叫著進村,嚷著要把我交出來,交不出來燒房子,一下子,天都要塌了一樣,人心惶惶。派出所還把我的兒子(在鎮教育組工作的常人)一家都攪暈了。

漢川楊林溝鎮鎮政法委書記王某撕了我身上帶的《轉法輪》,鎮長李正勇把我送到漢川第看守所,15天後超期不放。1個月後我開始絕食抗議無理關押,絕食5天後,他們來做轉化工作,由於學法不深,我妥協了,寫了修煉人絕對不應該寫的“保證書”[註];兒子接我時還被惡人敲詐1000元錢。

出來後,在家學法煉功,知道自己沒做好,和同修商量再去北京證實法。2000年12月10日到北京,我們做了四個“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在天安門廣場升國旗的地方,我們打開橫幅。馬上就來了很多警察,我被撞倒,撞昏迷,後來被關到一個鐵籠子裏。籠子裏已經關了十幾位同修,當晚,又拉到北京東城看守所,2天後的夜晚12點轉到臨時屋關到天亮,天亮後又拉到朝陽門看守所,期間4天沒吃沒喝。2天後,又被送回東城看守所,前後非法關押11天。期間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絕食的第五天和第八天被惡警用皮管從鼻管插到胃裏灌食兩次。

這還沒完,警車又把我們12人拉到石家莊的海泉,把其中的4名男同修拖到鹿泉市看守所,在那裏看守所雇傭當地不了解法輪功真象的農民一天30元當打人兇手,把一個20多歲的男同修抓起來再摔到地上,爬起來又抓起摔到地上,非常兇殘。

接著我們一人關一屋開始審問。一個30歲左右的惡警審問我,我什麼也不說,他就拿瓦條打我的腿,不疼,只是麻;他氣得要死,打我耳光,也不疼,象煙花炸在天上。惡警又拿帶有半寸長的釘子的東西打我的手,也不疼,但手出了血。惡人看暴力沒達到目的,就欺騙我,說別人都說了,我迷惑了,就說了是湖北漢川的。結果漢川警車把我拉回來,非法關押到漢川第一看守所,未經任何法律程序判我一年勞教。2001年2月12日送往沙洋七裏廟勞教所,醫院體檢出來我有心臟病,渾身發抖,檢查的5個項目都不合格。結果沙洋勞教所拒收。

惡警並沒有放過我,2001年2月13日準備把我送到武昌獅子山戒毒所,沒能得逞;20日送回漢川第看守所繼續迫害。

2001年3月份漢川第看守所辦“轉化班”。惡警把6寸見方的金絲絨墊子套在小凳上,裏邊墊上海綿,偽善地說怕我們得關節炎,一個細心的學員李臘娃發現墊子下有師父的像,學員肖志凱對惡警說:“你們做的事真是卑鄙!”肖志凱又扯掉誹謗大法的標語,這樣惡警把肖志凱拉到辦公室裏打,連夜把肖和另一位大法弟子送往漢川第一看守所加重迫害。

3月6日,所長余波又通過私人關系把我和另外一名同修送到孝感勞教所迫害。他們燒蠟往大法弟子腳上滴,然後送廁所澆冷水,送號子打耳光。

2001年12月29日到期,所長余波提前10天做工作,說元旦放假,讓我等幾天,轉為監視居住。到2002年元月4日,我開始絕食抗議無理超期關押。絕食的第三天,看守所的其他同修集體絕食。絕食的第6天,余波拉我到操場“談心”,達不到目的就把“610”的人找來,叫我配合他們打針,我不配合,我說我不吃看守所的飯,我要回家吃飯!他們還是找來8個刑事犯把我按在椅子上打針。

到元月11號,他們又說:“今天吃飯,三天後放人。”我說:你們的話我再也不信了,除非你們寫一個條子蓋上公章,我就吃。他們就真的寫了個條子,“×××如果今天吃飯,14號放人。”(有條子為證據)

到14號,我要走,余波說要請示“610”,“610”要研究,余波說:“絕食8天,已暈倒3次,出問題誰負責?我要放人了。”余波跟我兒子聯系,兒子在電話裏征求我的意見到底來不來接,因為惡人欺騙我和兒子次數太多,最後我倆決定兒子不來接。余波只好用看守所的警車把我送到我兒子那裏。回家後,我一直做著大法弟子應該做的。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0/670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