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我們
湖南省津市李家鋪鄉惡徒迫害大法弟子
我今年51歲,家在湖南省津市李家鋪鄉。1998年2月我得到了一生中尋找的正法――法輪大法。得法前,我是一個一字不識的文盲。學法時,同修們教我背《輪法輪》裏的“論語”。後來照著師父的講法錄音、講法錄像和大法書《轉法輪》一個字一個字學著念,是師父給我開啟了智慧,由不認字到學會讀《轉法輪》。同時師父把我的身體也給凈化了,讓我擺脫了病痛的苦難,我心裏無比激動,我按照師父教我的 “真、善、忍”去修去做,處處與人為善,做一個比好人還要好的人。
可是99年7月20日,江澤民不顧億萬人身心受益的事實,在妒嫉心的驅使下,發動了一場歷史上最可恥的對信仰“真、善、忍”善良人們的迫害。在我的家鄉,派出所惡徒:周海林、張建軍、唐光雲、鄉政法委書記、蔔中華一夥5人晚上8點闖入我家強行抄家,把我的大法書籍、磁帶和煉功服全部收走。
99 年11月26日,我和兩位從未出過家門一字不識的同修去北京上訪。我們用一顆純潔而堅定的心來到天安門廣場證實大法,正準備和平打坐時,過來幾個警察問我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說是的。他們說:“法輪功被打成××,你們知不知道?”我們說知道。我們今天到北京來就是向國家領導人討個公道,證實法輪大法是正法修煉,我們的師父就是叫我們做一個真正的好人,沒有叫我們做壞事,沒煉功前我身體得了多種疾病,吃藥打針都沒用,又不知道做人的道理,經常跟人爭鬥,弄的一團糟,通過修煉法輪大法我一身輕,人也成為好人中的好人。於是警察把我們抓上了警車帶到了前門派出所,問我們是哪裏來的,我就說實話。後來,他們通知當地駐京辦的人,把我們押回了市拘留所,被關了15天、罰款1000才放回家。
2000年2月下午,鄉派出所及鄉政法委書記蔔中華等一夥6 人又一次闖入我家,把書抄了後,又把我強行帶到派出所,說:“你還煉不煉?”我說:“師父慈悲地把我從苦海裏救了出來,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怎能不煉?” 他們就關了我一夜,我就給他們講了一晚上真象。後來他們想用翻到的我兒子買化肥的錢做保證金,並威脅我說:“交200元錢才能回家。”
2000 年5月13日師父生日那天,我和同修王春秀準備到津市煉功點煉功,鄉派出所一夥10人到處找我們。中午他們把我倆從路上劫持,並光天化日之下當眾罰跪、拳打腳踢的叫罵汙辱人格,下午又把我們抓到拘留所準備關15天,為了抗議非法關押,我絕食7天後,惡徒才把我們放回。
2000年6月30日,正是農忙時節,我在地裏幹活,他們又以開會為由把我騙到市勞動農場洗腦班關了一個月。7月31日又帶到公安局,讓交300元生活費,我們說,沒錢交。後來絕食4天,強迫我們到太陽底下扯草,還邪惡地說要整死我們。我們說,我們沒有錢,他們沒有辦法,才把我們放回家。
2000年12月14日,為了維護大法,我們四個大法弟子去了北京。16日晚到時,沒有歇腳的地方,後來在師父的慈悲看護下,我們找了一個破舊的房子,四個抱成一團度過了一夜。第二天17日,我們來到天安門前,幾個穿便衣的警察問我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們說:“是。”他們卑鄙的說他們也是,讓我們跟他們走。我明白這是騙局,我們就高喊著:“法輪大法好”。惡人們慌忙把我們抓到前門派出所,後我們又被送到河北某個派出所關了一夜,後來讓講出地址,把我們押到駐京辦,19日關在拘留所。市公安局周海林對我拳打腳踢,把我關了15天後又轉到看守所繼續提審,他們用兩根繩子把我兩臂反綁著打了幾個小時,要我交待經過,還說我說不煉了,馬上放我出去。我說,只要我還有一口氣在,我就是要煉的。他們非法把我判了三年勞教。2001年3月2日在株洲白馬壟勞教所關押1年多才放回。
2003年11月24日,為了讓人們了解真象,我跟新州鎮買農藥的老板講真象,老板不接受,結果被跟蹤的便衣發現,騙我說到鎮派出所說幾句就放人,可是他們卻用手銬反銬著我將我送到市拘留所非法關押了21天,勒索了我550元才放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