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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城市韓甸鎮新城村大法弟子於俊傑被迫害的遭遇
1、依法到省城上訪失去自由
1996年初,雙城市韓甸鎮新城村大法弟子於俊傑喜得法輪大法,經過幾年的學法修煉,使他身心獲益,明白了人活著的意義和做好人的道理。
1999年7.20江澤民開始迫害人類賴以生存的道德基石“真善忍”。為了告訴人們事實真象,他去省政府依法上訪。但省政府早已布置了大批武警部隊,如臨大敵,他被非法劫持回來。從此他失去了基本的做人的自由和權利,一切行蹤都被村上監視著,鎮領導王作德、村幹部羅繼臣、喬治學多次到他家搜書,還逼他簽字。
2、依法進京上訪遭非法拘留
1999年9月8日他進京依法上訪,被綁架到大慶駐京辦事處。雙城市韓甸鎮派出所於占軍、隋廣成去北京接他,把他叫到廁所裏強行搜身,他身上僅有的182元錢被掠走,身份證也被非法沒收。1999年9月12日他被押回雙城看守所。每天只給他兩個拳頭大的小窩頭(玉米面幹糧),幹糧裏面還能吃出蒼蠅,兩人一碗菜湯幾乎看不見菜葉,上邊還飄著小蟲,湯底是泥,根本吃不飽。晚上睡覺擠得上不來氣,白天還經常挨犯人的打罵。由於人多,室內潮濕,衛生也不好,他身上長滿了疥瘡,一年後才好。610負責人張士耀、劉春陽提審他時,把他按跪在地上,強迫他簽字,他弟弟借8500元錢把他贖了回來。
3、僅因說句實話又遭非法拘留
2001年1月8日下午,他正在家吃飯,村幹部喬治學、於占江到他家,說鎮領導找他談話,他們把他騙到派出所問他還煉不煉,於俊傑實話實說:“煉。”他們不由分說就把他關到雙城看守所非法拘留。過後才知道,是村長羅繼臣把他報上去的,那時他們村有很多大法弟子進京依法上訪,村長懷疑與他有關。
在看守所裏一連40多天他沒有被褥蓋,家人多次看望,但不讓見,東西也不讓送。那年冬天非常冷,晚上零下30多度,床上頭是冰,墻上是霜,把他凍得睡不著覺,發燒、咳嗽40多天,呼吸都困難,吃不下飯。後來家人費了很多周折才把被子送進去。他被非法關押二個月後才放回。
4、被強行灌烈酒,生命垂危
2001年5月6日,他和法輪功學員在一起交流體會,被鎮幹部王作德發現舉報,鎮黨委書記帶領50多人,氣勢洶洶地把他們團團圍住,並用木棒等對“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大法弟子大打出手。他被孫繼華和另一個人用拳和木棒打倒在地,被打到頭部,昏迷了很多天。在雙城,他又遭惡人李克吉毒打。
雙城警察提審他時說:你們這麼多人到一起是非法集會。他說:我們是交流修煉體會,這怎麼是非法呢?請你不要用這幾個字誣陷我們。
惡警兇狠地說:你們那麼多人去省政府去北京這不違法嗎?於俊傑說:我們煉功做好人,反遭迫害,我們找政府評理,這是和平上訪,也是履行國家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
惡警說:不管怎麼說,你們煉功,××黨不允許,你們要煉就是對抗××黨。於俊傑說:我國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真善忍”是信仰,××黨人不也講信仰嗎?我不知道違背黨的哪條章程了。
惡警說:江澤民不讓煉法輪功,它是總書記,它不代表××黨嗎?於俊傑說:江澤民是多數黨員中的一員,它說的話也不一定對,它本人的決定更不能代表××黨,再說××黨就不違法了嗎?
這名警察態度有所好轉地說:其實我也知道你們都是好人,可是江澤民嘴大,我們不敢不聽,為了那點工資沒有辦法。
第二次提審他的人,聽說是一名迫害大法弟子的惡警。因於俊傑抵制無理要求,被惡警強行灌了很多烈酒。這樣於俊傑被迫害得快不行了,惡警們怕擔責任,2001年7月15日把他放回。
自從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以來,新城村村長羅繼臣利用金錢做誘餌,雇用一些人監視大法弟子的一舉一動,大法弟子的基本自由和權利都受到限制。這些被蒙蔽的人為了一點蠅頭小利,撕毀大法真相傳單、條幅、塗抹大法真相,有的還毆打大法弟子,這些人有:喬治國、羅繼軍、羅繼果、羅大成、李大波、孫成錄、孫成志、王振才、劉絕平、王振芝、張秀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