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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張士洗腦班強制洗腦內幕
沈陽張士洗腦班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集中營,又稱張士轉化班、張士幫教團、沈陽市法制教育學校,由沈陽市610辦公室、沈陽市司法局、沈陽張士勞動勞教院、沈陽龍山勞動教養院等幾家單位合辦,成立於2001年初,位於張士勞教院招待所三樓(即臭名昭著的“張士小樓”)。 2002年10月末又耗資180萬,對原普教六大隊的監舍進行改建裝修,安裝了帶錄像功能的監控設備,配備加強了警力,對外稱“沈陽市法制教育學校”。
一、張士洗腦班簡介
1.人員組成
張士洗腦班由警察和“幫教團”組成,由張士勞教院政委程殿坤全面負責,此人在幕後策劃、操控、部署下達迫害指令;管理科副科長史鳳友為主要負責人;“幫教團”由來自沈陽張士勞教院的男“猶大”和沈陽龍山勞教院的女“猶大”組成,一般40人左右,人員不固定,可隨時替換調整,“幫教團”實際上是背叛了自己信仰還逼迫他人背叛的“幫兇團”。“幫教人員”分成幾個“幫兇小組”,內設“幫兇團團長”和“幫兇小組組長”等職,由表現積極的“猶大”擔任,這些人組成所謂的“核心小組”,每天向史鳳友匯報情況,接受迫害指令。再根據每個法輪功學員的具體情況,研究制定具體迫害方式和手段,下達給各“幫兇小組”成員執行。史鳳友等惡警也經常直接參與迫害,軟硬兼施,有時用遊說等手段欺騙學員,有時露出其邪惡本質,對學員大打出手。
2.迫害對象
(1)主要是沈陽地區法輪功學員(未被判刑、教養,但不放棄信仰的自由公民)。張士洗腦班與當地610、派出所、街道或單位密謀,采用欺騙、暴力等手段把法輪功學員非法綁架到張士洗腦班進行強制洗腦。
(2)被非法關押在沈陽張士勞教院和沈陽龍山勞教院的許多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也經常被送到洗腦班進行迫害。
(3)在非法勞教期滿後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教養期滿後不讓回家,直接劫持到這裏繼續迫害。具體人員有:張國義、玉將星、鄭守君、王進民、夏文等。
(4)張士洗腦班還組織“幫兇團”赴外地“幫兇”。2001年4月~9月,租用了沈陽鐵西精神病院的一層樓(原關著精神病人,衛生條件極差,床褥骯臟不堪),在那裏辦洗腦班,迫害了大批學員;又先後赴沈陽於洪收遣所、遼寧省法庫縣、沈陽安康醫院(沈陽戒毒所)、遼寧省阜新勞教院、遼寧省馬三家勞教院等地對被非法關押在那裏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洗腦。2003年12月5日~12月 25日,史鳳友夥同關楓等兩名張士勞教院警察和十二名“幫兇”人員去馬三家勞教院開展摧殘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攻堅戰”,對馬三家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密集、高強度的折磨。
3.洗腦過程:偽善、欺騙、酷刑
每個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張士洗腦班後,由一個或幾個“幫兇小組”負責轉化,張士洗腦班的“猶大”們為轉化別人,形成了一整套“理論”。頭幾天,一般不使用酷刑和邪惡手段,采用“偽善”和欺騙的手段,先了解學員的個人和家庭情況,從生活上“關心”學員,有時還幫學員洗衣服,然後以交流和“悟法”等形式給學員洗腦,灌輸他們的那套“理論”。幾天後如果學員還不接受他們的理論,拒絕轉化,在繼續強行洗腦的同時,開始使用各種酷刑及邪惡手段,從精神和肉體上對學員進行雙重的折磨和摧殘,達到轉化的目的。幾乎每一個堅定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都受到了各種方式的殘酷折磨,少則幾十天,多則幾個月。
二、剝奪人的最基本權利
人的許多最基本權利在張士洗腦班被殘忍的剝奪了。
1.限制人身自由。 對學員24小時“包夾”,“包夾人員”由“幫兇人員”擔任,寸步不離。學員任何行動必須得到“包夾人員”允許。上廁所旁邊都站著“包夾人員”,睡覺時也有人值班。
2.限制上廁所。規定每天上廁所的時間、次數。有時學員著急上廁所時也不允許,故意刁難、折磨學員。
3.剝奪“說話權”。不許學員之間接觸、說話。
4. 剝奪“休息權”。采用疲勞戰術,除睡覺和吃飯時間外,“幫兇人員”(一般為4~8人)整天圍著學員,灌輸他們的那套“轉化理論”。“幫兇人員”分成幾班,到時間休息,法輪功學員卻不能休息,必須與“幫兇人員”進行“交流”,接受“幫兇”。一般每天都在16小時以上,有時時間更長。
5、剝奪 “睡眠權”。減少和剝奪睡眠是惡警經常采用的迫害手段。每天讓睡2、3個小時。有時甚至采取“24小時連續轉化”的殘忍手段,整天整夜不讓睡覺、閉眼休息一會也不行,躺著休息更不行。法輪功學員幾天幾夜不讓睡覺是常有的事。有的學員曾7天7夜沒睡一點覺,也沒躺著休息一分鐘。在這期間,學員還必須與“幫兇人員”進行“交流”,接受“幫兇”,往往還伴有毒打、體罰等其它邪惡手段的迫害。
6、剝奪“保持沈默權”。法輪功學員必須與“幫兇人員”進行“交流”,回答他們提出的問題,而且要按照他們的意思來回答,有時象審訊犯人一樣。對不說話或不按他們的意思來回答問題的學員,采用酷刑折磨,強迫說話並接受他們的“轉化理論”,最終達到轉化的目的。
三、種種酷刑及邪惡手段
為強迫法輪功學員洗腦,張士洗腦班采用了種種酷刑及邪惡手段。許多堅定信仰的學員長時間受到多種酷刑折磨,身體和精神受到嚴重摧殘。
1、暴力毆打摧殘。2003年2月,惡警劉洪濤派兩個普犯把沈陽法輪功學員杜江拖到辦公室進行瘋狂迫害,頭頂被打出3寸長大口子,血流滿身,人事不醒。惡警劉洪濤怕擔責任,把杜江送到沈陽八院進行搶救。2001年8月,惡警史鳳友用四張疊在一起的床板猛擊沈陽法輪功學員胡林,床板被打折。叛徒“猶大”們也經常對學員大打出手。有一次,為強迫一位學員蹲著,幾名“猶大”把該學員的大腿踢成紫黑色,行走困難。張士洗腦班連殘疾學員也不放過,盲人教師郭晶,被惡警打得頭昏麻木,說話困難,胳膊擡不起來。
2、電棍電。毫無人性的惡警經常用高壓電棍長時間電擊學員。 2002年10月前後,惡警史鳳友夥同另一名惡警,將劉憲勇(男,法庫學員)和胡林用繩子綁上,按在地上,用幾根高壓電棍長時間電擊。2002年末,史鳳友再次電擊劉憲勇。李愛蓮(女,30多歲,法庫學員)也多次被打,電棍電,被吊起數小時。
3、野蠻灌食。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迫害,張士洗腦班對學員野蠻灌食,加重迫害。吳艷萍(女,40左右歲,沈陽大東學員)絕食近2個月抗議惡警們的暴行,史鳳友夥同大隊長夏誠指使人對她野蠻灌食,每天2 次。錦州工商銀行的孫素芹絕食抗議一個多月,一次被灌濃鹽水後險些昏死。 溫英新(女,沈陽學員,被非法勞教二年)絕食抗議,被多次灌食,史鳳友告訴“猶大”們灌食時多加鹽,導致溫英新兩腿沒知覺多天。
4.各種站刑。強迫學員以各種姿勢站很長時間。下面介紹的的幾種酷刑有幾個共同特點:(1)讓身體以最痛苦的姿勢長時間固定在一個姿勢,有的姿勢在正常情況下根本無法作出,惡人們就用暴力強行按住或用繩子捆綁成那種姿勢。少則幾小時,多則十幾小時,甚至更長。隨時間的增加而愈發痛苦。(2)在酷刑折磨的同時,法輪功學員還必須與“幫兇人員”進行“交流”,回答他們提出的問題,接受“幫兇”。從精神和肉體上對學員進行雙重折磨和摧殘。(3)這些酷刑從表面和外觀上看不出來,但痛苦的程度絲毫不亞於毒打和電棍電,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飛機式” :雙腳並攏直立,頭向前彎至 90 度,雙手後上舉或緊貼大腿兩側。
“頂墻”:雙腳並攏直立,雙手緊貼大腿兩側,身體前傾,頭頂墻。
“面壁”:一動不動地面對墻壁站著,一站一天。
5、各種蹲刑。這是張士洗腦班經常采用的邪惡手段之一,強迫學員長時間蹲著。經常連續蹲10來個小時,甚至時間更長。吃飯時也不讓起來,蹲著吃。後半夜別人都去睡覺了,幾個“猶大”看著學員繼續蹲著。隨著時間的延長,每一分鐘都疼痛難忍。學員忍著身體疼痛的同時,還必須接受強制洗腦。
“雙腿蹲” :要求雙腳並攏,中間只留幾厘米的空隙,有時還要求雙手抱頭,將兩肘收於兩大腿內側。蹲時腿腳酸麻、腰部疼痛,隨時間的增加而愈發痛苦。
“軍蹲” :這是軍隊士兵隊列訓練裏面的一種暫時性姿勢,就是兩腳前後間隔半步蹲下,後腳只前腳掌沾地,又承擔主要重量,一般人只要蹲幾分鐘腳就很疼了,時間一長後,腳和小腿極其痛苦,直至完全失去知覺。
“蹲著飛機式”:這是最邪惡的一種方式。學員拒絕蹲著或由於長時間蹲著堅持不住時,幾名“猶大”強行把學員按著蹲下,雙手擰到背後,頭死死按在地上。
6、強行按在地上。對於拒絕蹲著、拒絕罰站或拒絕與“幫兇人員”進行所謂“交流”的學員,“猶大”們經常用暴力把學員以各種姿勢長時間按在地上。有一個沈陽學員(女,50歲左右,來自銀行系統),幾名“猶大”先是對她大打出手,然後強行把她按在地上,雙腿並攏伸直,雙手擰到背後,頭死死按住,貼在腿上,就這樣一動不動達3個多小時。松開後雙腿失去知覺,不能走路,不能吃食物,吃什麼吐什麼。還有一個學員,因拒絕蹲著,被7、8個“猶大”強行一動不動的按在地上達4、5個小時,幾名“猶大”都累得筋疲力盡。
7、繩子捆綁。2001年10月前後,史鳳友指使“猶大”不許鄭守君(男,40多歲,沈陽八一市場業戶)睡覺,固定在一塊地磚內罰蹲,後又把強行把他的雙腿並攏伸直,頭緊緊貼在腿上,並用繩子把頭和雙腿緊緊捆綁在一起,雙臂擰到背後,用繩子緊緊捆住,就這樣一動不動地綁著,5小時後才解開繩子,此時鄭已幾近昏厥,腳腫得象饅頭,雙腿失去知覺,幾個月都無法正常行走。 2002年末,史鳳友親手電擊劉憲勇後,授意“猶大” 將劉兩腿反盤著上繩綁緊,用抹布堵住其嘴,雙手反綁吊在床欄上,每次3、5個小時,每天4、5次,折磨數日,致其幾天不能走路。惡人還把此招術用在女學員身上,有個叫夏文的女學員,在馬三家勞教院被非法關押到期後不讓回家,又被劫持到這裏,她的腿被綁得末梢神經失去知覺,小便失禁。張傑(女50歲左右,大連商檢幹部),被強制不讓睡覺、罰蹲、綁腿、體罰,受盡淩辱長達3個多月。
四、精神摧殘
1.強行洗腦。每個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張士洗腦班後,被單獨關在一個房間, 除睡覺和吃飯時間外,“幫兇人員”(一般為4~8人)整天圍著學員,強行給學員洗腦。有時一天只讓睡2、3個小時。更甚者“幫兇人員”黑白倒班,幾天幾夜不讓合眼進行迫害。
2.逼寫“三書”,即所謂的“悔過書、保證書、決裂書”。
3.逼寫“五敢”,是一種保證書,大致內容是保證敢於誣蔑、辱罵法輪功創始人,進行人身攻擊;敢於接受電視、報紙等媒體采訪,進行誣蔑、造假宣傳;敢於作別人的轉化工作等。
4.逼寫“揭批材料”。主要內容是汙蔑、誹謗法輪功,辱罵法輪功創始人。寫得越多、罵得越狠就證明轉化得越徹底,寫不完就不讓睡覺,寫得不合格還得重寫。
5.逼寫“向政府講清楚”。揭發所認識的煉功人。許多學員因此被抓、被迫害,甚至被判刑或教養。
6.逼著上交大法書籍、資料、音像制品等。
7.強迫“學習”汙蔑、誹謗法輪功的書籍。遼寧省司法廳編了一本誹謗法輪功的書,是教材。要求轉化後的學員集體朗讀、學習,還要談感想,寫心得體會。有的內容甚至連“猶大”們都說:“太假了,不是那麼回事”。
8.強迫觀看誣陷、誹謗法輪功的電視節目、新聞。張士洗腦班的警察有“未蔔先知”的本事。中央電視臺的新聞聯播、焦點訪談一有栽贓陷害法輪功的內容,警察就提前幾個小時通知下來,讓做好準備,到時間集體收看。看完後還逼迫每人寫“感想”。
9.強迫看誣陷、誹謗法輪功的VCD光盤、錄像,主要內容有中央電視臺的焦點訪談、惡徒蔡朝東作的報告、還有各省市洗腦班典型錄像。
10.強迫作幫兇。強迫接受了洗腦的學員作別人的轉化工作,欺騙、迫害其他學員。學員被毒打、折磨時,有的人實在不忍心看下去,也不讓離開,甚至強迫參與迫害,一步步將人拉下罪惡的深淵。
五、勒索錢財
張士洗腦班成立至今,已有數百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綁架到那裏遭洗腦迫害,每人被勒索交“學費”,每月3000元,時間越長,交錢越多,有的學員被迫害幾個月。這筆錢有的逼迫學員和家屬交,有的由學員所在單位和街道交。張士勞教院用部份“學費”購買了高壓電棍電擊學員。惡警史鳳友還邪惡的叫囂:“電棍都給誰買的?”。史鳳友還利用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親屬盼望親人“少受罪、早出來”的心理,勒索學員家屬的錢財,拿到錢物之後,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毫不手軟。
六、迫害婦女、老人、殘疾學員
張士洗腦班對每個學員都“一視同仁”,迫害起來毫不手軟,毫無人性,無論男女,不分老少,不看健康情況,有無殘疾。許多老年婦女,甚至殘疾學員被殘酷折磨,有的被迫害致死,有的被逼瘋。
1.沈陽皇姑區學員楊素蘭(女,65歲)遭剝奪睡眠、辱罵、折磨。被迫害50多天後被放回,於2003年6月1日含冤去世。
2.2003年夏,沈陽鐵西學員石勝英,女,60多歲,身有殘疾(曾因車禍傷及肋骨),在馬三家勞教院被迫害得心肌缺血,伴有昏迷癥狀,保外就醫後病還沒好就被綁架到張士洗腦班,結果被折磨得時常昏迷,幾次昏倒,頭上好幾處是包。迫害1個多月,人快不行了才通知家屬領人。
3.盲人教師郭晶,被惡警打得頭昏麻木,說話困難,胳膊擡不起來,關了2個多月,絕食20多天。
4.張士洗腦班還把一位60多歲的梁姓殘疾老婦迫害致精神失常。
七、監控、欺騙和掩蓋
張士洗腦班的惡警怕罪行暴露,采取了種種手段。
1.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張士洗腦班後,被單獨關在一個房間,切斷與外界的一切聯系,迫害行為在房間裏秘密進行。
2. 接受媒體采訪,配合輿論作造假宣傳。每當有電視、報紙等媒體采訪時,停止一切迫害行為,故意造成一種假象,並事先安排好一些“猶大”接受采訪。警察和“猶大”接受采訪時,說是通過耐心的說服、教育、感化,讓人主動轉化,對種種酷刑及迫害手段只字不提,並配合媒體對法輪功誣陷、誹謗。
3.學員洗腦後,舉行所謂“轉化儀式”,錄像騙人。警察講話並給學員佩戴雷鋒章,全體“幫兇人員”鼓掌、唱歌,整個過程錄像。洗腦後的學員離開時,舉行“歡送儀式”,警察講話,全體“幫兇人員”唱歌,整個過程也要錄像。這些錄像資料作為該學員已經轉化的證據,更主要的是用來蒙蔽不明真相的人,掩蓋背後的罪惡。
4.安排普教和“特務”進行監控。張士洗腦班的惡警對學員甚至“幫兇人員”也不放心,安排了3、4個“猶大”作特務,秘密報告任何反常行為和跡象。有一段時間,甚至安排了幾名普教站崗、巡邏(稱四防),監視、報告學員的一舉一動。
5. 剝奪“親人探視權”。正常情況下,“幫兇人員”和已轉化學員允許家屬每月接見一次,每次一個小時左右。接見時警察在旁邊不停的巡邏、監視。家屬帶來的每一樣物品和學員帶走的每一樣物品都要嚴格檢查。“形式嚴峻”時,3、4個月不讓接見,也不讓通信、打電話,完全切斷與外界的一切聯系。不轉化和惡警認為“轉化不徹底”的學員,禁止親屬接見。
6.剝奪通信自由和打電話的權利。寫出的信不能封口,得先讓惡警們檢查有沒有所謂的“敏感信息”,才能寄出去。寄來的信也是先由惡警們檢查,打電話時警察在旁邊監聽。不轉化和惡警認為“轉化不徹底”的學員,既不讓寫信也收不到信,也不讓打電話,家屬打來的電話也不讓接。
7. 脅迫學員和家屬踩踏法輪功創始人的照片。在每月的家屬“接見日”,惡警們將法輪功創始人的照片鋪在接見室入口處的地上,學員和家屬必須從照片上踩踏,才能進入接見室,用這種無賴手段脅迫學員和家屬踩踏法輪功創始人的照片。惡警史鳳友還親自示範,一邊在照片上使勁踩一邊喊:“怕什麼!我就這樣踩了,能把我怎樣?” 這一惡行還被沈陽龍山勞教院、馬三家勞教院等地效仿。
張士洗腦班(沈陽市法制教育學校)參與迫害的獄警及電話
程殿坤 政委 024-25363255(辦)13700027456(手機)
史鳳友 管理科副科長,張士洗腦班主要負責人。024-25344180(宅) 13309888036或13309888053(手機)
張 毅 副院長(校長)
關 楓 院長助理(副校長)024-25363747(辦)
李 才 管理科副科長 024-25811657(辦)
周翔宇 大隊長
夏 誠 大隊長
張宏達
劉洪濤 隊長
潘金維 隊長
洗腦班辦公室電話:024-25363870
張士勞教院管理科:024- 25811657 024-2581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