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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洞電站大法弟子湯小梅被迫害的事實


湯小梅,平江縣大江洞電站職工,49歲。97年10月得法,自99年7.20以後因講真象受到殘酷迫害。

2001年10月,大江洞電站副站長李三生指使寫標語詆毀大法的話,湯小梅出來制止,說:“法輪功是佛法,是救度世人的。你們這是破壞大法,是要遭惡報的。你們都被江澤民一夥的假話蒙騙了。”李三生不但不聽勸告,反而叫來縣國安大隊,把湯小梅非法抓起來,又非法抄她的家。

湯小梅在平江縣看守所被關押三十七天,在看守所因堅持煉功,被戴手銬三天三夜,關禁閉三天,被潑冷水三次。後來親戚找人交1000元所謂罰款並400多元夥食費才被放回。2002年8月,湯小梅再次被綁架,家中又一次被非法抄家,家裏的房門也被它們打爛。在國安大隊湯小梅被審訊了四天四夜,他們不準她睡覺、不準坐、罰站罰跪。由於她不跪,不配合。惡警李建周就拿棍狠狠打她,他把木棍頂住湯小梅脖子說:“你跪不跪?”湯小梅說:“我是好人,沒犯罪,怎麼要跪。只有在我師父面前,我才跪。”他又換了根更大的棍子打她。湯小梅就大喊:“打人了!”他才停手。他們說是江澤民的直接命令,610的文件指使他們,他們違抗命令會丟飯碗。她勸他們要分清善惡,趕快懸崖勒馬,否則惡報臨頭,後悔來不及。

這次湯小梅被非法關押近七個月。到2003年2月27日才放回,並交夥食費一千元。南江鎮政府在2002年過春節時找其單位,非法罰款一千伍百元。單位給她的處理是,因她不放棄修煉(本來她是在2000年離崗就可以安排一個子女上班的),到現在一直不給其子女安排工作。2003年11月4日晚,縣國安大隊、南江派出所、南江鎮政府又派人非法抄湯小梅的家,把她綁架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30天,她被縣看守所惡警陳梅花銬上手銬、腳鏈迫害。